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认同感,对行业的自豪感有重要意义。具体到电力高职院校,可以探索加强与电力企业文化对接融合的新机制,比如统一电力企业着装、统一电力企业操作规程,建立著名电力企业成长历程展等,把电力工人及电力行业一线的优秀技能人才作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把电力企业文化融入到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中,形成浓厚育人氛围。
(3)院校课程设置与电力企业岗位需求相对接,及时优化课程结构。在院校的课程设置上,要紧贴电力企业生产岗位(群)的实际需求,参照电力行业职业资格标准,把企业生产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转化为院校课程。比如,在供用电技术专业中,这一专业与《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的6个主要工种和7个相关岗位是相对应的,职业院校就可将这些工种、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分类整理,构建起课程体系框架。在此基础上,还应与时俱进,围绕新工艺而转,紧跟新流程而变,根据岗位新需求而调,校企合作积极开发适合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新课程、新教材。
(4)院校实训基地与电力企业作业线路相对接,共同加强基地建设。一方面,电力企业可以在电力院校建立仿真生产车间、仿真操作平台、仿真作业线路,使学生实习前有适应和熟练的过程;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厂房、车间作为电力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构筑校企对接的物质交流平台。
(5)院校师资与电力企业工程师相对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能胜任两门课以上的教学,又具有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工艺设计能力,能解决生产中的一般问题。“双师型”教师在一个院校中的结构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院校应当建立起教师“上学历、上职称、上水平”及“下企业、下基层、下一线”等方面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提升理论教学能力和职业技能素质。而企业也应当委派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进课堂,既当老师,培养学生,又带老师,培训师资。
(6)院校内部质量评估与电力企业的外部评价相对接,完善人才考评机制。电力院校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应当主要根据电力企业的用人评价标准,改革评价标准,完善评价办法。比如在标准上,参照企业的岗位培训标准和考核标准,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进行考核评分,在评价办法上,可以建立企业兼职教师主持、学院教师参与的评价规则和程序,既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可信度,又可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院校的主管部门要改革完善对院校办学质量的评估制度,在常规性检查的同时,增加电力企业和用人单位对学生和学校的评价或满意度指标的权重分量,提高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的科学性。必要时,还可以引入行业中介组织作为第三方进行评价,提高评估的质量。
(7)院校科学研究与电力企业的新工艺相对接,在科研中提高育人质量。院校应充分发挥人才、信息、技术集中的优势,电力企业应发挥经费投入、物质设备方面的优势,联合建立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科研合作中,共同培育人才。
(8)院校的教育培训服务与电力企业员工职前职后培训相对接,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电力企业行业可以在电力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站”、“鉴定站”,职业院校可以在企业建立高校“函授点”、“自学考试助学班”等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在培训过程中,高职院校还要及时掌握电力企业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动趋势,更新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法,加强培训考核,提升培训质量。
(9)院校领导与企业厂长班子相对接,提供组织制度保障。规模较大的电力院校和规模较大的电力企业可以相互委派兼职的副校长、副厂长,及时协调和沟通校企合作方面的各项工作。还可以建立校董事会(理事会)的方式,优化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