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介 到目前为止,网络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媒介,网络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传播形式。但有一点确定无疑的是,网络是媒介发展的更高阶段,在这个阶段,网络作为媒介的根本特性是反媒介,即媒介自身的淡化。这突出体现在网络的互动性上。 在网络传播中,所谓互动的概念应理解为直接的沟通,这种特点是大众传播梦寐以求的,但又是自身不能提供的。网络传播之所以超越大众传播正在于这种互动性,可以说,互动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网络传播的其他特点是基于这种互动性。从传播的发展史中可以看出,最初的传播都是直接的传播,人依赖自身的器官进行,传播媒介是逐渐从传播活动中独立分化出来的。大众传播是媒介发展的极端表现,按照施拉姆的说法,它把一架机器放进传播活动中,使传播的范围无限扩大。网络传播实际上融合了过去所有传播形式的特点,它是对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摈弃。网络当然还是一种媒介,但这种媒介成功地把自己虚拟化了,所以在网络中人仿佛可以无屏障地直接同他人和现实世界直接交流。 因而,网络传播的互动性是一种更高程度的回归,它既具有人际传播的直接性的特点,又具有大众传播的广泛性的特点,提供了一种全球范围直接交往的可能性。 网络对现代经济生活带来的根本影响就是直接性的商业模式。通过网络,生产者可以同消费者进行直接沟通,而网络只是提供生产者同消费者进行直接交往的平台,这就是电子商务模式的根本点。对中介依赖的减弱将使现有的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消费者在这种商务模式中拥有相当程度的决定权,或者说,交易的成功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协商共同决定的。虽然现在电子商务还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是,拍卖模式在网络上的成功对我们理解新商务模式是有启发意义的。拍卖的最大特点就是价格并不由单方面确定,而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可以说,拍卖是一种典型的互动式的商业模式。目前全球只有5%的网站在网络上淘到金,其中最大的赢家eBay是正在进行网络拍卖的网站。截止1999年9月,该网站注册用户已达到560万人,交易额已达到5亿4千2百万美元,月营业额为6000万美元,超过Amazon成为全球最大网站。eBay的成功的根本原因正在于它所采用的拍卖模式顺应了网络互动性的特点。 Ebay对我们的启示是,拍卖并不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偶然的形式,而是反映了直接性经济的本质特点,因而对电子商务模式具有普遍意义。eBya的模式是个人对个人(P—P)的拍卖模式,但这种拍卖模式同样可以适用于企业对个人和企业对企业的模式。其实质在于,在网络,卖方(可以是个人或企业)和买方虽然省略了中间环节而直接沟通,但所节省下的费用并不是由卖方独享,而应该是消费者利用网络提供的条件,同卖方共同商议双方所能接受的利益点。 在网络时代,只有互动者才能生存。 广告的新机缘 在直接经济的时代,广告的位置在哪里?在这种具有反媒介特点的媒介环境,广告将以何种形式存在? 网络所带来的新的传播形式和商业模式对广告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又为广告业创造了新的机遇。只是广告业必须更新观念,以适应网络时代的竞争。 直接经济更需要广告。因为在直接经济的时代,竞争将进入一个更激烈的阶段;而且,由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中间环节的消失,广告的作用会更加突出。广告有可能成为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仅存的一种沟通形式,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将会更加依赖广告。与中间费用的节省也使得企业有能力在广告中投入更多费用。因此,网络时代企业的竞争将主要是有效的信息传播的竞争,是形象的竞争,是广告的竞争。 在网络时代,现有的大众传播形式将仍然存在。因为传播媒介的发展过程并不是一种媒介替代另一种媒介的过程,而是复加过程。即使网络成为主流媒体,其他媒体也并不会消亡,而是体征形式,在媒介世界中占据自己的位置,作为网络传播的补充。因而,目前的常规广告将会依托于大众媒介继续发展。 网络广告会飞速发展,但广告观念和广告形式将有大的突破。当前网络广告并没有找到适合网络特点的最有效的方式,基本上是把大众传播中所常用的形式照搬到网上,这种方法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这是因为,大众传播时代的广告是基于大众传播单向性的特点,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比如,当观众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看电视剧的时候,他对电视剧之前的插播广告是无法视而不见的。而在网络上,受众对整个传播活动具有更多的主动权,选择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受众决定的,这种传播具有最小的强制性。 虽然一些大品牌网站的Banner等广告形式的效果还是会非常显著、这是利用了网络本身所蕴涵的大众传播特性的一面。但是,从整体上看,在网络上直接搬用大众传播广告形式并不能适应网络传播的特点,在网络上大量“哀求广告”的出现正反映了这个问题。在许多网站中都可以看到网站的主人哀求访问者点击广告,以支持网站的发展。好心的访问者可能会点击广告,但很多访问者对这种哀求会置之不理。这种广告的效果如何能得到保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