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学网为您推荐的论文培训-2006年湖北优秀中考作文及失误作文评析,希望本篇文章对您学习有所帮助。
2006中考湖北卷
湖北·武汉卷
[原题回放]
下面文字摘自一位同学的《毕业留言册》:
我的自画像:
额头宽了一点——思想的野马正好在这里奔跑。
同学留言:
最难忘那次联欢会,你的新鲜点子让我们快乐无比!(同学甲)
你知道我最欣赏你的是什么吗?就是你总能够别出心裁。(同学乙)
我总在想,以你非凡的创造力,十年后会成就一个怎样的你!(同学丙)
恩师寄语:
你的那些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常常为我们开启另一扇窗!老师感谢你。
结合上述材料的内容和自己的生活体验,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诗歌、戏剧除外。文中不得出现自己的姓名、校名。
[文题诠释]
近十年来,武汉市中考作文试题从命题作文到长达五年的话题作文,再到包含话题作文作选项的选题作文,采用材料作文形式是头一次。但是,这种材料作文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材料作文了——传统意义上的材料作文,要求写成一事一议类文章,并且必须用上命题者所提供的材料;现在的材料作文,材料仅仅设置了一种情景,寄托了一个或者若干个话题。也就是说,将写作话题的明示,改成了暗示:写作话题必须由写作者根据材料去确定。这对写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考验。
命题者设置题干,可谓煞费苦心:题目取材于学生的毕业留言册,不仅形式别具一格,而且内容极富时代特征和生活气息。毕业留言册上的内容,为绝大多数学生所理解、接受,所以从一定角度上降低了审题的难度。这样的设计必能唤起学生的情感体验,激发他们的写作热情。从思想导向上看,留言中称赞创新精神,透露和谐关系,与今天的时代精神相应和,渗透者很强的人文关怀。
要写好这道题目,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准确确定话题。写作之前要对材料作文的材料进行提炼、聚焦,从而确定写作话题。不能随便抓住某一句话就用作自己的写作内容,而要抓寄托着材料主旨或者主要内容的中心词语、中心话题,以此作为写作话题。以本题目所给出的材料,写校园生活固然可行,但是,必须围绕“创新”、“欣赏”、“和谐”等某一个或者几个方面的内容来表现校园生活。如果你确定了“创新”、“欣赏”、“和谐”等话题,就抓住了材料的精髓,完全可以突破校园生活,放眼广阔的生活领域。
二、倾注真情实感。题目要求“结合……(作者)自己的生活体验”,这就需要我们杜绝那些空洞的、夸大的、不实的矫情式内容。写我们的亲身经历固然是写“自己的生活体验”,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作为论据也是在写“自己的生活体验”,表达自己的独到见解还是在写“自己的生活体验”。说真话,说实话,说自己的心里话,这样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动人文章。
三、确定恰当文体。题目里说“诗歌、戏剧除外”“文体不限”,那什么才是恰当文体呢?对于这道题目而言,任何一种文体都行。但是对于具体的写作者来说,只有自己最擅长的文体才是最恰当的文体。长于叙事的同学,不妨首选记叙文,通过回忆创新经历,用感人细节打动人;长于理性思考的人,不妨首选议论文,发表独到的思考;视野开阔的人,不妨首选散文,用丰富的积累、广博的材料说话;创新意识强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文体情况,选用非常规的文体。知识丰富的人,甚至还可以选用说明文。
四、运用出彩语言。在文章开头部分、结尾部分、过渡处、总结处等地方,或者出示精美的排比句、对比句等,或者活用新鲜的时尚语言,或者选用饱含哲理的精警语句,或者借助诗意化的表达,这些都能使文章出彩。
[佳作点评]
生于“守旧” 死于“创新”
武汉一考生
创新是国家发展与科技进步的不竭动力,创新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致胜法宝。无数事实告诉我们,“生于创新、死于守旧”是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因此,当今社会已经形成了呼唤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可是,最近我们小区旁的“创新网吧”运用这条真理去“经营”自己的业务时,却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我们所在的综合性学习小组对此作了仔细调查和用心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引起社会对此类现象的关注。
“创新网吧”原名“老网吧”,原来倒也遵纪守法,按时营业,公平交易,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面前,该店经营惨淡,入不敷出。该店老板决心改变现状,于是决定运用创新理念着手对原来的一切来一番彻底改造:简单装修后,将原用名“老网吧”更名为“创新网吧”,可谓“店名创新”;实行传销式会员制度,给介绍人提供奖励,可谓“拉客创新”;推出代包夜学生做作业及仿冒家长签名的举措,可谓“留客创新”。诸如此类的创新之举,的确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它们违犯了法规条令,教唆了少年学生,自当为众人唾弃,留下恶名。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直是我国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加强网吧的管理上,上级出台了许多明确的规定。比如,我市就规定网吧不准接纳未成年人,不准通宵营业,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理应成为网吧经营业务、创新服务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创新网吧”只知道要创新,却不知在这些创新举措中,一次次地踩响了法规设下的“地雷”:吸引和容留少年学生,属于顾客对象违规;通宵开门营业,属于经营时间违规;代做作业,属于经营范围违规;等等。这样下去,虽然能为经营者多赚取一些银子,但是,肯定会毁掉一大批少年学生的未来,“制造”一大批痛苦家长。这样的创新,自然是法规严打的对象,结果只会是“炸”得创新者晕头转向,关门停业。试想,如果他们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大力推行创新举措,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
很明显,我们在这里说的“死于创新”,是针对那些创违法乱纪之“新”的行为而言的;我们在这里说的“死于守旧”,是针对那些遵规合法之“旧”而言的。在遵规合法的前提下创新,则生,则立,则兴;在违法乱纪的前提下“创新”,则亡,则废,则衰。文化经营部门如此,各行各业莫不如此!
[名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