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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正在成长并日益取代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公共部门管理新范式。“新公共管理”最早由胡德于1991年提出,他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是一种强调明确的责任制、产出导向和绩效评估,以准独立的行政单位为主进行分权,采用私人部门管理的模式、技术和工具,引入市场机制,强调竞争为特征的公共部门管理的新范式。
随着新公共管理影响的日益广泛,教育作为公共管理的主要领域必然受到新公共管理的冲击。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实践及其对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适用性的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对新公共管理视野下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对策思考如下一、适度分权,政府对教育实行宏观管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结构关系始终是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高度集权是我国行政管理一切弊端的根源。由集权走向适度分权,是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启示下,中央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应转变职能,重新进行角色定位,不断创新教育行政组织,打破传统层级制,在政府宏观控制下,赋予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更好地解决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权力结构的关系。
重新界定政府角色与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教育行政职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权力中心,在公共行政方面,长期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政府职能无限制地膨胀而社会职能却极度萎缩,政府包揽了一切社会事务,是“全能政府”。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政府的角色与作用需要重新定位。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教育行政改革由不断成熟走向深化,政府在教育行政领域的角色和职能也需要重新认识。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必须打破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教育行政体制。这不仅体现在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学校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缺乏效率和质量低下被认为是公共教育体制的两个最重大的缺陷,因此,我们应借鉴新公共管理思想中“有限政府”理论,即政府不是万能政府政府需要继续下放权力和转变职能,将其管理职能由“划桨”
转向“掌舵”,以方针、法规、拨款、规划等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鼓励社会参与,给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更大的自主权,采用市场竞争机制向教育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政府、社会、学校等分权和赋权,对政府、市场和学校的关系进行重构,将政府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对学校的管理从直接办学转化为间接调控,建立起学校的自主权和家长、学生的选择权,而不是以直接的民主管理为中心的公共教育体系。如在高等教育管理上,应由传统封闭的办学模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开放模式;针对高等教育权力下放不足的现状,应对高等教育继续放权,扩大其办学自主权、资源的管理权及对学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