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比较突出,成片成规模的主要有:城南无名村,违章建房达50座;金涵乡造福工程和无证建设的一些公益性项目;漳湾兰田村、东楼村、下凡村和城南的古溪村、岐头村、塔山村等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聚居兰溪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同时,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的跟踪管理不够,特别是有些单位、个人和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擅自更改指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合理、运行机制是否先进高效。针对目前我市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结合福州、厦门、莆田等地的经验,调研组建议:
1、完善“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现管理的重心下移。积极探索,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将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到强化日常管理上来,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法律管理转变,由制约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由一般管理向格调管理转变,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2、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效率。为改变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执行。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符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有利于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利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按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执法权。这样,一方面强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统一管理。
3、打破建管养一体化模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环卫、市政、园林的养护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探索建立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为基层管理实体的管理模式,将部分职能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允许社会力量参加小区卫生有偿服务,解决以前“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管理弊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推进企业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市政、园林、房产等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部门从无限管理变为有限管理,简政放权,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垃圾处理、绿化建设、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
4、建章立制、依法治城。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管理事项做到明确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市政府已出台《**区城市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着手出台各项管理细则,抓紧出台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5、建立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绿化、垃圾收集、白色污染治理等公益活动,逐步使市民形成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政、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对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6、建立城市长效管理的投入机制。调研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这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本着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对在编综合执法人员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可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做到经费落实,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同时,要强化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寸土寸金的城区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以投入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管理。
7、学习厦门、福州花巨资搞规划的经验,投入足额经费,抓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政工程等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为规划的审批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执行红线、蓝线、绿线、紫线“四线”管理制度,保证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关,做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与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快编制环卫发展规划,做好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规划布点;要编制城区交通发展规划,留足停车场所,大力扶持大公交,适量发展出租车,要制定限制人力车、逐步淘汰低档车型、坚决取缔“老鼠车”的具体办法;要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实行车辆归场归点停放,违章停车拖曳,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要对摩托车维修、饮食店、板材加工、水泥经营等易污染环境行业的店面实行规划布点,有的还要实行集中经营;要规划好市场布点,做到“堵”“疏”结合,有“堵”有“疏”。
8、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我市“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村内建设混乱、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复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