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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行政和公共行政价值的含义 1. 公共行政在我国,“行政”这个词语最早出现在《史记·周礼》: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这里行政的意思是指对整个国家社会事物进行管理。美国著名行政学家伍德罗·威尔逊是第一个明确使用“公共行政”( Public Adminis-tration) 这个专业术语的人,他在其著作《行政之研究》中是这样定义“公共行政”的,即“法的细述和进行系统执行的活动”。英文 Public 即公共,含有公共、公众、共有、公共社会等意思。英文Administration 即行政,是指政府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管理活动或过程。公共行政,突出“公共”二字,强调公共性,注重实现公共利益。所谓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为实现公共利益,运用法定的权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一系列管理以及活动。 通过对公共行政含义的界定,可知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共行政的客体是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公共行政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公共行政的基础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公共行政最本质的东西,是社会上公认的、法定的权力,以国家行政机关为载体,并且以其特有的普遍的权威性对整个国家和社会进行控制或管理。 2. 公共行政价值什么是价值? 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价值,认为价值是对所有具体价值( 包括功利、道德等) 的概括,即所有具体价值的共性。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事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他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所谓公共行政价值,是指公共行政( 客体) 对人类社会( 主体) 的积极意义,属于公共行政哲学的重要范畴,它反映了人们关第 4 期 汪小波,黄 晶,宫斌斌: 公共行政价值视角下我国行政改革的路径于公共行政的希望、理想和信仰,是公共行政所追求的一种应然状态。从公共行政学发展百余年历程来看,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公共行政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三大历史阶段即传统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和新公共管理学。 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学受到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学派的巨大影响,把“效率”作为公共行政的最高目标和唯一价值取向。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效率至上的价值取向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主张“社会公平” 作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不排除经济和效率的价值。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纷纷进行了政府改革运动即“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更加注重投入、产出和结果,重视公共服务的质量,而不是追求单纯的效率。新公共管理运动把“3E”即经济( economy) 、效率( effi-ciency) 和效能( effeteness) 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具有明显的管理主义或新泰罗主义倾向,被人们视为是传统公共行政学“效率至上”价值理念的回归。从总体上来说,公共行政价值一直在“效率” 与“公平”的交替演进中发展,陷入一种“悖论”状态。总之,公共行政价值是公共行政的灵魂和核心,服务、责任、效率、公平和法治是目前我国公共行政价值的主要核心取向,这些价值理念反映了我国政府改革的发展动向。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行政改革是当今世界各国永恒的主题。我国的行政改革就是要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不断调整政府自身,对原有不适用的行政体制以及管理方式进行变革,提高行政效能,使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追求以及实现公共行政价值。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政府先后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在充分肯定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高,法制不健全,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问题突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甚至出现一些腐败问题,行政问责制度有待完善。 2. 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也是“经济人”,政府官员与经济市场中的人一样,追求个人效益最大化。所以政府有可能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造成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政府管理方式落后,行政审批制度不合理,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为追求自身利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大力兴建一些“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导致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政府的形象。 3. 机构设置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是效果不明显: 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设置趋同化现象严重; 上下级行政机关事权不清,职能重叠、上下一般粗; 部门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管理方式落后、行政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等。我国政府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与权限的关系,努力克服政出多门、政令不通的问题。 4. 行政决策机制有待完善我国政府决策机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决策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特别是传统的决策理念在一些基层政府可谓根深蒂固。例如,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决策观念消极被动,特别是许多拥有决策权的领导在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时,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来应对,而只想到请示上级领导,以致延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也是“经济人”,政府官员与经济市场中的人一样,追求个人效益最大化。在我国少数地方政府中,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等,政府在制定决策时,缺乏有效的决策信息,其所选方案也没有发挥专家的咨询、论证作用,公民几乎没有参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较低,其制定的公共政策都源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社会利益。同时在当今社会,政府决策制定过程中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寻租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