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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旅游中,森林生态旅游占主体地位,因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进人工业化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兴旅游业,是现代社会高度城市化导致人类追求自然、返朴归真、寻根求源心态的具体体现(王红姝,2000)。我国于1982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即张家界森林公园之后,全国各地在具备典型的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林区又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转变传统林业靠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模式,开始了森林生态旅游的探索。
1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1.1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
西南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广西为例,广西森林覆盖率超过58%,居全国第四位;森林景观和物种资源丰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广西还有许多古、大、珍、稀、奇的名贵树种,是罕见的旅游资源。如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的银杉,全球仅在中国有分布,而广西是数量最多的省区。有“茶族皇后”美称的金花茶,20多个品种都分布在广西。此外,广西金秀圣堂山万亩变色杜鹃,猫儿山的高山原始矮林等等,这些珍贵的树种都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保护价值和科研价值,是十分吸引游客的森林旅游资源。广西也是全国野生动物分布最多的省区之一,多种动植物群落和动植物种类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为开展森林科普考察、野生动植物观赏等专项森林旅游活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广西地貌景观奇特,主要有喀斯特岩溶地貌景观、丹霞地貌景观、石英砂岩峰林地貌景观、花岗岩地貌景观等。其中雄奇险峻的喀斯特岩溶地貌景观以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猄洞天坑森林公园为代表;雄伟壮观的丹霞地貌以“丹霞之魂”的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为代表;石英砂岩峰林地貌景观以金秀大瑶山为代表;花岗岩地貌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五皇山森林公园为代表,都是森林旅游发展中独具魅力的特色资源。云南省的森林旅游资源丰富,森林环境原始,面积为94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62.9%,森林类型和生物物种多样。全省有森林面积940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33.6%,是云南省各类资源中最多、最大的可再生自然资源。全省有各种高等植物1.7万多种,占全国总数的 62.9%,森林中珍稀物种种类和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其富集度居全国首位。云南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特点是:一是资源类型多样,有利于开展多种旅游;二是资源原始、古老,开发价值高;三是后备资源多,开发潜力巨大。
1.2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现状分析
当前,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较快,但整体水平还是比较落后,其中的旅游资源优势还远远没有开发出来。从数量和面积来看,截至2009年底, 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2458处,总经营面积1652.5万hm2。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30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1处,经营面积1151.93万 hm2;省级森林公园1073处,面积402.08万hm2。但是,广西的森林公园数量和经营面积分别仅占全国的1.56%和1.99%。从经营情况来看,2009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32亿人次(其中海外游客912万人次),旅游收入226.14亿元。但广西2009年森林公园接待游客 340.9万人次,旅游收入4.06亿元,分别仅占全国的1.03%和1.80%。从规模来看,2009年,全国共有126处森林公园接待游人数超50万人次,46处超100万人次,广西仅有1处即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超50万人次(55.0万人次),占全国的0.6%;2009年,全国共有204处森林公园旅游收入超1000万元,其中58处超5000万元,34处超亿元。广西仅有4处超1000万元,占全国的1.96%。从当地旅游业中的份额来看,广西森林旅游业在广西旅游业中的地位也偏低。2009年,广西旅游业共接待旅游人数达1.1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为701亿元,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区GDP的 9.1%。而当年广西森林旅游共接待游人数530万人次,仅占全区旅游人数的4.5%;森林旅游总收入为4.9亿元,占全区旅游收入的0.7%。在云南省,类似的问题同样存在。云南省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程度较低,而且还存在已建景区开业率较低的问题。截止2011年,全省39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中, 仅有16个正式营业,开业率仅达41%。自然保护区的整体市场转化率则更低。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整体水平偏低,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等等。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森林生态旅游产品比较单一,没能很好地利用其中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出组合型的、更高质量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突出表现在:森林生态旅游开发没能更好地和蕴藏其中的人文旅游资源紧密结合起来。西南民族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要实现新的飞跃,必须更加深刻地认识蕴藏在森林中的少数民族人文旅游资源,特别是其中一直不被人重视的跨国民族文化和“侨”文化等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走一条森林生态旅游的人文品牌道路。
2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和跨国民族文化
2.1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
西南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包括曾经辉煌的青铜文化,闻名海内外的南诏文化、贝叶文化、东巴文化,等等。该地区是稻作文化和茶文化的发源地,各民族独特的民居、歌舞、神话、习俗、服饰、宗教信仰等民族文化构成了西南民族地区的一大特色。据统计,云南各少数民族每年共有至少 65个传统节日,如傈僳族的“三方玄舞”,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等等。这些节日形式各异,各具特色,蕴涵着丰富的传统民族文化,与秀丽的山水相映生辉,构成独具民族风情特色的森林旅游资源。
2.2西南地区的跨国民族文化
西南地区是民族地区,还是边疆地区,这种地理位置还孕育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民族群体,即跨国民族。跨国民族是指:地域相邻或不相邻,属世居或规模迁徙形成,一般在边界线两侧或附近地区,在族源、语言、基本文化特征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认同感,而在国家归属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同要求,被现有政治地理(领土)边界线所分割,分属于不同国家政治实体的同一文化民族或族群(周建新,2002)。我国西南地区(云南、广西两省区)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5080km,有17个民族跨国界而居,他们是:壮族、傣族、布依族、苗族、瑶族、彝族、哈尼族、景颇族、傈傈族、拉枯族、怒族、阿昌族、独龙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和京族。其中,除京族是跨海疆而居的跨国民族外,其余16个民族都是跨陆地边界而居的民族。另外,在中国还没有被确认为单一民族的克木人同样跨界而居(刘稚,2007)。跨国民族除了在地缘特征上表现为跨国而居的形式外,还有很复杂的人文和政治内涵。首先,“跨国民族”是一个有特定的历史含义的概念。其次,“民族”一词偏重“文化民族”的内涵,而“跨国民族”的内涵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具有共同的历史,包括共同的政治经历、共同的族源等;第二,各分支仍然基本上具有共同的文化特征及心理素质;第三,各部分仍然具有共同的族属认同和民族感情。在旅游方面,由于两国居民属于同一个民族,这能有效地吸引他们越过边境,来看看异域的“自己”。而且,他们相互之间语言相通,更能消除旅途中的语言交流障碍,从而更好地完成旅程。广西、云南与东南亚邻国历史交往源远流长,官方和民间的社会、政治、文化、商贸交往十分频繁。一方面,两地在语言、饮食、气候、民俗文化、生活习性方面都有众多的相似之处,这使得东南亚游客在云南会有熟悉的感觉。另一方面,两地毕竟是跨境交流,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其适度的差异性对越南游客也产生吸引力,在广西、云南也能体验到异国的文化、饮食、风俗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