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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农合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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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大丰农村合作银行开展专题调查,了解了该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并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剖析,引申出合作金融机构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合作金融机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不做假账与财务信息对称,以及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合作银行  金融会计  职业道德   (二)存在的不足及产生的根源
   会计本身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从业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对称、及时、可靠、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合行)是农村区域经济的枢纽,其主要资金来源于存款,主营业务利润来源于信贷,这对会计人员反映与监督信息职能在“不做假账”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避免信息失真,追求信息对称。
   大丰农合行从原联社直接转化而来,会计制度客观存有缺陷,员工的素质、从业的理念与商业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因此,在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
   1.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个别基层营业机构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尽管近年来招收了一些高学历的大学生,但是数量太少,同时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不少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相继被选调充实到客户信贷部门,造成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下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的驱动,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缺乏职业理想。在现岗会计人员调查中,问及目前我国是否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回答:不存在的占11%,存在的占20%,却又不知道在哪里有规定,有约“三成”的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了解模糊不清。第二、缺乏敬业精神。目前,会计人员的素质整体偏低,缺乏精益求精、敬业奉献的精神,工作拖拉,知识老化,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两套账、账账不符、报表凑数等现象司空见惯,这都从效率、质量等方面,违背了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要求,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管理体制不健全。大丰农合行成立以来,虽然积极尝试“会计委派制度”,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核心仍在于“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由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会计人员作为单位的职工,其报酬、晋升皆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一旦单位与外部发生利益冲突,会计自然偏向单位。
   3.会计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力。大丰农合行尽管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但与现行法规制度存在不配套现象,制度体系还不够规范科学;其次对现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力,表现在对会计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深入,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屡有发生。
   这些缺陷的存在,并非是大丰农合行存在的个别现象,而是在全国多数领域的会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这些缺陷有其社会经济根源。
   1.有权人员的权力扭曲。这主要来自单位负责人、有权人的不良道德影响。会计从业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有权人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有权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或存在重大的影响力。有了这种人事制度上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一旦权力扭曲,道德问题由此而来。
   2.会计人员的道德缺乏。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人们在片面追求与畸形放大物质利益时,往往以牺牲精神追求为代价,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思想境界的作用,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允的道德规范,不能遵守“八荣八耻”的时代要求,反映与监督工作出现偏差。
   3.从业人员的能力限制。许多非财会专业的新分配大学生被充实到柜面一线,接受培训、学习的时间较少,还存在少数人无证上岗的现象。这些人员大多数对财经法规、法律制度淡薄,专业技术知识不够,难以适应所从事的财务工作。有的会计人员墨守成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因此会计基础工作就不能做到规范化,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监督机制的落实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存在于日常生活中,造成单位与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当企业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时,往往片面强调企业利益,而漠视行业规范。目前会计监督、外部审计、财政监督、税务监督、行业监督等监督标准不一,部门间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功能上相互交叉,但出发点有异,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管理体系的构建未成。满足市场运行需要的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尚未形成。企业是社会各方利益的结合点——投资者获取投资报酬,受雇人员获取薪金,政府机构从中获取税费。投资者(股东)、管理者(经理人)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机构则从部门、区域等利益出发对宏观利益进行审视。微观与宏观利益的差异,是诱发了会计失真产生的内在原因。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不力,使得违反制度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比较利益,纵容了失德行为,因此使得会计人员常常处于“人在屋檐下”的窘境。
   三、合作金融加强会计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对大丰农合行的调查分析,笔者深刻认识到,合作金融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自身防范风险的需要,而且是农村金融改革的时代要求,意义非常重大。
   (一)是贯彻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
   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正是在这种战略国策的指导下,2001年10月,党中央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把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
   (二)是发展和完善金融事业的需要
   建设和繁荣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农合行,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而农合行所从事的金融事业的发展和完善,除了政治、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条件外,加强农合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十分必要,它对于建设一支“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员工队伍来说,是直接的和重要的条件。农合行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建设“四有”员工队伍,推动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增强自身防范风险的需要
   通过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使员工在道德意识和品质方面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陶冶达到一定水平,从而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发自内心地做好本职工作,对自身的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这无疑会促进整个工作质量的提高,使整个部门的工作处于良性循环,从而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使农合行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是解决目前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
   会计造假是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会计工作中的表现,非会计人员个人力量所能左右的。但是,会计造假毕竟表现在会计工作中,虽然多数会计人员遵纪守法,但明知故犯、串通作弊的也大有人在。在会计治假的过程中,会计人员是主要力量。会计人员诚信为本,坚持准则,就可以遏制会计做假。特别是目前在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意义不言而喻。
   四、合作金融会计道德建设的策略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属于职业意识形态建设的范畴,合作金融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主要还在于强化道德、法制和深层次的伦理建设。在信息时代、新的市场条件下,强化合作金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法制,在制度规范约束下加强道德建设
   道德约束主要体现为个人或群体的内在约束力,是自律性的,无形的约束作用;而法制是属于强制性的,起到一种有形框架约束。新《会计法》为惩治失德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并成为会计道德建设的基石。
   1.明确内控制度建设内容。在内控制度中,应当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同时要明确单位内部财产清查的具体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以及内部审计进行的具体方法和程序,确保财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
   2.明确单位负责人失德责任。《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从权力源头上堵住失德行为。
   3.明确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应做更明确规定。一要明确规定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二要规定对会计核算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体现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三要明确规定具体处罚标准,以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制违法、失德行为发生。
   4.我国《会计法》将会计职业道德以会计大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要求“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但目前尚未颁布一套标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仅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未形成体系,对此因作完善。
   (二)与时俱进,制定一套会计职业道德通行准则
   建立一套由财政部牵头,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中介机构参与,参照国际通行准则,因地制宜,制定、颁布与监督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实现会计自律。该准则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一般原则、业务能力和职业责任等。会计人员应操守该准则。
   1.一般原则,包括真实性、公正性、忠诚性和正义感。真实性、公正性准则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中准则中被经常应用;忠诚性、正义感则是新的内容。忠诚性,即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中介的会计人员既要对管理当局忠诚,完成管理当局所委托的责任,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又要对外部委托人忠诚,客观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其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正义感,即会计人员应以企业根本利益为重,对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做假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权,勇于披露真实会计信息。
   2.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搞好服务、熟悉法规和职业判断力。搞好服务、熟悉法规经常被提及,这里要强调职业判断力。随着经济发展,会计行使职业判断的空间日益增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运用其知识按基本会计原则作恰当的职业判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选择委托人和代理人及个人利益均可接受的会计政策,提供有关各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3.职业责任,包括保守秘密与开拓创新。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保证披露得当,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会计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始终保持知识储备的新鲜度,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循序渐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与监督
   1.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进步有赖于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需要强化会计诚信和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从业人员内在品质的有效途径。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将诚信作为准则,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要在会计后续教育、资格考试和大学会计教育、会计专业研究等环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内容。还要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诚信氛围。
   2.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对自身思想品质、思想意识等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
   3.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与监督机制。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理性的评价,以增强其责任感。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等,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会计业的监管,引导其完善内部控制,树立诚信和自律意识,培育市场自身约束机制;司法上积极推进民事诉讼机制的建立,从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定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目标重塑,引进财务“信息对称”理念
信息对称的概念最早来源于信息学,后来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信贷、保险等行业中,出现“二手车”现象比较重的领域,对信息不对称的关注被列为重要的经营风险,并出现了因此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风险”。追求信息对称的目标由此而来。
   会计道德目标简单定性为不做假账是不符合信息时代的经济要求的,不做假账是财务信息对称目标的一种体现。会计职业道德的目标应当是不断追求信息对称。这种财务信息对称程度是对会计数据的使用者、监督者、参照者而言的,在不存在粉饰与掩盖的前提下,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者获得恰当的经济信息,避免信息扭曲而产生不对称现象。
   总之,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农合行强化自身防控风险的需要,也是以德治国这一战略国策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合作金融机构会计道德建设意义十分重大,相关领导层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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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艳锋,《四举措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盐城,盐阜大众报,2007年。
   5.刘志耕、沈建明,《会计管理也要以人为本》,北京,中国税务报,2006年。
6.胡向欣,《浅谈加强会计人员“三项”教育的必要性》,山西,山西经济日报,2006年。
   7.乔世震,《会计人生经验教训案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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