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进行职业辅导,履行《职业导师指导协议》,职业导师一般长期与新员工在一起工作,通过前期沟通、课堂辅导、现场演示等多种培训方式,对新员工进行生产技能的培训。同时通过和新员工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为新员工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发掘新员工的潜力进行相应的培训,为新员工创造展示能力的发展的机会。
(7)《职业导师指导协议》履行期满,培养对象向职业导师制工作办公室提交培养期总结、技术总结或论文,职业导师提交培养期总结;职业导师制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培养对象和职业导师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目的为深入了解和回顾导师制执行情况,及时有效地对职业导师进行业绩考核和指导能力。明确导师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突出对导师的激励措施,全面提高导师制的运作效率和实施效果。对职业导师的评价要全面、准确、客观,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还要考虑培养对象个体差异。
考核评价内容分为过程评价和工作效果评价。过程评价指“职业导师制”工作办公室通过对培训次数的检查,导师辅导记录表、培训记录、授课课件的检查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得出评价结果。工作效果评价分为导师自我评价、指导部门、指导对象对导师的满意度以及指导对象成绩综合排名等。导师自我评价、导师指导对象评价、指导部门评价采用问卷形式进行,指导对象成绩主要通过公司的普考以及技能鉴定成绩进行统计。导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标准。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导师进行相应额度的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职业导师,要认真总结其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根源。
四、结论 “职业导师制”作为一种企业新员工培训模式,能够迅速培养出符合自己企业发展要求的人才,最大可能地发挥人才的潜能,使新员工对自己的发展前途和空间充满信心,从思想上、感情上尽快地认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有效地防止人才的无序流动;完善公司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发挥团队竞争优势,可以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环境氛围,层层级级的执行力必然会大大增强;为企业发展提供最大的人才保障,解决了引进人才的“水土不服”问题,缩短了引进人才的“同化期”,在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同时,也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