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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病难”、“看好医生难”成为公共医疗遭遇的普遍困境时,当医患矛盾事件每每敲击人们敏感的神经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尤为迫在眉睫。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11月2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召开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标志着新一轮医学教育改革全面启动。
临床医师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力量,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健康和生命权益。如何培养出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如何不断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如何实现医学教育制度的深层次改革与创新?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医学教育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悉心翻看《意见》文本不难发现,《意见》政策指向鲜明,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人民满意的临床医师。“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加强建设,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改革指导思想赫然在目。根据该《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意见》是2013年以来,根据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广泛调研,总结上海试点经验,借鉴国际经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共同形成的。”林蕙青指出,针对医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医教协同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近期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
据了解,2011年,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对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推动。3年来,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上海市等地“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加快推进,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医学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得到缓解。特别是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林蕙青坦言,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看,医学教育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特别是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育人机制、条件保障亟待完善。此外,医学教育如何更加主动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发展节奏,优化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也需要不断努力,加大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改革和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改革、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对医改和医学人才培养十分关心,强调指出,环艺毕业设计题目,医教协同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需要更高水平的健康卫生,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医教协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林蕙青表示,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明确了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标,明确了建立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医教协同培养体系,统一了“5+3”培养路径模式,突出了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能力与人文沟通相结合、专业素质与医德素养相结合的培养内容与方式,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
构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明确指出,中国特色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近期任务是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或3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医学教育具有周期长、分阶段细、连续性强等特点。国际经验表明,培养一名合格的、高素质的临床医生,必须经过严格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包括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其中,毕业后教育特别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学生”向“医生”转变的关键环节。我国现行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是,学生经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院校教育,毕业后即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经短期培训即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缺乏标准统一、基地合格、管理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就导致不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缺乏实践能力,无法胜任临床工作。
“此次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重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实施相对统一、严格规范的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形成更加同质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林蕙青说。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紧密衔接是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最重要的着力点。”林蕙青表示,有四项重点推进工作:一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各人才培养环节上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相互融合,实现招生与招录、培养过程与培训过程、学历学位授予与职业规培证书发放相结合。2015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等四证。二是调整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从2015年招生起,7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将全面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学习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三是改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办法,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机衔接。四是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室内设计毕业设计展,逐步建立“5+3+X”培养高水平临床专科医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