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层标题均单独占行书写,第一级标题居中书写,第二级标题序数顶格书写,空一格接写标题,末尾不加标点,第三级和第四级标题均空两格书写序数,空一格写标题。第四级以下单独占行的标题顺序采用A.B.C.…和a.b.c.两层,标题均空两格书写序数,空一格写标题。正文中对总项包括的分项采用(1)、(2)、(3)…的序号,对分项中的小项采用①、②、③…的序号,括号后不再加其他标点。
7.注释
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而正文又无法处置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而不用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若在同一页中有两个以上的注时,按各注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并编列注号,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8.公式
公式应另起一行居中书写,一行写不完的长公式,最好在等号处转行,如做不到这点,在数学符号(如“+”、“-”号)处转行,数学符号应写在转行后的行首。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在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可按全文统编序号,也可按章独立序号。公式序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缺。重复引用的公式不得另编新序号。在叙述中也可将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平列在一行,用斜线分开表述。
9.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题和表序,表题与表序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题末尾不加标点,五号宋体。全文的表格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编序,但必须连续,不能跳跃或间断。表格允许下页接写,接写时表题省略,表头应重复书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此外,表格应与正文接近,不应过分超前或拖后。
10.插图
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整洁美观,插图应与正文呼应,不得与正文脱节。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写在插图下放正中,要求与表格相同,五号宋体。由若干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序,分图的图名以及图中各种代号的意义,以图注形式写在图题下方,先写分图名,另起行后写代号的意义。鼓励学生使用计算机绘图。
注:(1)外语专业需翻译第二外语文献,译文字数不少于500汉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需翻译汉文文献,译文字数不少于500单词的民族文字。
(2)民考民学生可以不要求“外文翻译”,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
(3)应用数学专业和物理专业纯理论性毕业论文在字数上可降低标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