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是一种力量。保护一个秘密,保留一个人的隐私的能力是一种力量。
刺探秘密、了解秘密、利用秘密的能力也是一种力量。秘密给予人力量,秘密保护人,秘密损害人。在一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了解他的秘密——秘密地刺探另一个人的秘密——的能力,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一位美国法学教授如是说。
从某个角度说,我们之所以觉得自己还是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自己有许多秘密是别人不知道的。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或者是我们犯了什么罪。只要试想一下,如果你发觉你的一言一行在别人那里都留下了记录,即使别人永远不使用这些记录来损害
在过去的几千几万年中,由于技术条件所限,一个人可以自然而然地保住自己的许多隐私,即使他的许多言行在当时并未保密,把它们都记录下来在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历史传说中的那些好打探别人机密的暴君是使人十分恐惧与厌恶的:如传说中雍正皇帝曾问他的一个臣子,你昨晚
信息技术正在改变这一切。如果没有制衡力量,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很可能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被监视、被记录、并被分析。因此,必须有新的办法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在极大规模上的信息交流可以秘密进行。
这就使得罪恶的计划可以在更大规模上秘密地策划、组织、实施。而在过去,只要计划的规模一大,通讯的规模也自然会大,因而就很难保住秘密。
有关秘密问题的技术焦点,就是密码术。最近几年,在美国,围绕着密码术与公民权利、密码术与犯罪、密码术与国家安全。密码术与宪法,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这一辩论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人认为:“这一辩论的结果将决定信息空间的法律管制,而这将决定其社会结构及社会伦理”
在中国,密码技术仍然是极为专业的小圈子里面的事,似乎没有多少人对于它在未来对于政治、法律、伦理,乃至人的日常生活所能带来的巨大冲击有任何感觉。然而,中国也将不可避免地步入信息时代,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密码术所带来的社会新课题。因此,了解一些信息时代的先进信息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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