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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谁是“职业农民”(全面深化改革在基层(18))
【核心阅读】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农业部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陕西从2011年至今,全省已认定各级职业农民3835人,探索着新时期“谁来种地”“如何种地”。
随着城镇化推进,“谁来种地”“如何种地”日益受到关注,一方面指向“饭碗能否端在国人手里”的粮食安全大计,另一方面则关系千家万户的农业食品安全,“安全不是管出来的,而是种出来的,需要从生产经营者的源头解决。”陕西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戴建昌说。
传统的所谓“农民”,往往是以户口和身份来区别的劳动者。近年来,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随着劳动分工进一步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职业农民”这一新型职业群体呼之欲出。
农业产业比较效益不高,宁肯租房打工,也不回乡务农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杨效宏聊起下乡时听到的“口头禅”,双眉微皱,“至于‘90后’呢,根本不谈种地。”
“初中毕业时,满脑子就想着咋‘逃离’农村”,70年代生人的宁蒋娟,是西安市长安区大兆村村民,“跑到城里开起小饭馆,一干就是二十来年,比种田赚得多了去了。”
今年26岁、同样来自长安区东大街办郭北村的刘楠,高考考上了西安工程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同学大多是农家子弟,宁肯在西安租房打工,也绝不回家乡务农。”
大量劳动力进城、半工半农的兼业化农业普遍存在……“问题是表象,关键在于农业生产经营水平低,产业比较效益不高”,杨效宏坦言,如果不能让“农民”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实现其个人最大价值,“把人家‘绑’在地里也不会干。”
当然,除了不愿种地,相当多的人已经是不会种地。2008年,偶然间听了一堂土地流转惠民政策的讲座,“赚到第一桶金”的宁蒋娟满腔热情,决定回乡创业,“投资30万元,流转来50亩地种植大棚西瓜,几乎是我开饭馆的全部积蓄”,结果没有技术、不懂市场、不会营销,“第二年就赔了接近20万元。”
“种西瓜就像开饭馆,术业有专攻”,痛定思痛的宁蒋娟很快领悟到,“咱出身农民,未必会种地。”
“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职业,划分为四种类型三个级别
作为农业部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陕西将本省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了生产经营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和新生代型(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四类。
“职业农民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杨效宏说。
从2011年以来,陕西省农业厅经过调研、试点,先后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顶层设计”日渐清晰。
《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首先划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16岁到55岁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要求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则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