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工程建设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积极参与并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建财务管理却存在着财务部门职能不明、财务部门未能有效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等问题。为此,应通过明确基建财务人员管理职责、使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人员素质等方式来不断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近几年,我国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速每年均保持了较高水平,这其中,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财务管理是基本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对财政性工程建设经费进行有效监督,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实际工程中来看,基建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财务部门职能不明、未能有效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等问题及薄弱环节,制约了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对基建资金从筹集到使用的全过程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进行反映、监督和控制的过程”,这就明确了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的财务管理职责;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规定了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包括项目决策控制、勘测设计与概预算控制、招投标与合同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等5个环节,也明确规定了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财务人员的管理和控制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并不明确,职能难以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程度不高,财务部门管理、控制和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1)在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阶段,单位财务部门未能有效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决策、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基建财务事前控制和监督职能未得到发挥。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常出现概算变更随意性较大、预算及设计不合理、超财力办事、超预算开支,以及订立合同与己不利等情况,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财务人员参与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协调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如在项目论证阶段,未对建设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进行论证,导致出现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未进行经济效益论证,完工后达不到预期的投资效益;在工程项目的预算、设计及招投标阶段,没有财务人员对工程成本进行把关,造成成本增加,未对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审查,不利于选择确定理想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签订环节,未对合同中款项支付、质量保证金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现不合理条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有效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基建财务事中控制、管理和监督职能未得到发挥。单位基本建设施工过程中忽视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作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工程施工当中的设计变更、预算调整,材料、成本核算,经费使用管理,自购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由于权责不明很少参与,起不到对基建经费的使用进行事中控制和监督的作用,造成了工程成本的上升和建设资金的浪费。
(3)在项目交付使用阶段未能有效参与工程结算及资产交付,基建财务事后监督、评价职能未得到发挥。在工程结算时,财务部门未能积极、主动的参与材料整理、工程量审核及竣工决算审核,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程成本不实或成本的上升;工程竣工验收后,未能及时完整地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影响了资产反映,造成资产管理不到位,底数不清;对具有产出和效益的项目,很少进行投入产出和实现效益的分析和评价,重建轻管,不利于投资决策考核与评价。
2.建设经费使用管理不严,资金支付上存在问题,影响了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1)建设资金多头开户,层层拨款。一些单位自筹资金或使用预算外资金建设的项目,却没有完全按照资金专户存储的要求来做,而是直接存储在基本账户中;此外,目前基建经费从国家财政支付到建设单位再到施工单位,其间拨付环节多,拨款周期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同时还经常发生截流、挤占、挪用现象。
(2)不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需要付款。一些单位工程款项支付比较随意,付款不是凭合同,而是根据单位领导的指示;有的则不根据工程进度,而是在施工单位的强力公关下由单位领导决定付款;有的预算控制不严,不按预算付款。这往往造成过多支付工程或设备款、质量保证金无法预留等情况的出现。
(3)工程进度款支付过多,造成后期工作被动。一些单位不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过多,造成后期工作的被动:一方面造成工程无法结算,长期挂账,久拖不决;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偷逃了税款,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此外,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或质量保证金,发生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经常拒绝保修。
3.基建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单独进行,与单位基本账目分离,脱离于单位大账,不能完整地反映单位总体经济状况特别是单位资产状况。目前,基建会计核算一般是在单位总账之外另建一套账,使用自身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和会计报表,自成体系,这样做虽然符合国家预算会计制度的总体要求,但在客观上两类账自成体系,单从任一套账上都不能反映出单位的总体经济状况和资产情况。
(2)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影响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主要表现在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发票审核不严,以不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入账,如使用销售发票等,而不是按规定使用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发票上印章与订立施工合同的单位印章不符;出具的发票不是施工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所开具;收款单位与订立合同单位不符;将款项支付给其他与施工单位有关联的单位或是其分公司、项目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