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卷烟零售户实行户籍化管理,是烟草行业立足当前、着眼将来的一项系统性管理工程,是烟草行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具体表现。要搞好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注意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卷烟零售户底数不清
卷烟零售户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前提是对辖区卷烟零售户姓名、地址、规模、守法经营情况等指标的掌握。可以说,户籍化管理工作这座摩天大楼,就是建立在辖区卷烟零售户的底数的基础之上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清晰的辖区卷烟零售户底数,户籍化管理工作只能是空中楼阁,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一些稽查人员却偏偏忽视了这个问题,他们认为,要查清辖区卷烟零售户的底数费力费时又烦琐,并且这些数据对工作帮助不大,认为只要是市场上无假、私、非卷烟,专卖工作就做好了。这样的认识,是对烟草专卖工作的片面性理解和曲解,不但脱离了专卖管理工作的实质,也致使户籍化管理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二、户籍档案资料不全
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要为每一位卷烟零售户建立户籍档案。比如在遵义,对于户籍档案中的资料,在"遵烟[2002]5号"文件出台以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一些稽查人员在建立卷烟户籍档案时,工作不仔细,随意性大,造成户籍档案资料不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混乱。其实,户籍化管理要求的户籍档案,是一个卷烟经营户从事卷烟经营整个过程的有效载体,按这一要求,户籍档案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综合情况:
1、卷烟零售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地址、资金、仓储地点、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内容。
2、卷烟零售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包括申请办理许可证的日期、理由、发证机关的审核、审批记录等。
3、卷烟零售户经营情况。包括年、月、周的进货次数与进货量。
4、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包括是否守法经营、每月是否有违规经营现象、A、B、C类别转换情况等内容。
从实际工作中看,以上几个方面的资料都是缺一不可的,少了哪一部分,都会造成对卷烟零售户管理的不到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工作记录不全
户籍化管理的最大特点是动态管理。为了实行全面的动态管理,要求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对每一项工作的记录,并且由于动态管理的时效性,稽查人员的工作记录也要及时、全面、真实,才能如实地反应出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情况。如卷烟零售户的进货量统计表,就要求稽查人员以周为单位,详细地记录好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次数与进货量。每月对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情况进行检查,并和前期进行对比,找出问题,解决问题。而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一些稽查人员对此工作不在意,登记记录时不与销售部门的台账、卷烟零售户手中的准购证相核对,要么就随意填写上几个数字了事,要么就平时不填写,等到上级检查时才集中突击。其实,对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情况进行统计,是十分有利于我们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了解市场、检查市场的,更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四、专、销信息反馈和处理不及时
在现在的工作中,有个别的稽查人员对专销之间的信息反馈不重视,处理不及时,认为销售是销售的事,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其实,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户籍化管理工作并不是单一的工作,专销结合就是户籍化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特点,而专卖与销售的结合,最大的体现就是专卖和销售人员的信息相互反馈制度。专卖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中,要充分听取卷烟零售户对销售部门送货、服务等问题的反应。对有代表性的,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销售部门进行整改;销售部门在访销送货的过程中,发现在卷烟经营户中有违法经营嫌疑的,也要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专卖部门。两个部门在接到对方的信息反馈后,都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和调查,对整改和调查的结果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从而达到专卖、销售两部门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达到专卖、销售的管理和服务的再延伸。
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经验,对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清醒的认识。在面对将来更进一步的竞争,我们惟有认清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与时代同发展,与时代相适应,为将来户籍化管理工作升华为客户关系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