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众所周知,中国是农产品的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世界各国对中国的限制逐步放松,我国出口农产品所遇到的传统关税壁垒门槛也逐步降低了,使我国农产品贸易不断增长。但近年来,有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自身的产业和市场,以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为主要内容实行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设置障碍、进行限制。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者素质不高,农业外贸体制不完善等原因,也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不断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这些贸易壁垒给我国出口创汇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对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积极探索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结合我国国情和客观现状,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为出发点,为农产品出口找到一些行之有效的打破绿色壁垒的方法和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章 绿色壁垒概述
一 绿色壁垒的概念
绿色壁垒(Green Trade Barrier),通常亦称“环境壁垒”或“生态壁垒”,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是世界各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制定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非关税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其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和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认证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PPM)和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类型;但目前是指环境标志、绿色、生态包装、环境技术标准和绿色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业以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绿色壁垒的种类和特点
1绿色壁垒的种类
㈠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技术标准是指进口国制定的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
合标准的产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较高的技术水平制定的,而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样的标准,因而实质上构成了一道技术屏障。这些环保技术标准的设置,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环保技术标准,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例如,美国为保护本国汽车工业出台《防污染法》,要求所有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苛刻的技术标准。
㈡ 绿色环境标志
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粘贴或印刷在产品或其他包装上的图形,以表明产品在生产、加工、处理、消费、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不污染生态环境。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实行环境标志制度。如德国的“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此后,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在加拿大叫“环境选择”,在日本叫“生态标志”。欧盟也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成员国可自由申请。绿色环境标志制度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但是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依据和指标水平、检测和评价方法的不同,很容易对外国产品构成贸易壁垒。
㈢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目前发达国家所实施的各种检验检疫措施极为严格,项目繁琐复杂。他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WTO通过的《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各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使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霉素、添加剂的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遭受伤害。但发达国家却借口保护本国人民和动植物生命健康,往往采用高于国际标准的本国标准。如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大米,日方规定的检验项目多达56个,其中有90%以上是卫生和检疫措施项目,而通常情况下其对本国大米仅检验9个项目。
㈣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指商品的包装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发达国家建立的一系列严格苛刻的“绿色包装”法令法规,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却为发达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它们借口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包装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进口,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不断。例如,1998年9月中旬美国农业部提出,我国出口商品的包装使用了未经处理的木料,将亚洲地区的长刺蜂带进美国。该部向中国发出了90天的最后通牒,要求我国产品在此期限内改换包装,否则同年12月17日以后将禁止使用上述包装材料的商品出口到美国。此举产生了连锁反应,加拿大政府也于1998年11月对定对我国输出商品的木质包装提出新的检疫要求。1999年6月1日起,对所有来自我国的货物木质包装规定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mm的虫蛀洞,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可想而知,这些苛刻的规定对我国商品出口提出了颇为严峻的挑战。
㈤ 绿色补贴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发达国家要求将环境成本内在化,即污染制造者应将治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生产成本内。理论上,环境成本费用内在化是纠正因工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环保负面效应的最有效方法,但在客观上却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成本,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低成本、低价格上,因此降低了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