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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努力满足社区建设中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农业银行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主要载体,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主要目标,以加强和改进新型农村社区金融服务为手段,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强力推进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目标任务(一)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农户建房信贷需求,积极创造贷款条件,筛选优质农户,创新贷款投放模式,真正解决农户建房时贷款难的问题。(二)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从事粮食生产、高效农业、畜禽养殖、运输加工等行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出发,积极提供各类贷款支持,帮助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进一步增收。(三)围绕新型社区水、电、路、气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建设的速度和城市化水平的具体要求,予以择优支持,进一步改善社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社区承载功能。(四)围绕产业集聚区内中小企业,积极投放流动资金贷款,充分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增加就业机会,逐步实现社区就业结构的城市化。(五)充分利用农行的产品和服务优势,积极向新乡市新型农村社区提供各类综合产品,让广大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各种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六)与农行联手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对其中的讲诚信的优秀代表给予奖励。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新乡市推进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王晓然副市长任组长、贾祥聚副秘书长、蔡丽行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行,具体负责农行信贷资金投放方向的指导、跟踪服务和确保资金收回等具体事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创造条件,迅速行动农业银行要加大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力度,强化考核,实行有针对性的奖罚机制,确保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贷款的迅速推进。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农业银行加快贷款投放,要按照农业银行的贷款基本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筹措资金,尽快设立农户建房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贷款总额的2%,用于贷款出现风险时代偿债权。风险补偿基金主要从市、县当年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预算资金中筹措,原则上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出资30%,县(市)、区财政出资70%;对于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由市财政局、市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银行等部门会商拿出具体的实施细则。资金到位后,要分头与地方农业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基金的缴存、补充、账户监管、扣划等规则。(三)强化宣传,营造环境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户和企业充分了解农行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具体政策、有关信贷方面的具体优惠措施,积极宣传和推荐农行相关信贷产品。要在全市积极筛选信誉程度好、经济比较活跃的区域、企业和农户,作为择优发放贷款的对象,通过层层推荐把关,力求做到“成熟一批、发放一批”。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农户、企业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宣传,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公众信用意识,净化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对信用较差的农户、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逃废债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实行联合制裁,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四)择优扶强,培育特色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壮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认真筛选、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向产业聚集区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聚集,大力培育专业社区、专业户和优势产业群。要根据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对贷款对象把关后,积极推荐给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要认真调查和审核,快速投放。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切实为农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建立健全贷款对象的服务保障体系,成立各类贷款对象跟踪服务组织,在市场信息、技术指导等多方面搞好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农业银行贷款资金发挥效益并如期归还。(五)创新形式,畅通渠道要建立健全以政府、农行、担保公司和客户四位一体的融资服务体系,解决我市贷款担保瓶颈,切实改善融资环境。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政府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互助性等多元化的贷款担保机构,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可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出资组建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的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农行、担保公司、农户和企业沟通与交流,切实解决农户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二是引导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新产品,把养殖和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引入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通过投资“信贷+保险”和信托理财产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六)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做好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政府、司法机关、中介机构、银行、企业、农户等多个主体的一项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推动农行开展中小企业财务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削减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为中小企业取得农行贷款支持做好服务。农行办理贷款业务要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农行要建立快速通道或提供上门服务,尽最大努力方便客户;要认真做好农户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和监管,防范贷款风险。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贷款担保发放、管理、收回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时,要尽可能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司法机关要对恶意逃废债的贷款户强化依法执行力度,快受理、快审结、快执行,维护好国家资金安全。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银行的“黑名单”,对逃废债企业和个人实行定期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对逃废债企业实行联合制裁。(七)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督导工作进度,了解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要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放收回考核机制,把服务质量、信贷资金投放、到期收回和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贡献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体系。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要给予一定荣誉和物质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业绩不佳,损害我市信用形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附件:新乡市推进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新乡市推进农业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晓然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贾祥聚市政府副秘书长蔡丽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市分行行长成员:刘思江市农办主任赵秀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雁伦市发改委副主任熊西庆市财政局局长聂聚市农业局局长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闫玉福市林业局局长郭其祯市畜牧局局长王炎明市统计局局长朱云卿市粮食局局长张忠臣市农科院院长刘贵珍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分行行长高海军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市分行副行长邵长征市农办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海军、邵长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意见责任编辑: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