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子……炎帝少女追之,亦得仙,与俱去[4]45。
容成公……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4]51。
犊子……都女悦之,遂留相侍奉[4]89。
也有女仙,如江妃二女、钩翼夫人、毛女、女丸,其中江妃二女是一则古老的人仙之恋,女丸事迹更值得注意,她也行房中术:
女丸者,陈市上沽酒妇人也。作酒常美,遇仙人过其家饮酒,以素书五卷为质。丸开视其书,乃养性交接之术。丸私写其文要,更设房室,纳诸年少,饮美酒,与止宿,行文书之法。如此三十年,颜色更如二十。……遂弃家追仙人去,莫知所之云[4]108。
中古小说中人仙之恋故事常以仙女为情爱的主动者,也许她们就是飞入山中的女丸之流。
人鬼之恋故事在中古志怪小说中占极大篇幅,《列异传》“谈生”条[5]89-90是最早出现的一篇。这类故事亦发源于中土。《礼记?祭法》云:“人死曰鬼。”《尔雅?释训》云:“鬼之为言归也。”《易?系辞》云:“游魂为变。”《礼记?郊特性》云:“魂气归于天,体魄归于地。”古人认为活人灵魂由魂魄组成,死后魂魄分离,魄散入地,魂飞上天。游魂为变,无所不之,中古小说中鬼约有三类:冢鬼、棺鬼、野鬼,都有与人发生的情爱故事,依次如《搜神后记》卷六“汉时诸暨县吏吴详者”[2]464、《搜神记》“汝阳鬼魅”、《搜神后记》卷六“会稽句章人” [2]464。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冥婚习俗与此类故事的产生有一定的关系。《周礼?地官?媒氏》云:“禁迁葬者与婚殇者。”东汉郑玄注云:“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嫁殇者,谓嫁死人也。今时娶会是也。”[6]366说的就是冥婚。可以想见,周代甚或周前,冥婚习俗风行,至周,从儒家礼制的角度察看,认为冥婚于礼不合,故曾予以禁断,不过,此习俗在中古时代乃至以后仍然存流。清赵翼《陔馀丛考》即载有十余条冥婚习俗,时间自周至明。如其所载:“曹操幼子苍舒卒,椽邴原女早亡,操欲求与苍舒合葬……魏明帝幼女淑卒,取甄后从孙黄与之合葬。”对此类故事的产生,王青又持有别一观点,他认为魏晋以来,盗墓之风盛行,与人鬼恋故事可能关系极密。许多人鬼恋即发生在墓中,且鬼多为贵族女子[6]268。
人妖之恋故事在中国先秦典籍中已然可以考见,它肇始于远古神话的时代。妖乃动植物精灵。中国古人认为, 自然 界中的生物乃至无生物,只要其能具有一段足够长的存活或存在的时间跨度,就会化为妖怪,这些妖怪,甚至还能被赋予人的形体,能够以人的形式活动。《论衡?订鬼》云:“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