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地结合起来。教育方式多是些枯燥的理论说教,缺少感性事例,课外实践环节乏力,学生参与程度低,从而呈现出法律教育形式过于单一、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等特点,导致法律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模式的构建与创新 (一)变革法律素质教育的认识定位
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课程地位,应将法律课程与德育课程分开设置。高等院校要把法律素质的培养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规划,转变对法律素质教育的认识定位,从根本上改变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树立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核心目标,将法律素质教育贯穿于整个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多层次、多阶段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可在不同的年级安排不同的任务和重点,如低年级开设理论课,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庭旁听等活动;高年级选择适量的实践课,组织模拟法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司法工作人员等开设法律知识讲座等。
(二)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1.完善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容
法律素质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理论部分应注重法律理念的传播,实体部分则应注重法律条文的介绍。然而,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全面掌握各种法律制度是不现实的。比较合适的做法是结合不同类别学校的自身特点,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律素质教育课程,除进行宪法、民法、刑法等一般性普法外,还可以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密切联系的法律课程,使法律素质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不仅如此,法律基础课程应当把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教学的首要和最终目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绝不是法律知识的简单传播,而是以法律知识为载体来确立法律信仰,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因此,教师不仅要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更应要注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2.改进法律素质教育的方式
法律素质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因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应该采取丰富的课堂教学形式。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积极运用案例讨论的教学方式和手段,选取社会热点案例和典型案例,结合社会舆论和媒体观点,从中提炼出值得思考的法律焦点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与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实践性教学,如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的法律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理,组织学生进入农村和社区进行法制调查和宣传等。要使学生“内在性”地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生的学习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增加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三)拓宽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施渠道
法律教育不能只利用课堂教学,还应积极利用第二课堂的灵活性和趣味性激发学生兴趣,引领他们对法律进行深入思考,在实践中培养法律理念,全方位、全过程地对大学生进行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教育。首先,高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程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其次,要尽可能组织和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校园法律文化活动,在校园中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如组织模拟法庭、法学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研讨会等。再次,优化大学校园法律环境,实现环境育人。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在学生管理上要做到“以法育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