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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深圳坑梓中心区城市更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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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深圳市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自1980成立至今,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城市发展初期,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政府完全放手开发单位和旧村居民自发改建,这种粗放式的建设管理模式能够调动社会积极性,集中社会资金,快速形成城市格局,但是由于缺乏规划管理,为日后“城中村”现象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如今,快速的城市化发展使城市面临着土地供应不足的发展瓶颈,解决“城中村”问题迫在眉睫。

2009年,深圳市大工业区、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这是继光明新区之后深圳市设立的第二个政府直接管理的功能区,创新基层管理改革试点的全新功能区。坑梓中心区作为坪山新区次级中心,将在产业升级、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先导作用,推动坪山新区跨越发展。

本文借鉴新加坡规划理念,针对面临的现实问题,研究探讨适合坑梓中心区城市更新的解决方案,力争把坑梓中心区建设成为高水平和高品质的生态新城和现代城市中心区。

1.      规划区概况介绍

1.1.      概况

坑梓街道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北接惠州市,东靠大亚湾,南连坪山街道,西邻龙岗区坪地街道;辖6个社区居委会、44个社区居民小组。总面积4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近万人。坑梓街道是深圳东部的新兴工业重镇。

坑梓历史文化悠久,民风淳朴,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300多年前的清代康熙年间,黄姓宗氏在坑梓开基,先后建立起“新乔世居”、“龙田世居”等34座客家围楼,其中“龙田世居”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气势恢弘的客家围楼反映出当时的坑梓人文荟萃和经济繁荣。

1.2.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坪山新区内,坑梓街道办所在地,北至深汕高速公路,南至丹梓大道、东至聚龙大道,西至高压走廊边东侧边界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5.34平方公里。

2.       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评价

20099月,深圳市国土规划部门出台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是目前深圳市最为全面的城市更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之处。

1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原权利人可作为更新改造实施主体,改造项目无需由发展商实施,同时政府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

2城市更新对象全覆盖由原来限于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改造,扩大到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所有城市更新活动。

3首创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将成为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其划分不为行政单位或地块所限,对零散土地进行整合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定范围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以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现状建筑物超过20年的,可以用地权属范围为单元拟定城市更新单元。面积不宜小于3公顷,拆除重建面积不宜低于总面积的70%

4三类更新模式并行。更新模式包括综合整治、功能置换、拆除重建三类。综合整治是指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功能置换是指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拆除重建是指将建筑全面拆除,进行全新规划和建设。

3.       规划区现状分析

3.1.      现状主要问题

1空间布局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及缺少规划引导的影响,规划区内呈粗放式发展,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混杂,污染性企业紧邻居住区布置。公共设施布局不合理且配套严重不足。绿地所占比例小。市政设施配套不足,高压线从规划区穿过,影响城市景观。

2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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