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思想汇报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招商引企有功人员奖励工作意见”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各社区、经济园区、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拓展街道经济发展的空间,调动街道上下各级参与招商引企的积极性,壮大街道、社区经济实力,经研究,特制定蠡湖街道关于对招商引企有功人员实施奖励的意见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将工商企业引进至蠡湖街道范围内(含胡埭园区),且完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单位、部门实施奖励。
二、引企任务
1、社区单位:引企任务5家,其中服务外包企业1—2家;
2、经济园区:引企任务10家,其中服务外包企业3家;
3、机关部门:引企任务以各大办公室为单位,经济部门2家以上,其他部门1家以上。
三、规模要求
引进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20万元以上。
四、奖罚标准
1、各单位、部门必须完成招商引企任务,方可进行奖励。
2、凡引进的工商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每家奖励2000元;
3、凡引进的工商企业注册资本100—300万元(含100万元),每家奖励3000元;
4、凡引进的工商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每家奖励5000元;
5、凡引进外资的,参照区有关政策,对引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凡引进企业进入蠡湖商务大厦、科技创业园主体大厦的,实行双倍奖励)。
6、对未下达引企任务的直属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上述奖励待遇。
7、对未完成引企任务的社区、经济园区,按照每少1家扣1000元的标准倒扣单位主要负责人报酬;对未完成引企任务的机关部门,按照每少1家扣500元的标准倒扣部门负责人报酬。
五、奖金来源
社区、经济园区的奖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机关部门的奖励由街道财政承担。引进外资的奖励由收益单位凭项目的进度和收益情况进行奖励。
为做好对招商引企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和帮助企业登记注册,街道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贸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
招商引企有功人员奖励工作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