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处理好法治城市创建与文化建设的关系。坚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推动法治城市进步的条件。文化建设是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源,也是法治城市进步和文明的动力源,文化建设为法治城市进步文明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文化建设在法治建设领域表现为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民中逐步形成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和以崇尚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为内在要求的法治心理,对于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执法、司法环境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法治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法治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先进的法治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也是实现法治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法治文化对城市法治化具有重要的影响。一座现代化的法治城市应该有经济的繁荣,也应该有法治文化的繁荣。在法治城市创建过程中应当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其中,不断丰富城市法治内涵,为城市法治化奠定深厚的法治文化基础。(作者系市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