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集体主义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时期,但我国大学生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认识令人堪忧。借鉴日本集团意识培养模式,加强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体主义教育模式对高校的德育教育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与促进作用。从社会、学校、家庭的角度分析借鉴日本集团意识的培养模式,结合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进行了新的探索。
论文关键词:日本集团意识;集体主义;“三位一体”培养模式
在我国,集体主义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集体主义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至关重要的部分。2001年,中共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概括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再次强调了集体主义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本文试图从当代大学生集体主义观念的现状出发,分析日本集团意识的养成模式和实践成果,以期实现新时期、新视野下对当代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的新探索。
一、当代大学生集体主义观念的现状
中国改革开放后,社会的变革引起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冲突与嬗变,其中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冲突尤为尖锐。因此,在当前高校德育工作中,集体主义教育的实效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坚持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时代赋予德育工作者的重大使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转型、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化以及西方某些误导性思潮与言论的影响,使得大学生集体主义观念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家长过多注重强调个人奋斗、个人价值与个人实现。因此,学生缺乏对集体主义的正确认识,在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判断。
就此问题,笔者曾向500名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后发现,在回答“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一问题时,只有51.2%的学生认为“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有18%的学生对“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持否定态度;在回答“在选择就业时优先考虑的因素是?”这一问题时,选择“国家利益”的学生仅为6.1%,选择“有实权单位”的学生比例为18%,选择“高收入单位”的学生比例为43%;在回答“你如何概括当今的时代特征”这一问题时,有54%的学生回答“人人逐利,先己后公”,12%的学生选择“集体主义仍是时代主流”,14%的学生认为当下是“自由主义的时代”,20%的学生选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由此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在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时凸显出相对狭隘的特性。学生过分注重自身利益的取得,竞争至上、个人能力至上的观念使很多学生忽视了集体的协作。此外,集体意识淡化,缺乏参与集体活动的热情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显著特点。
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时期,加强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借鉴中外优秀实践经验,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体主义教育模式是加强高校德育教育工作的重要推手。中国与日本同属亚洲国家,由于地理位置和文化传承等因素,中日两国人民在传统观念以及对新事物的认知上都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分析借鉴以团结行动、集体主义至上的民族特点而著称的日本集团意识养成模式,将会对我国大学生的集体主义教育在理论与实践上提供有效的借鉴与指导。
二、日本人的集团意识与集团意识培养模式
1.日本人的集团意识
日本人的集团意识作为日本典型的民族精神之一被广泛关注。此种集体主义至上的国民精神不仅为战后日本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精神动力,也是维护日本现代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保障。日本的集团意识具备鲜明的特色,因此被评价为日本人民的国民性或民族性。“作为日本的民族性,日本人具备一种离开集体就无法生存的本能,这种本能意识是自然朴素的,强烈于其他任何一个发达国家”。
中国的集体主义与日本的集团意识本身都是东方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髓,两国自古以来都是崇尚以国家利益为重,倡导先国后家,先集体后个人,反对个人主义。在现代日本社会,集团一般被理解为工厂、公司以及相关的实体单位。集团意识则具体表现为个人与其他企业成员的合作及对企业共同利益和领导者的忠诚。社会共同体中的领导者对共同体的生存、发展和每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负责,而共同体成员则对自己所属的集体表示无限的忠诚,以实现共同的愿景。
2.日本人的集团意识培养模式
日本人的集团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日本的教育特色对日本人集团意识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政府历来重视德育教育,并把集团意识的培养列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日本人在此种教育基调下,在集团意识支配的日本社会和家庭的影响下,集团意识日渐影响日本人的行为方式,成为指导日本人行动的首要准则。
(1)政府政策引导方面。二战后,日本进行了全面的教育改革,将集团意识培养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任务,并最终确立了学校教育的三大作用:一是教会学生基本技能;二是教会学生基本知识;三是教会学生在社会和集团中生活的智慧。其中第三条内容对学校教育中集团意识和集团意识的培养做了明确的规定。小学阶段对学生集团主义意识的培养主要通过社会课教学来实现。1948年,日本文部省公布了《小学社会课学习指导纲要补充说明》,具体要求有:正确适应自己所在的环境;在此环境中形成愉快的人际关系;为自己所属的共同体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学生通过教育学会如何不破坏集体的秩序,在这种基调下培养出的日本人都非常重视自己所在的集团,能与所处的社会集团保持一致。日本人认为,未来社会的长久发展需要培养国民的敬业精神和与他人合作的集团意识。集团意识的养成已被看作是一种使命,是政府和社会都不能推卸的时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