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增强打击的威慑力。
(二)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查处国土房管系统的职务犯罪,涉及到检察机关内外协调问题。办案实践表明,该系统的职务犯罪,不少涉案人员级别较高,有些涉案人员还是党政系统高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这都要求我们加强外部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和工作氛围,以利于我们的办案工作。事实证明,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处国土房管系统职务犯罪取得较好的成绩,是与我市检察机关讲究办案策略,做好外部协调工作分不开的。如2009年3月份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处的南沙国土房管系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有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涉案人员中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内外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办案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通过办案发现,有些地方国土房管部门的职务犯罪呈现大面积发案的现象,甚至有些地方的往往是连续几年都出现了相类似的案件。以增城市国土房管系统为例,2002年至2006年间,该系统共发生了职务犯罪11件11人,2002年是立案侦查6件6人,经过了2003年的短暂案发空白后,从2004年到2006年基本每年都有立案,并且立案逐渐回升,2006年初已经立案侦查4件4人。上述情况表明,要取得更好的惩防效果,必须把打击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好该系统的预防工作需要党委、政府、检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协作。因此,我院反贪部门有必要与国土房管部门建立共建廉洁单位,帮助其建章立制、防疏堵漏,为建立廉洁高效的国土房管部门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