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和冲突,必须有一个利益要求凝聚和提炼的机制。经验表明,经过凝聚的利益诉求更容易通过沟通与协商、谈判获得解决。
在利益诉求明确表达的基础上,矛盾各方按照法律政策的渠道和程序,妥善协商达到利益均衡,各得其所,自主解决其利益矛盾,这时,政府无需事事介入,既减轻了行政负担,也降低了社会成本。某水电企业为解决邻近村村民出入穿过该企业厂区影响安全管理的问题,在厂区外围征地修建了一条混凝土便道,以供村民通行。就在封闭原先道路、围墙封闭施工时引起了邻近村民的阻挠。村民提出便道较之前的道路弯多、视线较差的意见,所以不愿意走便道。但是因山区地形限制,企业又没有办法解决村民提出的意见,双方多次谈判仍然未果。后来,企业转变思路,从乡村的整体利益出发,提出支持该村修建混凝土村道,乡村支持企业封闭围墙(改道)的意见,经多方工作,得到了乡村大部分村民的赞同。利益协商机制使水电企业化解了和邻近乡村的矛盾和冲突,利益各得其所,双赢互利,利益均衡。
4.调动各种资源,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执行力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只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水电企业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充分调动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和村委以及村干部、农村里威信高的人士等各种资源,集中精力专心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水电企业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政府部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这种互相支持的关系越来越深。根据当前维稳的新形势,笔者认为,要将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提升到更高的一个层次。企业的维稳工作者要和各级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建立密切的关系、良好的友谊,这就是良好的社会资源。当企业出现社会矛盾和纠纷时,企业的维稳工作者能够调动相关人员迅速作出反应,投入到维稳工作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水电企业往往地处偏僻的乡村,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着陆点必须前移至企业的周边乡村。维稳工作人员要深入乡村和广大群众中间,要保持与村委良好的沟通渠道,涉及到村民群众的事情及时互通信息,多沟通多交流,共同商量解决的办法,不偏不倚地把矛盾纠纷处理好。维稳工作人员要放下企业“白领”的架子,善待周边的群众,见面主动问好,利用空余时间主动拜访村干部和威信高的村民,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困难,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上的问题,把企业的关心带给他们,把先进的思路、先进的思想、先进的信息带给他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能够换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村干部和村民朋友担当了矛盾纠纷信息员和“和事佬”角色,就能为企业的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忽视了某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维稳的“维不稳”,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某水电企业因水库后期扶持资金被地方政府占用,群众多次到政府上访,在没人理睬、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引发了有预谋、有组织的冲突事件。200多名群众纠结到企业静坐,发展到冲击企业办公楼、厂房,殴打企业保安和职工的恶性事件。在整个事件中,虽然政府官员有劝解,但县领导临阵畏惧而逃;虽然警察到现场,但警察不敢上前维持秩序,萎缩一边。企业在冲突事件中成了无辜的“替罪羔羊”。这件冲突事件至少反映出了五个问题:一是企业维稳工作人员与周边村委、村干部、政府、公安等的关系处于什么层次?掌握的社会资源处于什么水平?二是维稳工作人员有没有及时发现和排查不稳定因素?有没有属于企业的农村“信息员”?三是维稳工作人员有没有及时深入村民群众,努力瓦解对企业的冲突?四是维稳工作人员有没有努力引导村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带头人员找到正确的利益诉求部门,正确上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