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学网思想汇报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省市直属驻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创新对戒毒人员的社会管理,扎实推进我市禁毒工作,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提高戒毒工作质效,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据《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禁毒办牵头,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以镇(区、场)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社区戒毒监护和维持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并重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在册吸毒成瘾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率达到100%;
(二)一年内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约率低于20%;
(三)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镇(区、场)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加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牌匾,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
(三)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在册吸毒人员20:1的比例,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管理员(禁毒社工),专门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要成立由镇(区、场)综治干部、社区民警、专职管理员等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共同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管控、帮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贯彻实施《禁毒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全市禁毒工作的成效巩固和长远发展。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镇(区、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将人员选配到位,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市禁毒办负责对基层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上级实行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将社区戒毒(康复)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类软硬件设施,配备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市禁毒委组织力量开展实地督导和检查验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办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戒毒人员脱管失控、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