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欧盟文化的多元发展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欧洲共同体1直在追求其经济与货币联盟,并进1步发展到政 治联盟。虽然它在物质层面上(政治、经济、外交与安全等)寻求整合,但在精神层面( 如语言与文化政策等)上却刚好相反,鼓励多元发展。
欧盟文化政策的法律依据是《阿姆斯特丹条约》第151条《马约》第128条)。其主要目 的在于,保存欧洲人对其文化遗产的记忆,加强欧洲人对其文化的了解,改善欧洲文化 发展的环境,并推动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根据上述条约的规定,欧盟只能以鼓励的方式来合理利用共同文化,遗产,并且不得 歧视与区别对待任何1种非主流的语言和文化。因此,有关欧盟的各项文化政策,必须 由欧洲委员会提议,部长理事会以1致表决的方式通过;不得以过半数或有条件多数的 形式通过。某些特殊的文化政策,还有必要提交欧洲议会进行表决。
于是,欧洲在整合的过程中,不但不压制少数文化或语言,还必须积极维护各种语言 、鼓励文化创意。因而,欧盟采取了1些符合共同体条约精神与文化发展规律的措施, 对欧洲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与社会空间。
1.维护、保存与鼓励学习各种语言。
欧盟目前15个成员国内的官方语言(多数语言)虽然只有11种,但欧洲各国境内的次要 语言与少数语言(包括各种方言)却多达1000多种以上。
除了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与俄语等主要语言以外,欧洲境内语言种类可算是 种类多样,音韵不1。如英国国内还保留有的盖尔语(Gaeic)、威尔士语(Welsh)与多种 苏格兰方言等少数语种;法国国内被欧盟正式认可的阿尔萨斯语(Alsacien)、巴斯克语 (Basque)、布兰顿语(Breton)、加塔兰语(Catalan)以及流行于科西嘉岛的科尔斯语(Corse)等少数语言。
为了促进族群之间的和谐,欧盟有计划的资助与维护各国少数语言。欧盟还在都柏林 设有“欧洲少数语言办事处”(Bureau european des langues minoritaries)。该办事 处的主要任务就是,积极维护与推广欧洲少数语言与其文化活动。它所设立的资讯交换 网络,为各国在少数语言的资讯方面的相互交流,提供了1个重要的渠道。
此外,欧盟还执行1项支持欧洲书籍与出版物的“亚利安计划”(Program Ariane)。 该计划主要资助对欧盟认可的少数语言的翻译、出版与发行等活动。除了维护少数语言 以外,欧盟还更积极地鼓励欧洲公民终身学习各种语言。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赞助下 ,欧盟与欧洲理事会将2001年定为“欧洲语言年”,其主要目的在于:
——标榜欧洲语言、文化的多样性;
——推广“多语言”特质;
——鼓励终身学习各种语言。
根据欧盟每年的民意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欧洲年轻学生重视外国语言的学习。在198 7年时有47%的欧洲年轻人认为熟悉外国语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1993年时,这个比例 升至61%;在2001年则是70%;对欧洲人来说,英语仍然是欧盟内最为常用的语言(36%) ,其次是法语(26%)、德语(19%)与西班牙语(13%)。
2.鼓励文化创意。
欧盟对于欧洲文化遗产的保存,提供奖励与补助经费。其内容包括历史古迹的修复、 专业培训、提供奖学金等方面。欧盟资助的范围将从不动产(历史古建筑与古迹等)逐渐 扩大到动产、博物馆、艺术收藏品与档案资料等项目。欧洲文化合作已经变成了共同体 认可的行动目标。它是在1定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它是欧盟各个成员国决心要建立的 “更紧密的欧洲人民的联盟”的重心。(注:参见《欧盟条约》第128条与《阿姆斯特丹 条约》第151条中关于对欧盟文化活动的政策条款。)
欧盟在阿姆斯特丹签订的《欧盟条约》第151条对共同体在文化领域的3个行动目标加 以解释:
·促进各个成员国文化的发展,同时尊重各国与地区的多样性,寻求欧洲共同文化的 特质。
·鼓励文化创造。
·推动成员国间、第3国以及国际权威机构之间的合作。
共同体行动是建立在相互合作、尊重文化多样性以及资助原则的基础上的。它的作用 是配合与支持成员国的文化活动,其旨在:
·提升知识,促进欧洲文化与历史的传播;
·维护与保护欧洲重要的文化遗产;
·支持文化交流与艺术、文学创作。
为此,欧盟机构陆续推出诸多计划,以鼓励欧洲层面的文化创意与文化推广活动,具 体来说,这些创意主要反映在以下1些文化计划里(1996&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