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网学 原创论文 原创专题 网站设计 最新系统 原创论文 论文降重 发表论文 论文发表 UI设计定制 论文答辩PPT格式排版 期刊发表 论文专题
返回网学首页
网学原创论文
最新论文 推荐专题 热门论文 论文专题
当前位置: 网学 > 论文模板 > 硕士毕业论文 > 正文

现行法律框架下浅说稳步推进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

论文降重修改服务、格式排版等 获取论文 论文降重及排版 论文发表 相关服务

文章导读:在新的一年中,各位网友都进入紧张的学习或是工作阶段。网学的各位小编整理了硕士毕业论文-现行法律框架下浅说稳步推进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和学习顺利!

  摘 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是公诉权的必然内涵之一,这一内在属性决定了其存在的必然性。但现实中诸如观念、制度等成为量刑建议制度发展的桎梏。只有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探析量刑建议制度存在的合理依据,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突破、稳步推进,为量刑建议制度的最终确立奠定基础。
  
  关键词:量刑建议;应然性;必然性;推进措施
  
  在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学者们呼吁和寻求突破“封闭式”操作的量刑问题渐为社会所关注。200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将量刑建议列为检察改革项目,并指定11个单位试点。时至今日,部分检察机关在推进量刑建议的过程中所作的积极探索及所取得的成就本身已经成为量刑建议合理存在的力证。但也正因为还处于探索阶段,就意味着离强化审判监督,促进量刑公正的目标尚有距离。因此,笔者立足于现行法律,探析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存在的合理价值,并提出现阶段可促进量刑建议实施的若干措施。
  
  一、量刑建议权属性之应然性分析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公诉权的内在组成部分,是一种基于刑罚请求权的司法请求权。量刑建议权的该种属性是其与生俱来的应然状态,决定了它在司法权力中具有不可被剥夺或被削弱的作用。量刑建议权是刑罚权、公诉权一脉延伸的权力。
  
  理论通说认为,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应有内涵,当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时,其请求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起诉的犯罪予以确认,一是请求法院在确认其指控的犯罪的基础上予以刑罚制裁。如果前者可以称为定罪建议权的话,后者就可称为量刑建议权。量刑建议权源于公诉权,而公诉权又直接来源于刑罚权。具体来说,刑罚权是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藉以惩罚犯罪人的权力,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四个方面。从权力渊源上看,刑罚权是公诉权存在的基础,公诉权是量刑建议权存在的基础。公诉权不仅为刑罚权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的依据,同时也为量刑建议权的存在提供了正当性的依据。
  
  量刑建议权是不具有终局性的司法请求权。从根本上讲,量刑建议权的本质还是一种建议权,不是决定权,是刑事诉讼的一方根据自己的认识向居中裁判的法官提出的对另一方进行制裁的请求,只不过提出这种请求的人是代表国家,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诉讼请求的地方。但是,量刑建议权和其他诉讼请求一样,不具有终局性。由法官专门享有的量刑裁量权才具有终局性,法官可以接受,也可以否定量刑建议的请求,从而对被告人的行为及其责任做出判断和评价。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和审判机关的量刑裁量权是在不同轨道中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的两种权力,它们共同为实现国家的刑罚权而运行。量刑建议权的存在和行使并不构成对审判机关量刑权的侵犯,而是有益的参考。
  
  二、量刑建议权合理存在的必然性分析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不仅从其内在属性上决定了它必然存在,而且从法理到立法为其合理存在提供依据,而国外该制度的成功发展也为其提供了可贵的借鉴,这些都使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的存在成为必然。比较法上的借鉴。量刑建议权在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立法,发展也不成熟,但却是其他法治国家采用的一项司法制度。传统的英美诉讼理论认为,量刑属于法官的审判权,不能由检察机关行使。但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保证审判的公正,美国、加拿大等国逐渐采用了量刑建议制度,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分属于不同的阶段,量刑建议在量刑程序中提出。
  
  通常的做法是,在陪审团定罪后,法官择日进行量刑听证,在量刑听证中,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而检察官作为控方自然享有量刑建议权。同样,在大陆法系国家,量刑建议不仅为许多国家所采用,而且历史比英美法系国家更为久远。《德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诉讼协商程序和处罚令程序中,检察官应该向法庭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法国的情况与德国基本相同。在日本,“求刑”是检察官“论告”的落脚点,实践中检察官的请求处罚权对法官的量刑发挥着重要作用。《俄罗斯刑事诉讼法典》第248条规定,检察长在法庭上支持公诉,并应当向法庭提出自己关于对受审人适用刑事法律和刑罚的意见。但在实践中,俄罗斯检察长建议刑罚的具体方式较为灵活,可以只提出应适用的刑罚种类,也可以建议一定的量刑幅度,直至确定刑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学首页 | 原创论文 | 计算机原创
版权所有 网学网 [Myeducs.cn] 您电脑的分辨率是 像素
Copyright 2008-2020 myeducs.Cn www.myeduc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9003080号 常年法律顾问: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