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现代化文明的载体,城市发展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全方位的意义。因而,城市的组织和管理对一个国家的组织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这种作用是决定性的。
城市“是一种按共同体方式生活的有机体。不管它在经验上是如何产生的,按其存在,它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城市由具体的合作社和家庭组成,在同它们的关系上,城市处于必然的依附之中。”这是德国学者斐迪南·滕尼斯在其《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对城市的所作的社会学解释。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决定农村社会的是人与土地;而决定城市社会的是人与组织。城市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城市的组织和管理的关键是人的组织化。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是城市人的最基本特点。这决定了城市中的人是以其在现实生活中所拥有的独立和自主为存在前提。城市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了这种独立和自主只是一种本质的规定,而不是一种现实的规定,因为,在城市生活中,这种独立和自主脱离了城市的社会网络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从这意义上讲,城市中的人在拥有独立和自主本质规定性的同时,还具有对组织化的内在需求。所以,人的组织化,从形式上看,是城市组织和管理的要求;但从本质上看,是人的城市生活的内在要求。
对于城市管理来说,利用城市人所具有的内在组织化要求,推动城市的组织和管理,是其投入产出最高的管理方式。具体来说,城市的组织和管理,最根本的不是政府去直接组织社会,而应是政府帮助社会进行自我组织,并通过这些社会组织来实现城市管理。在这种努力中,城市基层社会自治是最应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因为,这种自治既能成为城市人独立自主性和组织性共同实现的最好形式,也能成为城市政府有效管理社会的重要基础。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讲,“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和发展,其组织和管理层面的具体的体现就是城市基层社会自治。
在中国的城市管理和组织的生活中,基层社会自治不是新鲜的东西,已有相当长的实践历史,这就是人们熟悉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其具体组织形式是城市居委会。在这实践中,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作为中国最大城市的上海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上海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所形成的政治资源,管理资源和文化资源对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上海在新中国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十分重视对这个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使上海从政治的高度和从城市管理现代化的战略要求,来把握和推进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更加全面健康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居委会组织与上海城市社会
在中国社会,“上海”这个地域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了“城市社会”的代名词,人们常常用“小上海”来形容某个城镇的繁华和现代化。这个观念来自与上海在中国城市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近代中国,上海是远东的最大城市;解放后,上海是新中国的重要经济中心。目前,上海有人口1349万,其中城市人口800多万。不论行政区域还是人口规模,上海都算得上是一个特大城市,在世界城市规模排名中名列前列。
上海实际上是一个国内移民社会。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和移民社会特殊的社会结构和传统,使上海这个城市社会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中,比较早地成为一个具有一定现代化特征的现代城市社会,但是,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解放前的上海城市具有比较严重的殖民地化色彩。解放后,不论中央政府还是上海地方政府,都从上海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的实际地位出发,将上海的建设和发展置于国家总体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上海市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就指出:要在原有的工业基地和商业交通中心地位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时间的努力,“把上海改造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先进城市。”因此,解放后的上海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在上海出现和确立正是这种努力的产物。
美国学者R·E·帕克等人认为:“城市生活的一个极大特征是,各种各样的人相互见面又相互浑淆在一起,但却从未相互充分了解”,因而,“个人和个人组成的团体,由于在情感和了解方面相互远离,他们完全生活在相互依存的状态,而不是生活在感情亲密的状态中”,(《城市社会学》第26页。)因而,城市社会的组织和管理必须同时兼顾社会组织性的需要和个体独立性的要求。在这其中,基于生产的分工和城市对个体生活空间的压缩所形成的城市生活的相互依存性,是城市社会组织和管理的重要基点。基于这样的基点以及城市组织和管理的内在要求,现代城市组织和管理都必然要从自治这个价值出发,充分动用社会成员的自主性和参与性所形成的自治资源来组织城市社会,推动城市社会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