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方式是使用类的小写字母开头,再加上组件的功能,如BtnAdd 或者editName。采用这样的命名方式为组件命名可能会有很多相似的名字,而且也没有一个最好的名字,到底应该选择那一个应该依据你的个人爱好而定。
规则三:为事件命名(Name Events)
对于事件处理方法给出合适的名字更加重要。如果你对于组件给出了一个合适的名字,那么系统默认的名字ButtonClick将变成BtnAddClick。虽然从这个名字中我们可以猜到这个事件处理程序的功能,但是我认为使用一个能够描述该方法的作用的名字,而不是采用Delphi附加的名字是一种更好的方式。例如,BtnAdd按钮的OnClick事件可以命名成AddToList。这会使得你的程序可读性更强,特别是当你在这个类的其他方法中调用这个事件处理程序时,而且这会帮助程序员为类似的事件或是不同的组件选用相同的方法。不过我必须声明,使用动作(Actions)是目前开发重要的
程序时我最喜欢的方法。
规则四:使用窗体方法(Use Form Methods)
窗体都是一些类,因此窗体的代码是以方法组织的。你可以向窗体中添加事件处理程序,这些处理
程序完成一些特别的功能,而且他们能被其他方法调用。除了事件处理方法外,你还可以向窗体添加完成动作的特别定义的方法以及访问窗体状态的方法。在窗体中添加一些公共的(Public)方法供其他窗体调用要比其他窗体直接操作他的组件要好。
规则5:添加窗体构造器(Add Form Constructors)
在运行时创建的第二个窗体除了一个默认的构造器(从Tcomponent 类继承而来)外还会提供其他特殊的构造器。如果你不需要考虑和Delphi4以前的版本的兼容性
问题,我建议你重载(Overload)Create方法,添加必要的初始化参数。具体代码可参见下面的代码:
Public
Constructor Create(Text:string): reintroduce ; overload;
Constructor TformDialog.Create(Text:string);
Begin
Inherited Create(Application);
Edit1.Text:=Text;
End;
规则6:避免全局变量(Avoid Global Variables)
应该避免使用全局变量(就是那些在单元的interface 部分定义的变量)。下面将会有一些建议帮助你如何去做。
如果你需要为窗体存储额外的数据,你可以向窗体类中添加一些私有数据。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窗体实例都会有自己的数据副本。你可以使用单元变量(在单元的implementation部分定义的变量)声明那些供窗体类的多个实例共享的数据。
如果你需要在不同类型的窗体之间共享数据,你可以把他们定义在主窗体里来实现共享,或者使用一个全局变量,使用方法或者是属性来获得数据。
规则7:永远不要在Tform1类中使用Form1(Never Use Form1 in Tform1)
你应该避免在类的方法中使用一个特定的对象名称,换句话说,你不应该在TForm1类的方法中直接使用Form1.如果你确实需要使用当前的对象,你可以使用Self关键字。请牢记:大多数时候你都没有必要直接使用当前对象的方法和数据。
如果你不遵循这条规则,当你为一个窗体类创建多个实例的时候,你会陷入麻烦当中。
规则8:尽量避免在其他的窗体中使用Form1(Seldom Use Form1 In Other Forms )
即使在其他窗体的代码中,你也应该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全局变量,如Form1.定义一些局部变量或者私有域供其他窗体使用会比直接调用全局变量要好。
例如,
程序的主窗体能够为对话框定义一个私有域。很显然,如果你计划为一个派生窗体创建多个实例,这条规则将是十分有用。你可以在主窗体的代码范围内保持一份清单,也可以更简单地使用全局Sreen对象的窗体数组。
规则9:移除Form1(Remove Form1)
事实上,我的建议是在你的程序中移除Delphi自动创建的全局窗体对象。即使你禁止了窗体的自动添加功能,这也有可能是必要的,因为在Delphi随后仍然可能添加这样的窗体。我给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