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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高职教育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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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这要求有大批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发展支撑。高等职业教育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开发方面具有基础与主导作用。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是院校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国家从政策层面对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了大量改革,在当前形势下,迫切需要发挥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作用,改革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开发,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人才需求。

  论文关键词:高技能人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与开发

  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产业发展呈现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并存态势,经济增长方式在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是我国发展的重点和突破点,这些都要求有大批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发展支撑。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工业化进程与高技能人才是紧密相联的,工业化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有力支撑,以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各国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拥有高技能人才的数量与类型,成为提升 “中国制造”竞争力,并向“中国创造”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支撑;更多更快地培养高技能人才成为高职教育改革创新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发展方向;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高职教育的关系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主要分布在一、二、三产业中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上。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才的界定标准是中专学历以上,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像能工巧匠、技术能手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在统计时并未将其纳入人才范围。2003年12月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颁布,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系列,与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一起构成我国的人才大厦。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
  一般而言,技能人才中的一、二、三级(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分别对应的教育基础是高等职业教育,四、五级(中级工、初级工)则对应的是中等、初等职业教育。按照1997年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中技能人才与学历教育的对应分类,我国技能人才学校类型主要有:职业初中(2C)、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3C)、高中后职业教育(6个月到2年,4B)、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至少2年,5B)。据此,我国学校教育类型与技能人才培养的对应分布是,职业初中培养的是初等技能人才;3C、4B培养的是中初级技能人才;5B培养的是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学校模式与基地。总体上,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奠定的是不同级别技能人才需要的教育基础,高等职业教育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开发方面具有基础与主导作用。
  当然,人才的成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是一个多因素与多条件综合影响的结果。接受不同的教育并掌握相应的知识技能,只能是人才成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职业院校奠定的只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与技能基础,培养的是潜在的技能人才,最终成为高技能人才还要通过工作实践经验积累,在岗位上成材。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实施现状

  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是院校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事实上在我国,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院校开展大规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始于21世纪初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对技能型高层次人才大量需求的背景下。国家从政策层面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了以下改革。
  (一)调整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
  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上,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层次与类型随着高职院校的改革与调整一直存在着目标不明,层次不清的问题。对此,1990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2000年1月颁布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高职教育应“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要求各种不同类型的高职院校都要按照这一共同的培养目标协作攻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至此,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类型逐步明确,即“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成为高职院校的办学发展方向,高职院校逐步成为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这了适应这一变化要求,高职院校从2004年开始了专业调整,即将原来的高职院校学科大类调整为专业大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产业、行业、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主要依据,共设置了农林牧渔、制造等19个专业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下分为532个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大类、专业类结构对应于我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格局,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类型紧密结合,特别是培养目标上明确了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方向。同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制造、建筑、能源化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农林牧渔和服务业等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结合,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针对性地培养高技能人才。
  到2010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达1246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3%;高职教育招生数达到310万人,在校生达到966万人,分别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数的47%、43%,到2010年高职院校累计培养了2000余万名毕业生。高职毕业生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技术进步,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重要的技能型人才资源基础,高职院校成为区域、行业乃至国家战略实施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二)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发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步伐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主要由技工学校承担,改革开放后技工学校获得了更快发展,由于技工学校教学中规定的基本操作技能、技巧要求达到中级工的水平和重视“实际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训练,使得这类学校成为我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进入新世纪后,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对此,技工学校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方针进行改革,一批骨干示范性学校,从以培养中级工为主,逐步向培养高级技工、技师为主转变,一批规模大、师资强、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200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发文,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明确化,并规定了该类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任务:一是要制定高技能人才院校培养规划,明确院校培养目标主要为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或高级技师;二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创新高技能人才院校培养方式;三要统筹发展技师学院,明确了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四要制定激励政策,推动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1号)。同时,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列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并“选择200所规模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以高级工、技师为主要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立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扩大各类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整体推进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2)。
  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有高级技工学校485所。全国技工院校招生人数达到161万人,其中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班学生超过47万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高级班和技师班在校生102万人,占在校生总量的25.7%。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开发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开发,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高技能人才是工业化国家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保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1.4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
  与国家发展、社会需求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发展现状与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1.12亿人,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足13%,高技能人才2863万人,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能劳动者的5%。据预测,到2015年和2020年,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比2009年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其中还不包含现有的存量缺口440万人。
  除总量不足外,结构性短缺,年龄和行业分布上的结构性矛盾,也是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全国105个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进行的持续监测显示,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需求缺口一直较大,平均十个岗位空缺只有五六个人前来求职。发达地区高技能人才供求缺口更加突出,北京今后两三年中技能人才缺口总量达6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缺口约为13万人。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统计,截至2011年,广东全省共有高技能人才127.6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9.7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重达15.27%,高技能人才需求220万人,目前尚需100万人。2010年宁波市总工会的一份调查显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85万人,不到产业工人的40%,其中高技能人才总数只占技能人才总数的7.3%,用人单位要求有技术等级或职称的岗位有38.91万个,占岗位提供总数的61.08%,而进场求职中有技术等级或职称的人员只有14.36万人,缺口数达24.54万人,占需求人数的63.08%。高技能人才面临年龄断层,以技师为例,30岁以下的青年技师约占4%,46岁以上的占45%。高技能人才分布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民企和中小企业少,传统机加工类工种多,新型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少;有40%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年龄超过46岁,人才断档问题比较突出,年轻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何文芳)。21世纪出现的大批民工荒,实际上是技工荒。技工荒的实质是我国技能型人才结构比例过低,落后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也大大落后于工业化国家。
  国际发展经验表明,技能人才的数量和水平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指出,平均技能水平可以解释1960年到1995年间OECD国家超过55%的人均GDP增长差异。如果能够减少1%的文盲率,则可以保持1.5%的人均GDP增长和2.5%的劳动生产力增长。技能短缺确实阻碍经济增长、生产力发展和技术革新,低技能约束技术革新速度,而且约束采用更有生产力的劳动组织。技能型人才在发达国家人才结构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德国技能人才在整个人才结构中占到60%以上,美国称技能型人才“工作在中层(working in the middle)”,范围是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士学位以下的人员,占比约60%。据欧盟2005年27个成员国资格结构统计,相当于中、高级技能人才的占比,第二产业为54%,第三产业为47%。而我国这一层次的技能人才比例则相对较低,2007年全国职工文化程度抽样统计结果显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在整体中的占比为32.6%。而“有的企业每年耗费大量财力送管理人员学MBA,送工程技术人员去高校拿文凭,却不愿在技术工人培训上多投入(何文芳)。
  技能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提高质量效益水平的主要问题,在我国许多地区和行业存在技能人才短缺,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结构失衡,已成为制约企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对此,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开发,已成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二)发挥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作用
  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是通过企业培养、院校培养和校企合作培养三种途径。在我国,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主要是依据企业和部门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采取以师带徒或集中培训等形式,院校培养的途径不占主导。主要因为:一是过去我国多数企业都建有自己的培训基地或技工学校,这类教育组织根据企业的技术发展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承担了本企业的人才技术提高培训任务;二是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具有岗位养成、岗位积累和岗位个性的特点,因此,通过“师带徒”的传帮带的方式,实行生产与训练一体化训练,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三是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企业开展的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生产和科研攻关实际紧密结合,这种应用研究型的培养模式更适用于企业需求,可以说,企业是高技能人才的使用主体,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著名的宝钢企业集团建立起了宝钢教培中心和宝钢技工培训中心作为本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面对当代钢铁生产先进装备和技术的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实施新型培训模式“三合一高级技能班培训模式”,即“以国家大专学历框架为基础,以高级工培训与鉴定为主线,以突出岗位能力培养为特色”,加强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同时在此基础上,开设“三合一高技能深化班,实现从高级工到技师的人才培养。但企业毕竟是一个生产实体,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数量与标准也是有限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大量需求,依靠企业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有计划、大规模地培养技能型科技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基础性、系统化、规模化的特点,充分利用现有职业院校的优势与资源,是尽快满足现阶段对技能型人才大量需求的一条有效途径。职业教育在技能型人才资源培养与开发方面具有基础与主导作用。特别是从技能人才的成长途径来看,职业教育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的功能与作用日益重要。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养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依靠中级技能人才边工作边接受继续教育完成,德国的师傅学校(工长)就是这类人才培养模式的典型。然而,由于中断工作去学习或业余学习对于多数人来讲勉为其难,这就造成这一模式逐步萎缩,高技能人才主流培养途径逐步由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所取代。而现代知识经济的发展和职业教育方法、手段的进步,也为这一层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技术保障。事实上,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据估算,2001年到2010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共培养5000多万名毕业生,高等职业学校共培养2000多万名毕业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大批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这些毕业生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三)改革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模式
  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与体系还很不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成长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仍缺乏有效的衔接。高级工的培养主要由劳动部门管理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企业岗位培养培训为主,而数量众多的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功能上尚不明确,在诸多培养环节上存在着脱节。主要问题是,许多职业院校并未完全将培养目标定位于技能人才的培养上,专业设置学科化,课程设置本科压缩化,教学内容理论化的倾向依然存在,培养的学生不符合企业岗位的需求;再者,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相对薄弱,实习环节和实习实训条件不足,这些都影响了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
  对此,改革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与体系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关键。一是职业院校要建立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通过产学研结合培养技能型人才,学校深入到企业一线,建立起由企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教学委员会,跟踪科技发展和企业进步,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生产和教学紧密相连。二是深化教学改革,职业院校应紧密结合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对应企业岗位技术标准,确定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加快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三是推进“双证书”制度,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资格鉴定限于初、中级,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试行了高级工鉴定。而对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评定,一般需结合在企业岗位上的工作实绩,即采取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因此,目前要尽快提升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水平,加快高职院校学生获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途径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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