从代码的执行结果看,分别弹出对话框显示1和2。由此可见,getP函数仅定义了一次,在不同的场合运行,显示了不同的运行结果,这是有this指针的变化所决定的。在obj1的getP方法中,this就指向了obj1对象,而在obj2的getP方法中,this就指向了obj2对象,并通过this指针引用到了两个对象都具有的属性p。
由此可见,JavaScript中的this指针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变量,它表明了当前运行该函数的对象。由this指针的性质,也可以更好的理解JavaScript中对象的本质:一个对象就是由一个或多个属性(方法)组成的集合。每个集合元素不是仅能属于一个集合,而是可以动态的属于多个集合。这样,一个方法(集合元素)由谁调用,this指针就指向谁。实际上,前面介绍的apply方法和call方法都是通过强制改变this指针的值来实现的,使this指针指向参数所指定的对象,从而达到将一个对象的方法作为另一个对象的方法运行。
每个对象集合的元素(即属性或方法)也是一个独立的部分,全局函数和作为一个对象方法定义的函数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可以把全局函数和变量看作为window对象的方法和属性。也可以使用new操作符来操作一个对象的方法来返回一个对象,这样一个对象的方法也就可以定义为类的形式,其中的this指针则会指向新创建的对象。在后面可以看到,这时对象名可以起到一个命名空间的作用,这是使用JavaScript进行面向对象
程序设计的一个技巧。例如:
var namespace1=new Object(); namespace1.class1=function(){ //初始化对象的代码 } var obj1=new namespace1.class1(); |
这里就可以把namespace1看成一个命名空间。
由于对象属性(方法)的动态变化特性,一个对象的两个属性(方法)之间的互相引用,必须要通过this指针,而其他语言中,this关键字是可以省略的。如上面的例子中:
obj1.getP=function(){ alert(this.p); //表面上this指针指向的是obj1 } |
这里的this关键字是不可省略的,即不能写成alert(p)的形式。这将使得getP函数去引用上下文环境中的p变量,而不是obj1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