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网学 原创论文 原创专题 网站设计 最新系统 原创论文 论文降重 发表论文 论文发表 UI设计定制 论文答辩PPT格式排版 期刊发表 论文专题
返回网学首页
网学原创论文
最新论文 推荐专题 热门论文 论文专题
当前位置: 网学 > 论文模板 > 论文设计 > 正文

什么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

论文降重修改服务、格式排版等 获取论文 论文降重及排版 论文发表 相关服务
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考虑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外,对生活的质量也越来越注重,他们特别关注在商品房销售的广告中常见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特别提示: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

  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

    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0%;
     绿化率: ≥45%;
  建筑高度: ≤35米
     集中绿地: ≥3000平方米
     建筑间距系数:1.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40%;
  建筑高度: ≤35米;
     建筑间距系数:1.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0.7;
     建筑密度: ≤20%;
     绿化率: ≥45%;
  建筑高度: ≤15米;
     集中绿地: ≥5000平方米。

  容积率: ≤1.8(6层)

  建筑密度:30%

  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2%;

     建筑高度:多层<16米  小高层<35米  高层<60米;

     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 ≤2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层数):≤35米。

  3、规划用地性质:住宅;

     容积率:≤1.5;

     覆盖率:≤22%;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小于35米。

  房屋建筑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

  建筑系数规定不得低于30%(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

  开发区内厂区绿化率需达到多少?
答: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工业园区出让地块有哪些配套设施?
答:工业园区出让地块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为“五通一平”,“五通”即:道路、电力、电讯、供水、排水等。“一平”即地貌平整。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要求?
答:企业所需生活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一般控制在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最多在10%以内。

  企业内部可否建设职工住宅等设施?
答:企业内部原则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学首页 | 原创论文 | 计算机原创
版权所有 网学网 [Myeducs.cn] 您电脑的分辨率是 像素
Copyright 2008-2020 myeducs.Cn www.myeduc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9003080号 常年法律顾问: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