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首先阐明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分析了我国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提高我国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途径进行了阐述,为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如何实现稳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论文关键词:核电;总承包;核心竞争力
我国是在建核电项目最多的国家,作为承担我国商用核电站建设任务的各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面对核电投资主体多元化、技术路线多元化、主要设备国产化和多项目管理的要求,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更加严格的核安全标准,如何在核电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比较少、合格的核电工程建设人才紧缺的情况下,提升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核电项目业主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的工程管理服务,实现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成为各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面临的迫切性问题。
一、核心竞争力的概念
核心竞争力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密西根大学商学院教授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伦敦商学院教授哈默尔(G.Hamel)于 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论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提出的。北京大学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所具有的独特资源和能力,这种独特性具体表现为“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溜不掉”。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长期形成的、蕴涵于企业内质中的、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竞争优势,并使企业在竞争环境中能够长时间取得主动的核心能力。企业要想抢占市场,获得客户的认同,实现做大做强和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我国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现状
1.市场竞争观念不强
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大多为国家或本集团内部行政安排,并非完全通过市场竞争而取得。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缺乏市场意识和服务理念。
2.项目管理经验欠缺
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事业起步较晚,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还比较年轻。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例,它是由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及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于2007年12月重组改制而成。从单纯的设计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转变,对于核电工程公司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项目管理的经验。
3.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以我国在建的三代核电项目为例,AP1000属于美国的技术,EPR属于法国的技术。我国的核电事业虽然历经近30年不懈的发展,但在大型商用核电领域中始终未真正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想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就必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尽快缩小与国际一流核电AE公司的差距。
三、提高我国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途径
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应将重点放在“把握一个根本,推动两个创新,完善三个机制,加强四个建设”上来,以此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把握一个根本
核安全是核电事业的根本,是核电事业的生命线。核电厂是利用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释放出来的能量来发电的核设施,它在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多种放射性辐射。核安全要求与环境要求特别高,公众的敏感性特别强,导致核电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特别苛刻,这是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最突出的特点。福岛核事故再次提醒我们要认识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从短期看,福岛核事故会对各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期看,我国积极发展核电的方向不会改变,在保障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