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思想汇报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村镇站所工作人员考核意见”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各科室、站所人员:
为强化目标管理与效能监察,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镇机关、站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正确引导、务求实效、创优争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站所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站所工作人员(不包括党政负责人)。
二、考核办法
1、基本分(100分)
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科室站所,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工作人员的得分修正系数;
分管负责人考核分管条线所有人员,其中:中层正职占80分,中层副职占50分,其他人员占40分;
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其他人员,其中副职占30分,一般工作人员占40分;
群众满意度测评,占20分。
综合得分=(分管负责人得分+科室负责人得分+群众满意度得分)×修正系数
2、加减分
(1)工作表现:部门工作上有创新,有特色,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门表彰的;得到省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得到市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得到市有关部门表彰的,科室负责人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科室副职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其他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以上表彰指科室集体(以文件或奖牌为依据,不含个人),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加。
(2)制度执行:
①无故缺勤累计3天以内扣5分,且向镇纪委说明情况;无故缺勤3-5天扣10分,并在机关会议上作书面检查;无故缺勤半月以上取消参加考评资格,并由纪委对其诫勉谈话;
②全年累计请假(指除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工作人员所请病假、事假等累计天数)达15天以上扣5分;
③迟到、早退或代签到发现一次扣1分;
④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提请党委予以辞退;
⑤参会学习凡未经请假每缺席1次扣1分,以签到表及抽查记录为依据;
⑥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发现一次扣2分;
⑦参加政府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参加信访接待、处理偶发事件及夜班值勤等,遇特殊情况应向带班人请假,并主动协调安排人代班,无故缺班1次扣2分,以值班记录为依据。
⑧由纪委、监察等部门,采取抽查、电话检查等方法,每月至少2次对工作人员在岗、工作动向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扣2分。
(3)分工实绩:
①分工镇干组长加10分,其他成员加8分;
②信访维稳,全年无信访事件发生加2分;参与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的加2分;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的扣2分、信访的扣1分、信访的扣0.5分。
③参与分工村中心工作,每项中心工作考核最后3名的,分别扣1分、2分、3分;
④年终村百分赛考核,每前进一个名次加2分,每后退一个名次扣2分。
三、奖惩办法
1、全年考核综合得分作为当年机关、站所人员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综合得分与年终目标管理奖、绩效奖挂钩:
(1)以年度考核90分为基准分,超过或低于按奖励标准加减(每分奖励标准由党委政府讨论确定)
(2)在编不在岗全年在6个月以上的(特殊情况的由党委政府讨论确定),不计发奖金,3-6个月的按最低奖金标准的一半发放(以签到表和纪委效能监察相结合作为考核依据);
(3)全年累计请假达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的(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重大疾病的除外),奖金分别按9折、8折、7折、6折、5折发放;全年累计请假达6个月及以上的,不计发奖金。
四、考核工作要求
1、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科室站所的考核、分管负责人对分管条线人员的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于年底组织实施。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其他人员的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结果报考核小组办公室。
2、对于加减分,涉及到的科室平时要认真做好记录,纪委要对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考勤记载。
3、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的工作考核归镇有关职能科室、站所,制度执行情况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与考核。
4、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参照以上执行。
5、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年度考核奖励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党委讨论确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镇考核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人大、组织、监察、党政办等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主要职责是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和汇总考核分数。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村镇站所工作人员考核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