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延期的学生,必须在答辩15天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报学院教学办公室批准备案后方可延期。
4.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考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希望同学们平时抓紧时间,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取得优异成绩。
(1)论文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
(2)论文必须正式胶装,严禁订书机等其他形式装订。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实行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90~100为优,80~89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
2. 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以中等为基本定位,优秀一般不超过10%,及格一般不超过5%。
3. 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较规范,可以评定为中等。
4. 在某些方面确有价值或回答并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可以评定为良好。
5. 在具备了良好条件的前提下,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突破或有创新和独创见解的可评为优秀。
6. 基本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可以评定为及格。
7. 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中”以上(含中)。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一年内补做,经答辩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但无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8.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不准补作。正在撰写者,取消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追回毕业证书;授予学位者,追回学位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学生如需改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在选题后15天内由本人申请,指导老师同意,报学院教务办公室批准、备案方可有效。超过15天不再办理。凡未经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私自改换题目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无效。(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每周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一次,以得到老师的及时指导。指导老师要经常检查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让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巩固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延期的学生,必须在答辩15天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报学院教学办公室批准备案后方可延期。
4.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考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希望同学们平时抓紧时间,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