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之间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动的良好局面。这是学生党建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关键机制。
1.组织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直接归属于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在实践中,高校院系党组织(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对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学生党建具体指导这种途径来实现的。由于学生党建只是院系各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统称,它并非一级组织,因此,为更好地促进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工作,院系党组织应整合学生党建力量,专门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党团共建工作组),授权其具体履行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职责。
2.制度安排及运行规范
在设置专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为保证机构有效运行,推动党团共建工作顺利开展,我们还必须从制度上进行精心安排。具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党团共建工作机构成员组成方面,应该安排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我们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安排党团共建工作机构的成员担任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以建立学生党建与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有机联系,使它们相互之间能通过干部成员这一桥梁实现信息互通互享,从而更有利于实现共建的目标。
二是在党团共建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即党团共建的内容)设定方面,应该根据学生党建与团建工作的契合点进行安排。这其中主要包括学生干部、组织发展(推优入党)、工作互动(活动参与、思想建设)等。党团共建工作机构应紧紧围绕这些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也就是说,我们应将学生干部工作(如推荐及其教育培养考察)、推优入党工作、活动指导与支持等设定为党团共建工作机构的主要工作范围。
三是在党团共建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方面,应该结合共青团等组织的特点进行安排。学生党建与共青团等组织之间主要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党团共建工作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这些群众组织的运行规律和运行特点。具体来说,党团共建工作机构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应突出注意两点,即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共青团等组织的主体性;紧紧依靠对学生骨干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组织服务来引导共青团等组织不断发展进步。
三、思想引领机制——学生党建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它的目标就是通过开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历史教育,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为核心内容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教育,国内外形势与政策教育等,使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信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党的五大建设任务,其中指出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对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而言,加强思想建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理论和思想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