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科学的“十二五”用工计划和年度用工安排,对技能工人队伍(原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岗位、专业、期限等进行严格控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快构建“能者进、庸者出”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科学划分岗位序列,参照全民职工岗位设置和等级划分,统一生产一线岗位序列,全面细化岗位层级,避免出现全民制员工和技能工人岗位岗级分设现象;提高技术管理等关键性、重要性岗位的岗级,引导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进入技术管理岗位、生产一线重要岗位;细分技能岗位等级,调高对技能要求较高岗位的岗级,降低对技能要求较低岗位的岗级,特别是要降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岗级。合理确定岗级薪酬,完善公司原有的绩效与薪酬分配制度,将考核体系与业务类型、员工结构、个人贡献挂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充分考虑岗位重要性、物价增长等客观因素,实现用工工资计划管理并建立合理调整机制,在统一层级的岗位实施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统一标准,提高技能工人(原劳务派遣工)收入水平。适当放宽岗位限制,对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表现特别优异,且取得重要成果的技能工人(原劳务派遣工),在各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其安排在待遇较高的工作岗位,显著提高其薪酬待遇,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和劳动创造性,提高其对企业的认同感。
3.发挥“大政工”作用,确保队伍稳定
营造“人心思进、拼搏进取、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彻底解决职工队伍的不稳定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将技能工人队伍(原劳务派遣工)中的党、团员,全面纳入党、团组织管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大政工”工作格局。实施“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工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确保过渡期间职工队伍保持安全稳定。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党员活动、先进评比、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政治活动,对“双轨制”身份同等对待,逐步淡化劳务派遣用工“二等公民”意识;实施工会会员管理的一体化运作,对劳动表现优异,为公司贡献较大,且工龄较长的劳务派遣用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发展为工会会员,使其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突出关心关怀,利用座谈会、一对一谈心、员工心理干预等形式,充分了解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实际帮助;加强在生产一线岗位选树先进典型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其岗位事迹、优秀经验,全面营造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的浓厚氛围;将培训作为一种待遇,特别是加大对表现优异的劳务派遣用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务派遣用工的政治素质、文明素质和技术素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特别是北京市电力公司作为保障首都安全可靠供电的电力企业,只有将劳动用工体系改革上升到关系企业命运的高度去审视,放到决定企业战略目标的角度去研究,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去尝试,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