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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总工会,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工委:
为深化我市“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活动,落实企业“三个普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的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党建带工建”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和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和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落实“三个普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活动,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攻坚克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省总工会获取的企业法人单位数据库为依据,通过“党建带工建”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力争在10月底,达到以下目标。
1、全总、省总企业法人单位数据库所列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5%;
2、职工人数25人以上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5%以上;
3、职工人数25人以下企业,建立区域(行业)联合工会,覆盖率达95%以上;
4、基层工会5家以上的村(行业)基本建立工会联合会,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工会联合会信息录入全总数据库;
5、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92%以上;
6、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
7、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小企业建制率达到95%。
8、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工作,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9、继续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活动,乡镇街道总工会按照“六好”标准规范,村(行业)工会按“六有”要求规范,基层工会按“六项”要求规范;
10、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三、工作步骤
“党建带工建”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15日):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对照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数,由市总工会牵头,各局乡镇街道工会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对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推进建会工作情况清。对已建会企业,做到职工总数清、入会人数清、未入会人数及原因清、发展会员工作情况清。
第二阶段(2013年6月16日-6月30日):宣传发动,落实任务。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媒体和舆论对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二是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部门工委按工作任务制订实施计划。
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做创先争优的表率,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进行入会宣传动员,充分调动他们加入工会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2013年7月1日-8月31日):集中力量,强力推进。
一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照“三个普遍”集中行动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确保“三个普遍”取得实效。
二是通过集中行动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党建带工建、争创模范基层工会的要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到工会有牌子、有印子、有办公地点、有活动场地;有组织网络、有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基层工会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会组建、职代会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档案、台账,职工入会登记、工会会员证发放等工作,新建工会信息录入全总数据库。
四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对局、乡镇街道、村、重点企业工会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制订相关培训计划。
第四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总结上报,督查检查。
一是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部门工委于9月10日前,对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进行总结,上报有关工会组建、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情况和工作资料,市总工会汇总总结。
二是市总工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督查室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三是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三个普遍”集中行动责任落实到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领导包片和联系点制度,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工作。
2、建立全市“党建带工建”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李浙闽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丁晓芳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军善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分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台办、市统计局、市经发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贸易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分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邵力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
3、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按工作步骤,制订实施计划,加大协作力度,互相通报工作情况,掌握本辖区本部门内的企业基本情况,避免组建盲点,确保工作实效。
4、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和有关部门工委要及时向市总工会报送组建情况,市总工会每月对集中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5、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对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党建带工建”工会创先争优“三个普遍”集中行动纳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党建工建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6、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各级工会在“党建带工建”落实“三个普遍”集中行动中,要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开展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专项行动,主动为党组织提供企业及其职工基本情况,为企业党组织组建创造条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协助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党建带工建集中行动工作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