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免费资料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 师资队伍优化加固教育基石 ”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师资队伍一直以来都是发展教育的基石。《规划》也将实施师资队伍优化列为行动计划之一。加强师资培养开发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要求,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心态教育,树立和奖励一批师德模范教师、师德示范单位。建立学校师德档案,完善师德考核办法,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强化教师继续教育。推行五年一周期校(园)长、教师全员培训,扩大脱产培训覆盖面,强化培训的自主选择性,加强校本研修。
完善市、县、校三级师干训网络,拓展境内外师干训基地建设。充实分层分类培训资源,建立培训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实施校(园)长资格、校(园)长提高、骨干校(园)长、名校长及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对象五个梯次的培训。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批“浙东名家名师”。积极实施“教育管理名家”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名教师、特级教师”四级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育名师计划。继续实施“宁波市高校名师工程”,扩大“甬江学者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层次人才。本文所属栏目http://myeducs.cn/shide/
设立“宁波市功勋教师”荣誉称号。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学历层次。根据新课程改革、小班化教学、教师脱产轮训的要求,适当增加专任教师比例,探索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编制核定办法,努力保证教师数量适应教学需要。到2015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到1/3以上。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县(市)、区应建立健全区域内校长和骨干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完善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时,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健全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建立教师人事代理服务机制。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教师有序流动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实施入职教师5年一轮考核确认制度。强化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管理,建立完善教师准入、转岗和退出机制,逐步打破教师职务(职称)终身制。
加大职业院校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的力度。到2013年,妥善处理好现有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健全师资激励保障完善教师考核激励制度。健全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改进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办法,突出教师的业绩考核。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对从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师职称实行单列评审。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健全教师职务职称、评优评先等向农村尤其是山区、海岛等地区中小学倾斜的政策,提高专项津贴补贴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制度。依法保障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水平。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设农村学校教师的周转宿舍。加大师资培训投入。到2015年,各地应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额度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本论文由网学http://myeducs.cn 整理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或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