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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是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经济、关注民生”创新服务活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创新开展各项工作。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 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双拥工作呈现亮点,创新开展了孙子兵法进军营活动。特别是在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方面,创新建立了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使全区基层民政工作得到加强。
一、建立村(社区)协管员的起因
全区共有84个行政村、86个社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认为,基层民政队伍在适应当前民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下,明显感到力不从心,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
1、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与基层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广大基层民政工作者始终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扎根基层,不辞劳苦,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维护基层稳定做出了大量的贡献。但目前吴中区基层尤其是村(社区)一级尚无专业的民政工作队伍。随着民政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人手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各项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担负的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抚恤双拥、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多项民政工作。基层如果没有一支专业的民政工作队伍,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的困难是相当大的。基层民政助理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客观上制约了基层民政工作效率,影响了民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2、基层村(社区)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影响了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效果。村(社区)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的情况普遍存在,各项工作应接不暇的现状长期存在。有些村(社区)的民政工作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有工作只有找村主任,而村主任平时事务性工作就比较繁忙,往往临时性委派其他人员办理,但民政涉及的每项工作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委派人员在对低保等民政对象入户审核、灾情核查、优抚对象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着政策不熟悉、方法不得当等问题,因此在工作处理上随意性大,容易引发矛盾,影响干群关系。许多基层民政助理往往还负责残联、工会、物价等多项其他工作任务,导致基层民政助理经常加班加点,,疲于应付,工作中精力严重分散,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及时了解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这种状况使党的惠民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很好维护。这些因素都导致基层民政工作效率不高,客观上降低了民政服务质量。
3、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调动频繁,队伍缺乏稳定性。基层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调整、交流、调动频繁,这对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期性很不利,直接影响基层民政工作的发展。上级民政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办法措施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最终实际上都取决于处在最前线的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这也就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的尴尬局面。有不少村(社区)的民政工作人员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有些每隔两三年就有变动,甚至有的一年一个新面孔,这不利于民政工作的正常承接和延续。而新上任的民政工作人员往往对该村(社区)的弱势群体、服务对象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无法有效深入到村到户了解掌握实情,上访事件又不能有效处理。这些都导致了农村义务兵优待、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等基层民政重点工作平台频繁变动甚至是失位,上级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失去了有效载体,形成恶性循环,产生诸多不利因素,基层民政工作职能得不到应有发挥。
4、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当前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与之相反的是现在对基层尤其是村(社区)一级的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次数偏少、手段陈旧、途径不广,缺乏层次和规模,直接影响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民政专业出身的很少,民政理论知识不够充实。现有民政工作人员忙于事务性工作,基本上是凭经验做事,而那些经验丰富的民政工作人员往往年龄偏大,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受传统民政思维模式惯性影响深刻,缺乏对新社会、新形势、新民政工作的创新性认识,对民政工作的观念还停留在原有基础上,反映到工作上创新精神不够,缺乏新的工作方法和新的有效经验。
二、建立村(社区)民政协管员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层民政工作网络。2009年11月,由吴中区民政局草拟了《关于在全区村(社区)配备兼职民政、残联协管员的实施意见》,并在吴中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意见》要求各村(社区)在村(社区)干部中明确一名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富有责任心和爱心的民政协管员,具体负责所在村(社区)的民政工作,协管员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且能熟悉操作电脑。规定协管员接受所在村(社区)两委会直接领导,并接受区、镇(区、街道)两级民政部门的工作指导。同时规定了民政协管员的13项工作职责,并明确了民政协管员的经费来源问题。区民政局通过编印协管员通讯录并下发乡镇(街道)和各村(社区),建立“基层民政通讯联络网”、组织全区民政协管员进行上岗培训、制定协管员年度考核细则等措施加强对民政协管员的领导。各镇(街道)还确立了协管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协管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精神,总结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各协管员交流工作经验。
2、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基层民政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是关键。我们把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协管员待遇和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关于在全区村(社区)配备兼职民政、残联协管员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吴中区村(社区)民政协管员工资待遇仍按所在村(社区)现行标准和发放渠道执行。年终经区、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联合考核称职的,每个村(社区)每年补贴经费6000元,吴中区现有84个行政村、86个社区,全年补贴经费共计102万元,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50%。考虑到不少村(社区)民政协管员的电脑都是使用多年的老机子,毛病较多,运行不畅,影响工作效率。区政府便投入85万元为各村(社区)的民政协管员配备了新的电脑和打印机,改善协管员的办公条件,让协管员能够更好地利用民政信息平台,提高了基层民政的数字化工作效率,更大地发挥协管员在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服务。
3、组织专业培训,提高协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无论做好哪一项工作,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只有高素质的队伍,才会有高水平的工作质量。民政工作有20多个大项、上百个小项的职能,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多元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基层民政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2009年底,吴中区民政局组织对全区村(社区)民政协管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民政局的分管局长及业务骨干分别对社会事务、殡葬管理、低保工作、老龄工作、两委会建设及村(居)务公开等方面的民政基础业务知识进行讲解,并下发学习材料,便于协管员培训后自学。培训为期2天,各村(社区)协管员专心听讲,认真消化下发的文件和材料,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各镇(街道)也纷纷建立民政协管员培训制度,定期将协管员组织起来,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和民政法律法规。我们力争通过加强对民政协管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使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协管员队伍建成一支业务熟练、精干可靠的基层民政工作的主力军。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协管员工作责任。区民政局制定了《村(社区)民政协管员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分为救灾救济工作、优抚工作、殡葬管理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老龄工作及残疾人工作六个方面。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各村(社区)自评与民政局统一考核相结合的“三结合”考核办法。年终,区民政局会同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协管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情况,相关信息数据的上报等情况。还将对各村(社区)协管员年终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按得分高低村、社区各设一等奖1名,奖励800元;二等奖3名,奖励500元;三等奖4名,奖励300元。我们采取了考核成绩与补贴经费挂钩的办法,对考核不称职协管员的不予补贴,而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协管员,则由区民政局建议所在村(社区)作出人员调整。以考核为手段,增强了协管员的上进心和责任心,促使协管员更好地服务民政,服务基层群众。
三、建立村(社区)民政协管员带来的效应
建立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政服务网络,更好地行使民政工作职能,将民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吴中区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的建立,收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1、村(社区)协管员队伍的建立,缓解了镇(街道)民政助理人少事多的矛盾。从吴中区现有镇(街道)民政助理配备情况看,镇(街道)的民政助理人数较少,有些镇(街道)民政办甚至仅有1名民政助理。这与当前基层民政承担的实际工作量大不相符。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重视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民政工作量与日俱增,工作要求也愈来愈高,许多镇(街道)民政助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根本应付不过来。而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民政协管员,使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由镇(街道)拓展到了村(社区),使每个乡镇(街道)拥有一支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大为增强,镇(街道)的民政助理也不再是“孤军奋战”,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镇(街)民政助理的工作压力得到缓解。
2、村(社区)协管员队伍的建立,为民政部门和基层困难群众之间建起了“直通车”。村(社区)民政协管员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中间传输力量,是各级民政组织的“细胞”。有了这些“细胞”的活跃,可使上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迅速传达到基层,将基层的热点、难点和群众的呼声迅速反映上来,他们既是政府的“腿脚”,又是政府的“眼睛”和“耳朵”,使民政工作开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民政协管员既有工作能力,又掌握了解该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做民政工作得心应手。如在低保工作上,能有效把好“入口第一关”,及时做好动态管理,为低保规范化建设服务;在殡葬管理上,能深入基层群众当中宣传殡葬政策,规劝制止乱建乱埋;在其他救助上,又能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的建立,为民政部门和困难群众之间建起了桥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效果。
3、村(社区)协管员队伍的建立,有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民政工作所涉及的都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是典型的民生工程。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的建立和基层民政力量的加强,使涉及到老百姓的每项民生事件都有人做,有人管,消除了民政工作在基层的“盲点”,使广大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贫有所助”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在维稳工作上,民政协管员能及时准确掌握信访对象动态,关注动向,为社会稳定出力;信访、上访与民间纠纷事件大大减少,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建立村(社区)民政协管员对民政工作的促进作用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区在村(社区)建立民政协管员队伍以来,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得到很大加强,除了有效缓解镇(街道)级民政工作压力外,更重要的是对全区民政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1、低保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执行同一标准,相应调整的工作量也很大,村(社区)民政协管员在审核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局会同财政、社保、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新年度全区纳入低保的2669户、7359人进行逐镇审核,全部合格。上半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652.74万元,低保边缘人员生活补助252.4万元。
2、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春节走访慰问渠道畅通。春节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分组,走访慰问了我区经济薄弱镇村、敬老院和困难群众。各镇(街道)领导也分别走访了本地的困难群众。据统计,区镇两级共发放慰问金505.7万元。二是慈善救助人员准确。经全区各村(社区)协管员统计上报,区、镇(街道)两级审核,元月份,对各镇(区)、街道43户因大病致贫的特困家庭进行了慈善救助,发放救助金40万元。三是贫困户危房翻建工作开展顺利圆满。农村贫困户危房翻建工作纳入了2010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区、镇两级财政给予经费补贴,对全区222户贫困户危房需进行了新建或维修。
3、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及时发放优待金。为492名参战退役人员发放了生活补助129.6万元,慰问费24万元(区承担11.8万元)。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完成全区优抚对象医保卡办理。按期安置退役士兵,全区接收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251名,转业士官8名,3月底货币安置全部结束,发放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1208.56万元、生活费28万元。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期间,村(社区)民政协管员起到了很好的协调、组织作用,年度退役士兵全部参加了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100%。5月份吴中区被命名为江苏省双拥模范区。
4、城乡社区及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深入。7月初,江苏省民政厅下发通知,确认吴中区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区。年底前全区将依法进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和下一步所要做的工作,都与村(社区)民政协管员这支队伍所做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是分不开的。
5、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在殡葬管理方面,民政协管员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他们都是在各自村(社区)长期生活的人员,对本村(社区)情况比较清楚,通过及时发现私葬乱埋的苗头和积极宣传殡葬政策,有效地规劝制止了多起私葬乱埋问题的发生。在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中,民政协管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所属墓区的管理,达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要求。
吴中区民政局
2010年11月30日吴中区民政局2010年作风效能建设创新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