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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精神与古典文学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是在政治制度、经济组织、风俗习惯、宗教文化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下长期形成的。其中,政治及意识形态的作用是带主导性的。
中国春秋时期,士叫游士,可以自由进出国境,可以当“客卿”,生存环境相对比较“宽松”,所以学术史上才有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而在文学史上,这也正是散文最为繁荣的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推行焚书坑儒的文化专制政策,使士人的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汉代以后,儒教几乎成了“国教”,“文以载道”也就随之成为文学的传统。魏晋时期,政治黑暗而混乱;佛教西来,道家复活,玄谈之风兴起。这时,文学有了脱离正统的倾向,而开始自觉地关注个体和内心。但是,整个知识社会仍然无法摆脱儒教的阴影。这种情形,看看唐诗和“唐宋八大家”的散文便可以知道。诗人李白和文学家苏轼颇受道家思想的影响,算是最吊儿郎当的知识分子,身在江湖也一样心存魏阙。宋代理学强化了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的控制,加以明清暴虐的政治统治,文学思想受到进一步的禁锢。这时期盛行的小品文,趣味其实是病态的。
就算随着市民社会的出现而兴起的戏曲和小说,也都在津津有味地叙说着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宫闱秘密,江湖恩仇;在市井故事中,念念不忘封建道德的陈腐说教。中国宗法社会以家庭为根本,国家是家庭的扩大;所谓“家天下”,也就是这个意思。中国没有西方那样的制度性宗教,但有代替物,即祖先崇拜。道教和佛教趋于世俗性,发挥社会功能而非内面灵魂的影响。所谓“修齐治平”,士大夫离不开家国,而文学主题,也就在家与国之间游移。鲁迅分中国文学为两大类:廊庙文学和山林文学,又说中国文学是接近官僚的,说的照样不出这个范围。在中国小说中,常常看到“大团圆”的结局,即后来常说的“光明的尾巴”,这也是家庭式的。这种“喜剧精神”,鲁迅称为“瞒和骗”。《红楼梦》虽然也写大家族,却写了悲剧:无论如何的家业再振,兰桂齐芳,贾宝玉最后毕竟做了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鲁迅欣赏《红楼梦》,就因为那里有着一种打破传统思想的写实的精神。在长达几千年的专制政体的逼拶之下,就整体而言,中国的人文精神是荒芜的。1907年,鲁迅著文呼告:“今索诸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有作至诚之声,致吾人于善美刚健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