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中就应当是得到普遍的遵行。但实际调研却表明,电力院校的校企对接并不尽如人意。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电力企业对接意识不强。一方面,是因为电力企业在我国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而对与学校的平等对接并不重视。另一方面,是因为电力企业担心与学校对接成本难以收回,比如接受学生顶岗实习会影响本企业正常生产,而且学生毕业后是否来企业就职并不确定,企业认为是在帮别人培养人才;其他如管理上、建设基地上、领导精力上都要为对接工作付出成本等等。应当说,部分电力企业的“傲慢”与追求利益的短视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对接工作的开展。
二是高职院校的教育管理滞后。有些院校教育理念落后,自视清高,从而不想与企业进行对接合作。还有些院校虽然有对接,但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企业不愿意对接。有调研显示,电力企业等用人单位普遍反映,目前高职培养的学生心理素质差,缺少吃苦耐劳精神,适应能力差,跟不上岗位要求等。特别是在实习实训环节当中,学校的教育管理未能跟上,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还有些院校本身的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应试教育盛行,有调研表明,企业希望院校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大多数学生也建议多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走出书本和课堂。
三是对接的层次不深入。目前来看,有部分校企对接成为一些校企领导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导致校企对接的层次不深入。比如,注重签订形式上的协议。企业偶尔派个工程师到院校或者学校临时派个教师到企业,就某一内容开个讲座。有深度、高层次的科技研发、高素质技师培养方面的对接还比较缺乏。有的企业委托培训也只讲形式,走过场,对学员的考核评估不严,培训质量不高。对接层次不深入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接方式趋于同质化,大家相互复制,不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真正紧跟行业、深化内涵的对接新模式比较鲜见。
四是政府或行业统筹协调缺位。我国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发展改革委或者能源局,而监督是电监会;电力院校的主管部门却是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对院系设置、专业课程、招生计划等管理较多。但这些部门间有关人才培养的沟通协调机制并没有建立。电力企业联合会等中介机构更多的成员是电力企业,电力职业院校还难以掌握话语权。加上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和职工培训方面的具体义务,而政府又未能有效做好相应的统筹协调服务,使对接工作思想有共识,行动无进展。
三、深化电力职业院校与企业对接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建议
院校对接,应当着眼于解决上述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以推进。首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组成的电力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共同讨论、协调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对接的重大政策事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行为;健全机制,确保成效;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具体来说,电力职业院校校企的全方位对接应在以下9个方面深化。
(1)院校专业与电力产业链相对接,坚持“以销定产”。电力企业与电力院校应当建立日常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双方信息的沟通,要围绕电力行业发展的建设规划,更好地编制电力院校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方向,特别是共同做好电力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规划工作,淘汰过时专业,设置新专业,使专业设置与产业链更加协调。
(2)院校素质教育与电力企业文化相对接,营造热爱技能的良好氛围。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把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直接上岗能力放在首位,强化实训、实习环节,加强技能操作训练,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在职业院校育人中,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对于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毕业生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