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交易费用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性基础被大多数学者所关注,自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提出交易费用概念以来,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学者在20世纪70-80年代对交易费用的研究做出了长足的贡献。但在更多情况下,交易费用只是人们研究问题时考虑的一个模糊性概念,甚至被局限为一种分析工具。本文在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交易费用会计计量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评述,以期为深化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论文关键词】交易费用;会计计量;企业边界;研究现状
交易费用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性基础被大多数学者所关注,自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提出交易费用概念以来,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学者在20世纪70-80年代对交易费用的研究做出了长足的贡献。但在更多情况下,交易费用只是人们研究问题时考虑的一个模糊性概念,甚至被局限为一种分析工具,而难以成为一种内生变量,其关键在于缺乏公认的交易费用计量标准,学术界一直摸索着尝试了很多方法,但至今没有形成一个足以为大众所接受的计量方式。本文在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交易费用会计计量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评述,以期为深化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交易费用计量方式的文献回顾
交易费用难以计量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在于对交易费用定义的多样化。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成本”,企业的存在是以其内部交易费用对市场交易费用的替代。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系统运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巴泽尔将它定义成“与转移、获取和保护权利相关的费用”。而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是“那些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可能存在的成本”,也就是不与物质生产相联系的成本。从上述不同的交易费用定义出发,人们开始尝试的探索交易费用的计量方式,主要可以分为大致两个方向,一是宏观交易费用的计量,即测算整个经济体(通常以一国为单位)中交易费用占GDP或GNP的比重,以衡量该经济体的经济发展状况。二是微观交易费用的计量。即测算在某一个既定的产权制度,或者契约制度下,某类交易发生、运行所花费的交易费用计量,例如对证券交易费用的计量研究。下面本文将按照上面的两个方向介绍下主要的交易费用计量研究的文献。
(一)宏观交易费用的计量
Wallis和North(1986)在他们的论文《美国交易部门经济的测度:1870-1970》中,将整个经济体制的经济部门划分为交易部门和转换部门。交易部门主要是涉及产权的转移,而转换部门主要是涉及物质形态的转换,即主要的生产工作。交易部门产生的经济值代表该部门的交易费用;转换部门的管理人员、组织人员的职工薪酬、人数等代替交易费用,两者之和作为交易费用的间接计量手段。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美国交易费用占GNP的比重从1870年的24.19%-26%增加到1970年的46.66%-54.71%,即:经济越发达,交易费用所占的比重也越大。按照类似的计算方式,各国学者也对各个国家经济体重的交易费用行进研究,Dollery和Leong对澳大利亚交易费用分析,Dagnino和Farina对阿根廷交易费用的分析,均得出的结果都验证了Wallis和North的一般性结论。
(二)微观交易费用的计量
对于金融交易领域的交易费用,人们已经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金融领域的交易费用主要指投资费用,包括佣金和差价。Stoll和Whaley用差价加佣金的方式来计量交易费用,得出结论是纽约交易所交易费用占市场价值2%,而小型证券交易所交易费用达到9%。而Polski(2000)运用Wallis和North的方法分析商业银行的交易费用,其研究结果表明美国商业银行的交易费用从1934年的34%上升到1989年的85%,其后又下降为77%,Polski的解释是交易费用的变化与美国银行制度的变迁相一致。
另一种微观交易费用的计量方式主要是通过对比、比较以及排序完成的,即,通过对两种制度下某类交易的某个指标(比如花费的时间)的比较,从经验角度分析制度的优劣,这也是科斯早起对交易费用研究中所提到的。De soto开创性的研究了在秘鲁开办一个企业所需花费的时间,在不走关系,不行贿的情况下,开办一个企业需花费289天,而同样在佛罗里达,同样的情况下实施只需要2个小时。用时间的指标来衡量隐性的交易费用,从而得出结果,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的交易费用普遍低于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的交易费用。同样类似的研究还有很多,比如Lee Benham考察了公寓转让的交易费用,Gabre Madhin对埃塞俄比亚谷物市场交易费用的研究,基本结果均与De Soto的相似。
我国国内对交易费用计量的研究并不多,其中较为代表性的是黄晓波、段秀芝(2009)的《交易费用会计计量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理论与证据》,他们将企业的交易费用分为经营性交易费用和分配性交易费用,并以各企业的会计数据代替,验证各种交易费用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经营性交易费用与绩效成负相关,而分配性交易费用则呈正相关。笔者认为,他们的研究更加的侧重于对绩效的研究,而非关注于微观交易费用的计量,在研究中并没有精确的计算出企业的交易费用,只是涉及交易费用的某个组成部分对绩效的影响。
综上所述,可以将企业交易费用的计量方式概括为两种方式:一是间接的,通过部门的划分,在性质上的分类对整个经济体制的交易费用进行汇集,这类方式主要使用于宏观方面的研究。二是通过比较,定性的评价几种制度之间的优劣分析。这两种方式均有不可避免的缺点,主要体现为:(1)数据可靠性、准确性较低,直接影响计量的精确度。(2)缺乏适用于微观层面上的所有企业的统一标准。例如,Wallis和North的交易费用只涉及宏观层面的分析,而其他的交易费用研究均是具体到各个特殊的行业,或者某类交易,没有形成统一的交易费用衡量模式,缺乏一种能“放之四海皆准”的交易费用计量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