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提,“和谐”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协调统一。“和而不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主张多样性;二是主张协调性;三是主张统一性。“和而不同”不仅是一种哲学价值观,而且是一种伦理价值观。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能否做到“和而不同”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道德价值标准。在为人处世方面,小人只知道盲目附和,投上所好,丧失原则性;而君子则不盲从,敢于坚持原则,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力求和而不同。”“和而不同”不仅是一种道德价值标准,而且是具有民族特色的审美价值标准。在中国传统美学看来,正是复杂多样、千变万化的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才构成了美好的世界;正是多种不同颜色的和谐统一才构成了美丽的图画;正是各种不同音调的和谐统一才构成了优美的音乐。“和而不同”是一切美,包括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审美价值标准。
3.“中和包容”的思维方式
中国传统“和”文化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包括“中和”思维与“包容”思维。所谓“中和思维”是指人们在认识和解决问题时采取执中适度、不偏不倚的思维方式。“中和思维”最早可追溯到《周易》。《易传》中关于“中和”的论述不下三十处。其中,“凡吉占都是因为能‘正中’、‘得中’、‘中正’、‘黄中通理’等。”中和思维集中体现为儒家推崇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世方面采取“适度”的原则,反对“过”与“不及”。从伦理学的视角看,“中庸”是最高道德尺度。孔子明确提出了“中庸之德”的观点。以美学的视角看,“中和”是最高的审美尺度。“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孔子主张执两用中,强调对中和之美的追求。中国传统“和”文化不仅推崇中和思维,而且推崇包容思维。所谓“包容思维”,是指在各种文化交流中采用兼收并蓄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同时吸收了道家、佛家、墨家等诸多学派的思想以及其他外来文化而形成的。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现时代,中国人民必须树立“包容思维”,批判地吸收西方文化中的合理因素,才能发展和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
二、中国传统“和”文化应用于设计艺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中国传统“和”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代应用价值,把它应用于设计艺术人才培养过程中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把中国传统“和”文化应用于设计艺术人才培养中呢·必须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要加强中国传统“和”文化教育
现代设计艺术离不开传统文化。没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设计者必定不是优秀的设计者;没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设计作品必定不是优秀的作品。因此,必须重视对当代中国设计艺术专业大学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前面讲过,“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块魁宝,加强对设计艺术类大学生的传统“和”文化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设计艺术类大学生普遍缺少传统文化修养,严重制约了其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强对他们的中国传统“和”文化教育势在必行。首先,要开设中国传统文化选修课程。在设计艺术课程设置中,除了专业课之外,应当开设若干门传统文化选修课,包括“中国传统哲学”、“中国传统美学”、“中国传统伦理学”、“中国设计思想史”等。通过这些选修课,对大学生进行中国传统“和”文化教育,使他们对中国传统“和”文化的基本内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自觉树立“和为贵”的价值取向、“和而不同”的价值标准和“中和包容”的思维方式。
2.要加强“和谐化设计”新理念的培养
把中国传统“和”文化与现代设计艺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和谐化设计”新理念。必须加强对设计艺术类大学生的“和谐化设计”新理念的培育,才能促使他们自觉学习和运用中国传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