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品质的先导,没有正确高尚的道德认识,就不会有高尚的道德行为,一个合格的公证员,要能够深刻认识和领会社会公德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及意义,自觉规范起职务言行,因此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水平是根本。让公证员们从被动的遵从职业道德到自觉主动的遵守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公证员对公证职业道德重要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把职业道德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共同目标来追求,更好更深入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二)持续宣传推广
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具体案例,表先进,树典型,注重培养和树立公证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楷模,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扎实深入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把公证职业道德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加强公证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公证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公证职业的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证职业道德的辐射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结合实际,自我查摆
引导公证人员们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的公证业务活动中去。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另外,随着公证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尤其是现在公证业务范围已由之前单纯的证明活动向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过渡,这些要求公证员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必须具有忧患意识,强化法律理论的学习,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要及时熟悉掌握,不断提高提高法律素养,只有足够全面的专业知识和高层次的业务水平,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也才能更好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我们在加强公证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同事,也要通过采取一些制度性的措施全面规范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立以人为本,科学的考核标准和细则。公证员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的结果,扎扎实实查漏补缺,结合各单位公证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制度,改进规范工作流程,使工作机制制度化、公证员职业道德法律化;使规范公证人员的职业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执行的力度。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着眼于将来,着眼于长远,让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五)外部环境监督
公证机构作为特殊的法律服务机构,在群众的心中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诚信,而公证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公平正义是其首要的行业准则和本职工作,也是广大社会公众的期望。一个行业的信用是靠长期努力积累起来的,公证员应当有珍爱公证事业的道德情操,应当时刻注意牢记自己的工作性质,牢记自己在公证活动中的一言一行都将被公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中,都代表了公证的形象和职业道德,从每个细节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整个公证行业职业道德得到提升。有监督才会有压力,有压力才能有动力。将公证面向社会,让社会各界监督,让全民监督,在公证活动切实树立起公证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公证行业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