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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在我国各主要城市纷纷涌现。与此同时,在缺少市场化经营的情况下,不少社
区慈善超市开门不久就相继陷入生存危机。本文以上海市的经验为例,通过帮困
资金的来源分析,试图说明社区慈善超市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政府角
色如何转变和政府作用的方式如何进到国家政策扶持的高度?二募捐这个“源头
活水”如何保持源源不断?三社区慈善超市自身如何普遍发育出“造血”机能?
关键词:社区慈善超市 上海 长效机制 政府作用 市场化运作
一、问题的提出
“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的“好意慈善事业组织”(Good Well),它是非营利机构开办的一种免税“公司”,成立于1902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的慈善超市最早出现在上海。作为建构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2004年7月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如今慈善超市在上海、广州、武汉、苏州、太原、北京等城市纷纷涌现。
应该指出,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城市出现的慈善超市大多数是以街道为单元开办的慈善超市,所以慈善超市主体是社区慈善超市。就拿上海来讲,在市慈善基金会不完全统计的50多家慈善超市中,除3家是由市慈善物资中心开办的外,其余都是由社区开办的。在上海,由市慈善基金会慈善物资中心管理的慈善超市(如镇宁路405弄164号),其主要功能是对社会捐赠物资进行变现,变现后的钱款全部进入市慈善基金会的慈善基金,超市本身并不直接对困难群体进行实物济困。但是社区慈善超市在上海作为政府社会救助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其第一功能却是借用商业超市的模式,用实物(主要是生活必需品)直接接济属地困难家庭,超市的其他功能(包括变现功能)全部服务于这一功能。所以两种超市的运作是有很大区别的。而只有把社区慈善超市研究清楚了,慈善超市才能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在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开,并取得成功。
毫无疑问,就社区慈善超市的性质而言,它的优势在于能最广泛地动员现有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捐赠,又能以最直接的方式为城市困难家庭排忧解难,但是社区慈善超市在捐赠和需求之间所遭遇到的矛盾也是最突出的。例如,这两年广州、武汉等城市不少社区慈善超市开门不久就相继陷入捉襟见肘的窘境,其中一些超市因“断粮”还不得不关门谢客。[① 《慈善超市窘境引发慈善文化深层思考》,《民间周刊》2005-06-04]①广州天河区棠下慈善超市负责人林凤娟在谈到他们所遭遇的困难时是这样说的:尽管该超市成立之初接收了社会各界价值25万多元捐款捐物,但“广州的慈善超市没有变现功能,又不可能接二连三地开展募捐,钱用掉一分少一分”。[② 《广州慈善超市恐坐吃山空 仅靠捐助难以为继》,http://gd.sina.com.cn 2004-11-08。]②由此引起了我们对社区慈善超市成功经营的认真思考。
慈善超市从概念上讲,既然做“慈善”,就要服务于困难群体;既然做“超市”,就要经营市场化。对于现在各城市已出现的社区慈善超市来说,它们旨在服务于困难群体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它们的经营是否能市场化就大成问题了。正因为如此,许多评论把社区慈善超市在广州、武汉等城市遭遇到的困境归咎于现有运行模式的先天缺陷。例如,有作者认为:“以社会募捐和政府拨款为主的运行模式,不能根本解决慈善超市今后的资金来源问题。没有市场化的经营,社区慈善超市只是一种变相的发放捐赠品的方式,谈不上可持续发展。”[③ 《广州慈善超市恐坐吃山空 仅靠捐助难以为继》,http://gd.sina.com.cn 2004-11-08。]③
比较其他城市,上海的社区慈善超市现在被作为成功范例被媒体广泛介绍,其经营经验被概括为:与国际接轨,采用市场化运作,变现过程按市场规律办事;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清晰的成本概念;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还致力于培育本身的造血机能。正因为上海的社区慈善超市对全国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它进行一次深入调研,以了解总体情况究竟如何,有什么样的成功经验,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特别是社区慈善超市的非赢利性质,决定它的运作与商业超市的运作有很大的不同,市场化经营有一个程度、方式和过程问题,并非如媒体介绍的那么简单。为此,笔者对上海社区慈善超市的运行状况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本文将在理论上对上述问题给出回答,并对政府制定扶持社区慈善超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政策提出一些重要的建议。
二、调查的两个结论
如果说最初上海社区慈善超市是零星的、主要出自于若干街道和社区的自发探索和尝试、尚形成不了态势,那么近两年来上海社区慈善超市成批出现,其发展已步入了政府积极推动阶段。标志是,普陀和闸北两区在2004年相继部署将社区慈善超市作为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至2005年上半年,普陀区在6个街道3个镇、闸北区在在8个街道1个镇已全部建立了社区慈善超市。所以,本次调研笔者把重点放在这两个区,同时为了使情况掌握得比较全面,笔者也在其他区选择了若干社区慈善超市进行了调研,基本情况参见表1、表2。
表1
名 称 店面面积 人员配置 店开时间 操作部门
甘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 30 M2 无(义工) 周六、周日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石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 20 M2 2人 周一、三、五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长征镇月星慈善超市 60 M2 2人 周一至周五 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 40 M2 2人 周二至周六 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长风街道社区慈善超市 50 M2 3人 天天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殷行街道慈善超市
(附着于盐阜市场) 40 M2 无 天天 街道党员服务中心
宝山路街道爱心慈善超市 100 M2 3人 天天 街道民政科
北站街道爱心慈善超市 15 M2 2人 周二、四上午 街道民政科
表2
名 称 慈善帮困资金的来源 领用券的发放量
(2005年上半年)
政府 募捐 义卖 经营
甘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 √ √ 代币券50元×60张/月、实物券发放很有限
石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 √ √ 代币券30元×50张/月、实物券视需要发放
长征镇月星慈善超市 √ √ 固定卡60张、代币券(50、100元)依节日或活动发、捐赠衣被等视需要发放
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 √ √ √ √ 代币券50元×135张/月、实物券170张/月
长风街道社区慈善超市 √ √ 代币券50元×60张/月、实物券量入发放
殷行街道慈善超市
(附着于盐阜市场)
√
√
√
代币券50元×100张/月、实物券约50张/月
宝山路街道爱心慈善超市 √ √ √ √ 代币券50元×75张/月、实物券按时节发放
北站街道爱心慈善超市 √ √ √ 代币券50元×60张/月、捐赠衣被等也作价
在走访了普陀和闸北两区民政局和调查上面表中八个社区慈善超市之后,笔者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政府扶持自始至终是上海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初始阶段,没有政府强有力推动,社区慈善超市的推开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而把上海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经验概括为市场化程度高则是与事实不符的。实际上,社区慈善超市之所以能在普陀和闸北两区普遍推开,就是这两个区的政府在上海率先把社区慈善超市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从组织、政策、物资和资金等方面加以有力支持的结果。
普陀区推动慈善事业进社区起步于2002年10月,该区在全市建立了社区第一个慈善物资经常性捐助接受点,即曹杨街道“衣被银行”。2003年,在市慈善基金会的指导帮助下,普陀区总结了“衣被银行”的经验,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工作思路,在全区推开建立慈善物资经常性捐助接受点。2004年2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陈铁迪理事长为普陀区9个街道、镇经常性捐助接受点授牌,同月,全区第一家社区慈善超市——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建立,标志着普陀区慈善事业的发展进入新阶段。而后通过政府推动,普陀区各街道、镇经常性捐助接受点相继被延伸为社区慈善超市。截止2005年年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区民政局与区机关经常性捐助接受点,各街道、镇与其捐助接受点和慈善超市分别签定购买服务合同,共提供工作经费达37万元。
近两年,闸北区社区慈善超市也经历大致相同的发展过程。该区第一家社区慈善超市——彭浦新村街道慈善超市成立于2004年4月,而后各街道、镇经常性捐助接受点先后被延伸为社区慈善超市。去年春节将至,区委副书记、市慈善基金会闸北分会副会长郑健麟和副区长颜建平在北站街道召集各街道、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了爱心慈善超市工作现场会。春节后,区委书记姚海同又召集了各部门领导召开爱心慈善超市工作会议,亲自指导、协调爱心慈善超市工作。在实实在在支持方面,仅去年上半年,该区民政局就向每一个社区慈善超市分别下拨超市建设费(1月)和购买粮油等物资的专项经费(4月)各2万元,计36万元。
在中国,探索社区慈善超市经营的长效机制,并不能简单参照发达国家现在的情况,就想当然地认为市场化是唯一关键的因素。实际上,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富裕水平都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政府的推动和扶持是社区慈善超市做久做长的一个关键的因素。现在有的社区慈善超市遭遇到生存危机,问题并不出在所谓的政府关心过度上,而是出在政府如今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办慈善,是否在扮演的角色和作用的方式方法上也跟着有相应的转变?
在上海,普陀和闸北两区政府积极推动和扶持社区慈善超市发展,但改变了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而是对政府在社区慈善超市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起作用的方式作了正确的定位。上海的经验并不是政府不管或少管,而是所扮演的角色和起作用的方式与过去不一样,这才是应该好好总结的。例如,普陀和闸北两区都确定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工作思路;在政府推动上两区都确定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慈善超市提供工作经费;在实物帮困领用券的发放上各街道、镇都确定了量入为出的原则;在人力资源上两区都建立一支慈善义工队伍,并以制度化加以保证。[* 例如,具普陀区不完全统计,2005年春节后的5个月仅党员就有2100余人次参加义工服务,累计服务时间3900余小时,折合487个工作日。]* 但最为重要的是,普陀和闸北两区政府从一开始就对行政手段的局限性有清醒认识,所以他们推动社区慈善超市发展是以尽可能间接的方式来进行的,与此同时,他们也积极支持各社区慈善超市探索走市场化经营的路子。
在走访了普陀和闸北两区民政局和调查上面表中八个社区慈善超市之后,笔者得出的第二个结论是:上海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在总体上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机制的作用亟待加强,其中慈善帮困资金来源渠道不宽和运作不经济是目前存在着的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本来建立社区慈善超市的初衷是:以随时、就近的方式接受个人和单位捐赠的闲置物品,并以属地帮困对象自选的方式将这些物品送到他们手中,既实现物尽其用又实现一线帮困。如果个人和单位捐赠的闲置物品是充足的、并且是属地困难家庭所急需的,实际上社区慈善超市这样做的本身已经具有了经济学上的重要意义。因为实物帮困与现金帮困有所不同,过去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发放下去的东西并不一定为帮困对象所需要。而如果发放下去的东西并不为帮困对象所需要,那么实物帮困不仅徒有形式,还会造成很大浪费。现在实物帮困改用慈善超市的方式分发,由于东西需不需要是帮困对象在架上自选的,所以这样送爱心、送温暖就可以达到雪里送炭的效果,浪费的现象也就不会发生。而在现代商业发展的过程中,超市的出现有着流通领域第二次革命这样的意义(第一次革命是百货商店的出现,连锁经营则被称为流通领域的第三次革命),其原因就是它抛弃了传统的封闭式和传递式的经营方式,商品放在货架上让顾客自行挑选。这样,顾客购买既容易达到称心如意,超市又节约了大量经营成本。所以,如果说慈善超市是将“市场机制”引入慈善事业的一种尝试,即使不讲别的,单就实物帮困采用自愿认领的方式来进行分发,社区慈善超市就有着经济学上的重要意义。因为做到物尽其用,慈善超市便成了节约经济和循环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社区慈善超市的“市场机制”不仅要从帮困物品的发放端来考察,也要从帮困物品的来源端来考察。而从帮困物品的来源端来考察,我们发现社区慈善超市货架上的物品只有一部分是捐赠品(主要是衣被类),还有一部分生活必需品得由慈善超市根据帮困对象需要用慈善帮困资金兑换而来。换句话说,由于供求不匹配,帮困对象在慈善超市选择各种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单靠社会募捐的实物供给是很难得到满足的。这样一来,慈善帮困资金的筹集就成了社区慈善超市的一项更重要更经常性的工作。慈善超市开张而没有帮困资金的充足来源,那么它就难免不会遭遇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爱心尴尬”。更不要说慈善超市只要开门,就必然会发生人员、店面、办公开支等费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上海市大多数社区慈善超市都把慈善帮困资金的筹集放到了重中之重的地位。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慈善超市的帮困资金主要有五种来源:①政府支持;②募捐;③捐赠品义卖变现;④对外经营(象普通超市那样)所获利润:⑤献爱心人的慈善消费。而由于慈善帮困资金的来源渠道的宽窄不同,我们又可以将慈善超市分成两类:一类是纯慈善型;另一类是非赢利型。所谓的纯慈善型慈善超市是指其慈善帮困资金来源仅限于①②两种。这种慈善超市的好处是有好的口碑,实际运作起来也简单。其实施的必要条件是募捐款来源充足,且有长期保障,出现缺口有政府做后盾靠山。所谓的非赢利型慈善超市是指其慈善帮困资金来源除①②以外还有其他一种或多种来源。这种慈善超市由于有了“开源”上的市场化经营,其慈善性听起来似乎就不那么“过硬”了,而且实际运作起来也复杂,如会碰到定价、收银、采购、成本核算等一系列问题,财务管理也难得多。
但是,非赢利型慈善超市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比纯慈善型慈善超市要大,根本原因在于,纯慈善型慈善超市运作的保障条件要求太高:主要在一个街道或镇的范围里,社区慈善超市的帮困资金完全可以靠“化缘”及政府支持“高枕无忧”地来解决,这即使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也很难做到,何况中国其他城市。有评论指出,在实际运作中,自身没有“造血”机能,这样的慈善超市必然会遭遇资金“瓶颈”,爱心也早晚因为血流不畅而犯“心脏病”。[①《让“爱心超市”造血助困》,《中国社会报》2004-04-07。]①纯慈善型慈善超市在理论上也会引起它是否有“超市”之实的质疑,有评论认为,这种只能使受助方 “活”起来的慈善超市,似乎称之为自助认领站更合适。①因此,尽管纯慈善型慈善超市是理想的,也可能为许多人所希望,但是如果我们要想社区慈善超市能真正广泛推开,并具有做久做大的生命力,只有将非赢利型慈善超市研究透,并营造出一种社会政策环境目标明确地使社区慈善超市自身能发育出很强的“造血”机能,这样愿望才能变为现实。
这样看来,慈善超市的运作有纯慈善型和非赢利型两种模式。在纯慈善运作模式下,超市自身没有充实或增加慈善帮困资金的功能,只是依靠捐款捐物不停地给予。在非赢利运作模式下,慈善超市的给予除了依靠捐款捐物外,其慈善帮困资金还或多或少来自于捐物的义卖和超市本身的经营性收入。纯慈善运作和非赢利运作两种模式的区别在慈善帮困资金的来源方面,即超市本身有无充实或增加慈善帮困资金的“造血”机能;而慈善帮困资金全部用于济困是两种模式的共同点,即在慈善帮困资金的使用方面它们的目的是完全相同的。
由于非赢利型慈善超市的经营收入也被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全部划入超市的帮困资金),所以它的慈善性质其实是一点不用怀疑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而应该将它的公益性与纯慈善型慈善超市一视同仁地加以看待。而非赢利型慈善超市的生命力在于它自身具有“造血”机能,这是它与纯慈善型慈善超市的根本不同之处。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就慈善帮困资金来源而言,“市场机制”的缺位的确是上海社区慈善超市的“软肋”。这突出表现在,目前上海社区慈善超市自身尚普遍缺少“造血”机能。就拿笔者调查的八个社区慈善超市来说,它们的帮困资金全都有募捐和政府支持这两个来源渠道。对捐赠品义卖变现,虽已有四个超市为之,但仅仅是尝试,所占份额还远构不成比例。向普通市民开放卖东西的慈善超市就更少了,只有两家,其中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还无收益可言,只有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有累计1万多元的微不足道的进项。而象国外那样标高价、可供献爱心的顾客进来进行慈善消费的慈善超市,一家没有(参照表2)。
例如,甘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从2004年12月成立至2005年6月底,帮困资金的来款共计约6.30万元,其中来源各方面募捐款的有3.71万元,来源街道帮困基金的有2.59万元,来源③④⑤渠道的资金一分没有。长征镇月星慈善超市的门面有约60 M2,但其慈善帮困资金也全部来源于募捐和街道帮困基金。北站街道爱心慈善超市本身不设义卖专柜,捐赠品义卖仅仅在海宁路地段医院门前到做过一次,变现仅区区2900元。宝山路街道爱心慈善超市在去年2月成立后的半年内,帮困资金来款共计约19.9万元,其中来源各方面的募捐款有10.45万元,区民政局划拨来款4.0万元,来源于柜台义卖变现的仅约有0.45万元,对市民卖东西基本上没有收益。
如果说上海市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这是因为它们自身普遍缺少“造血”机能,那么它们要发育“成熟”,就必须具备把捐赠品以及商品变成资金的功能。当然,一个非赢利型社区慈善超市要称得上“成熟”,不是有了③④⑤这些功能就行,还要求在慈善帮困资金中来源于自身“造血”机能的资金要占相当份额。比如,某超市的慈善帮困资金有40%来自于募捐,有20%来自于政府的帮困基金,有15%来自于义卖变现,有25%来自于对外经营(象普通超市那样)。因为该超市慈善帮困资金有40%来自于它自身的“造血”机能,所以该超市才称得上是成熟的非赢利型慈善超市。
对上海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在讨论过帮困资金来源上的问题后,我们再来看看运作不经济的问题。社区慈善超市运作经济还是不经济,这实际上是一个与帮困资金来源密切相关的问题。与其他城市相比,我们已经知道,“市场机制”的缺位同样是上海社区慈善超市的“软肋”,但上海社区慈善超市似乎并没有出现其他城市社区慈善超市所遭遇到的“困境”。仔细想来,这不能不归因于上海区一级政府或街道(镇)一级准政府在抓这项工作时,都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和起作用的方式做了正确的定位。当然,这也要归因于上海社区慈善超市募捐工作做得比较好。但若要从经营的角度看问题,我们不能不承认,帮困物品“量入为出”的发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如表2所示,甘泉街道月星慈善超市代币券的发放量是50元券每月发60张,计每月3000元;殷行街道慈善超市代币券的发放量是50元券每月发100张,计每月5000元;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代币券的发放量最大,是50元券每月发135张,计每月6750元。其他几个社区慈善超市代币券有每月固定发放的,也有不固定发放的,但平均每月发放量都没有超过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的。这样一来,即使考虑到还有实物券,从帮困物品的发放端来看,社区慈善超市难免不会出现一种“门庭冷落”的现象。以领用券发放量最大的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为例,该超市每月开门22天,每月还发实物券170张左右,按一券一人次计算,该超市每天帮困对象的“光顾率”是(135+170)÷22 ≈14(人/天),远低于普通超市的顾客“光顾率”。
在慈善捐款捐物并非充足的情况下,量入为出的结果就是帮困面和帮困量的有限。社区慈善超市“顾客”光顾率低既是量入为出的结果,也是其运作不经济问题的一种显指标。对此,我们还可以做更深入的分析。
将社区慈善超市定性为非盈利机构,是指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从它身上谋利,并不是说它可以不讲成本、效益。而设立一个社区慈善超市,必然会发生人员、场地和日常开支的费用问题。这样一来,一个社区慈善超市要在时间上有其经济学意义上存在的价值,就要求它帮困的受益面和受益量在折算成“效益”后,与同等规模的一般超市相比,从经济核算的角度来说必须是划算的。换句话说,一个社区慈善超市要做久、做大,其经济性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可以设计下面一个比例关系来衡量它的经济性
慈善超市的经济性 =
我们还是以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为例,该超市代币券年发放量可估计为6750×12 =81000元。由于该超市每月还发实物券170张,于是我们不妨把81000元乘以2,即把16.2万元作为该超市由其帮困的受益面和受益量折算来的“年总效益”。该超市目前门面的面积约为40 M2,年租金估计为25000元;人员2人,年费用估计为20000元;水、电、电话等日常开支年费用估计为15000元。三项合计,该超市运行发生的总年费用估计为6.0万元。这样该超市的经济性约为2.7。也就是说,每帮困3元,至少要花去成本1元。如此看来,目前上海社区慈善超市运作的不经济性问题的确是存在着的。
我们可以将上面计算式中的分子和分母的关系分析为“开源”和“节流”的关系。增加社区慈善超市运作的经济性的基本思路就是扩大分子和缩小分母,即“开源”和“节流”。但因为一个慈善超市只要开张,人员、场地和日常开支三项费用总会发生,所以缩小分母的余地实际上是不大的,除非将一个慈善超市的功能附着于一个商业超市的身上(参见下文殷行街道的做法)。增加慈善超市运作的经济性,积极的思路在于要扩大分子。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扩大帮困资金来源渠道上做足文章。更准确地说,我们必须在“开源”的市场化经营方面有所突破,从根本上改变社区慈善超市自身缺少“造血”机能的状况。社区慈善超市可用于帮困的“蛋糕”大了,其帮困的受益面和受益量自然也会大。而社区慈善超市运作的不经济性问题解决了,它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有了保障。
三、案例借鉴
笔者在调查后深深地感受,那些在各社区亲自操办慈善超市的同志对“开源”和“节流”的关系体会最深,他们平素考虑最多的问题也是如何做好“开源”这篇文章。从表2可知,长寿路街道和宝山路街道两个慈善超市已经寻求在市场化经营方面有所突破,殷行街道慈善超市则走出了市场化经营的另一条路。下面,本文选择它们来对上海市社区慈善超市可供借鉴的运作经验进行一些具体介绍。
1、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
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是普陀区建立的第一家社区慈善超市,于2004年2月10日开张。由于长寿路街道过去是劳动人民集聚的地区,现在因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目前仍存在一部分困难群体,其中约有低保人员1200人、协保人员1300人、残疾人1600人。为了使这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尽快得到改善,使他们也能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借鉴国外“实物帮困”的经验和现代商业超市的运作模式,在普陀区率先建立了这家社区慈善超市。
为了使社区慈善超市不但建起来,还要转起来、活起来,长寿路街道从一开始提出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指导方针。首先,他们清楚地认识到,由于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民间组织的力量还比较薄弱,老百姓对民间组织的可信度还不高,因此在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初始阶段,街道一级准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街道不仅提供了街面房(普雄路28号),并且每年拿出3万元承担超市人员工资和日常开支的费用。街道的有力支持使爱心慈善超市的日常运作有了可靠保障。其次,街道办事处将慈善超市交由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街道办事处和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签定了协议,实行契约化管理。这样。既转移了政府职能,又培育了民间组织,使扶贫帮困工作由政府一家办变成全社会大家的事,由过去逢年过节才“送温暖、献爱心”,变成现在365天温情常在。第三,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社区慈善超市要持续发展,政府推动虽是必须的,但社会参与才是慈善超市发展的不竭源泉。因此,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对募捐工作极为重视,并且采取了“加强宣传”、“整合资源”、“扎根社区”等许多得力措施。
归根到底,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办得比较好,还是因为它为本辖区困难群体提供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手拉手、心贴心的帮助。该超市把帮困对象具体确定为: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大病特困人员、重残无业人员、孤老、孤儿、孤残、单亲困难家庭、下岗特困家庭、以及因受灾(突发事件)而发生困难的家庭。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爱心慈善超市对粮、油和生活用品实行“有价发放”制度(发放红券),对募捐的衣物实行“无偿领用”制度(发放绿券)。2004年红券发放了约400张,绿券发放了约800张。2005年红券发放了1600多张,绿券发放了2000多张。
前文已指出,在笔者调查的社区慈善超市中,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的帮困面和帮困量是最大的,这不能不归因于他们募捐工作做得好。就他们募集到的捐款而言,2004年约为7.56万元,2005年仅上半年就达到了41.45万元。该超市对捐赠的中高挡物品试行了“义卖变现”,目前有两种方法:①上柜义卖;②每月一次到住宅小区义卖(兼宣传、助困、接受捐赠,即四位一体)。该超市也试行了对普通市民开门经营,由此带来的经营性收入合并义卖变现,2004年约为1.10万元,2005年上半年约为1.08万元,与捐款额相比,显然还远不成比例。
现在长寿路街道已在长寿路最繁华的地段(永乐家电旁边)为慈善超市建造了一新的街面房(300~400 M2),上树有大型电子屏幕。启用后,长寿路街道慈善超市准备扩大爱心慈善超市的功能,本着“社会救助社会化”的原则,把爱心慈善超市与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剥离,成为独立的慈善救助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动员社区著名企业和著名人士参加理事会,建立一定数额的慈善基金,制订助学、助医、助困的实施方法,加大救助力度。届时社区困难群众只要凭有效证明,无须任何部门批准即可到爱心慈善超市得到救助。
2、宝山路街道爱心慈善超市
闸北区宝山路街道爱心慈善超市于2005年2月1日开张,坐落在宝通路537号。在“慈善爱心超市”的大招牌下,100M2的超市内有收银台,现金交易用POS机结算。货架上放满了居民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大米、大豆油、精制盐、白砂糖、味精、洗衣粉、洗洁精、肥皂等,这些商品如果是采购来的,一般按进价标价。对于爱心捐赠的物品,如果需要,则按委托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闸北分部所认证的价格来标价。助困的领用券也有两种,即代币券和实物券。凭前者持券者可以在架上 “选购”物品,超过部分付现金。对于不定价的衣被等捐物,凭后者持券者可以在架上一券选领一件。超市同时对所有普通市民开放,购物以现金结算。
现在,上海市社区慈善超市一般是由原来街道经常性捐赠点在增加了实物助困功能之后延伸出来的。虽然作为政府社会救助制度的补充,这种新型帮困模式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这些超市的大多数还处于后门接受捐赠、前门对外发放的状态。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则在市场化经营方面迈出了尝试的步伐。换句话说,在慈善助困资金的来源方面,它不仅以募捐的方式获得资金,也以捐赠物上柜义卖的方式获得资金,还以向非帮困对象出售柜架上物品的方式获得资金。与此同时,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现金结算系统,这就是与正规超市一样使用POS机、条形码和数据库财务管理软件。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还把接受到的所有捐款全部及时公布在网上,使每个捐款人放心明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网址是www.bsljd.cn/cs)
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现有工作人员3人,天天开门营业。上述两种助困领用券由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和居委会(社工站)确定对象后发放。代币券每张50元,目前每月约发75张。其中每个居委会每月固定发1张,共为25张;其余50张主要由每个居委会在人均月收入在291-435元的困难家庭中推出20个家庭轮流发放。实物领用券则一般依节日或季节发放,数量视货源而定。
把慈善超市作为综合帮困的平台,这是宝山路街道慈善超市的又一重要特色。宝山路街道借助这个平台,将帮困从实物帮困延伸到法律帮困、教育帮困和医疗帮困等。例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每年向慈善超市提供100张帮困的法律服务卡,每张可以提供相当于140元的法律免费服务。市北中学向困难家庭子女提供免费补课名额。东方CJ商务有限公司则定向给困难家庭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目前已接受了10名贫困大学生。实习期间,东方CJ公司的团员还与这些大学生结对帮困。与地段医院合作,爱心慈善超市还向帮困对象发放一定数量的义诊券,凭此困难家庭居民可享受医疗检查项目自费部分的减免。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众说:相比较实物帮困,法律帮困、教育帮困、医疗帮困等更受欢迎,因为对受助困难群众而言,这些帮困不仅帮人帮到了心坎上,而且感觉好,很少有被施舍的感觉。
为了确保帮困券能发到最需要的人手里,宝山路街道尝试在爱心慈善超市的日常运作中引入评估员机制。头一批获得聘书的志愿者都是长期居住在街道社区内25个居委会的居民,今后他们将对社区内生活困难的居民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地向街道上报评估的结果,为爱心慈善超市确定帮困对象提供依据,使那些既不够条件获得社会救助但生活又确实困难的居民能得到爱心超市的实物、医疗、法律等切实的帮困服务。 3、殷行街道慈善超市
杨浦区殷行街道有47个居委会,辖区居民约18万,是一个以工薪阶层居住为主的大型居民住宅区,现在在社会救助对象上有“三多”,即“协保多、失业多、老人多”。街道慈善超市成立于2005年4月28日,运作方式是“党建引领,部门联手、社会参予、市场运作”。其中
市场运作是依托盐阜市场[* 盐阜市场经理陈乃柱是一名共产党员,原是江苏阜宁一小学校长,现在上海经商很成功,其开办的盐阜市场在新江湾城拥有350个摊位。2005年他在殷行街道推出“5+5”爱心工程,对该街道在其超市增加慈善功能的设想也很支持,故与街道合作,以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出的场地开了一个新门市。这个冠名为“殷行街道慈善超市”的门市不仅承担了慈善超市向帮困对象发放生活必需品的功能,而且其利润的一半将返回给街道,以补充慈善帮助困资金。]*,由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出门面(市光新村56号),将街道慈善超市附着于盐阜市场在此开设的一个超市里。济困的代币券只能在该超市里“选购”特定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超市里设有捐赠物义卖专柜和捐赠物(主要是衣被)领用专柜。衣被等捐赠物凭实物券领用,一券一件。每月底,该超市凭代币券和实物券与党员服务中心结算。这样,党员服务中心可以从进货、盘货、发放等环节脱手,也不必考虑由此而发生的经营费用,还可以为帮困对象天天服务。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对慈善超市具体管理则只有两块,分别由两个组(即财务组和整理组)承担:财务组管包括捐款在内的慈善超市帮困资金的出入,整理组管捐赠物品的处理。两个组的成员皆是身为党员和退休人员的社区义工。
慈善超市资金来源主要采取四个一点,即“街道帮困基金出一点、义卖变现集一点、单位个人捐一点、市场利润让一点”。领用券有两种(有效期皆为1个月):代币券每张50元,目前每月发100张;实物券目前每月发50张。殷行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侯妙凤认为,按如此市场化运作,领用券发放维持在现有水平上,殷行街道慈善超市是可以长期办下去的。
四、解决问题的关键
社区慈善超市的第一功能是实物济困,社区慈善超市的生命线却是帮困资金的来源。因此,当人们关注社区慈善超市的可持续发展时,把目光投向市场化经营是很自然的。但是从上海市一些社区慈善超市已做的尝试来讲,无论义卖变现还是对普通市民的开门经营都收效不大。细究个中原因,我们发现这并不是人们对此缺少意识,而是由于社区慈善超市的市场化经营在国家现行的工商政策和税收政策下,很难觅得它参与竞争而能得到很好发展的地位。
例如,针对顾客“光顾率”低的问题,如果社区慈善超市也能面向普通市民出售,这样似乎运作不经济的问题就能得到很好解决。但是社区慈善超市经营如果没有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待遇,以现在它们所具有的规模是很难用“低价”策略与大超市竞争的。而如果社区慈善超市由于其慈善事业的性质而得到了免税待遇,那么它们就有能力在价格优势上与大超市争夺顾客。顾客“光顾率”高了,一方面可以很好地解决社区慈善超市目前存在的运作不经济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一些不太宽裕的市民获得低廉的生活日用品,相当于实现了“二次帮困”。又如,现在社区慈善超市的市场化经营都处在未工商登记的状态,为寻求有所突破,各家只好各行其是,在政策的边缘做文章。殊不知,没有规范化也就没有普遍的市场化。所以,要使市场化经营真正成为社区慈善超市生命力的重要源泉,就要在工商政策上不仅解决准予登记的问题,还要解决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准予登记的问题(后者指社区慈善超市准予登记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再如,将经营性收入全部用于慈善事业是社区慈善超市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的前提,所以对社区慈善超有必要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结算、入帐、核算、审计等各个环节的细致规定。
上述问题都不是民政部门一家可以解决的,对于社区慈善超市的走市场化经营,我们必须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下讨论政府推动的问题。建议国家先在上海搞试点,试行扶持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工商政策和税收政策,完善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社区慈善超市不仅是现代公民奉献爱心的中转站,也是政府转换角色和工作方式的着力点。把重心由亲自操办转变到重扶持政策上来,这将是政府角色和工作方式的更重要的转变。当政府推动进到了国家政策扶持的高度时,社区慈善超市自身的“造血”机能就会比较普遍发育出来,社区慈善超市在全国推广的大环境也就形成了。
对于慈善超市的发展,我们当然要在“开源”上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现在有一种唯市场化是从的观点,这也是不可取的。例如,有人对以社会募捐和政府拨款为主的运行模式提出质疑时,把解决社区慈善超市资金来源的根本出路归结为市场化经营。这种观点的错误性是不难澄清的。别的不说,募捐作为社区慈善超市帮困资金的固有来源就不会因时间而改变。募捐从来就是慈善事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和“源头活水”,社区慈善超市也不例外。一个社区慈善超市不可能一心只考虑如何从市场经营取得收益而置募捐于不顾。相反,慈善超市即使发育成熟,也要不断在募捐上下大气力。政府的资金扶持可能因社区慈善超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有有的无,有的多有的少。但募捐这个渠道是任何社区慈善超市都不能忽视的。社区慈善超市的非赢利性质,决定它的运作与商业超市的运作有很大的不同,完全市场化取向是不可能的,即使社区慈善超市发育成熟了也是如此。当社区慈善超市具备了很强的“造血”机能,其帮困资金有1/3来源于市场化经营,应该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比例了。
古人云:“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慈善超市的“源头活水”就是来自于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先富群体和广大市民的各类捐款捐物。向慈善超市捐赠,成为他们的一种习惯和奉献爱心的有效方式。慈善超市也就成了爱心的中转站,成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的一个便捷和常设窗口。[①《慈善超市也可持续》,《文汇报》2004-12-17]①
但要在更大的范围调动人们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我们还必须克服一种“泛道德化”的倾向,即认为任何人只要是为慈善而捐赠就必定是不图任何回报的。因而,今后要加强表彰、宣传以及冠名等形式对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激励作用,但最根本的举措还是在政策上。在国外,“慈善超市”固然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奉献爱心的窗口,但捐赠物资之所以源源不断,实际上特殊税收政策所起的作用更重要。即按规定,人们把东西捐赠给指定专门机构,可以抵扣税款。这可以算是政府对非营利机构发展的最大支持了。[①《什么是“慈善超市”,它是如何经营管理的?》http://www.mca.gov.cn 2004-05-17。]①现在在我国,社区慈善超市已远不是个别城市的个别现象了,建议国家在出台扶持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工商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同时,考虑出台这一鼓励个人和单位将社会闲置物品做慈善捐赠的政策。实际上,我国现行已有支持慈善捐赠的一些税收政策了。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现在需要做的事就是:①国家有关部门下文明确,有关捐赠的减税政策对捐钱和捐物、对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同样适用,同时规定出不同的执行细节;②国家有关部门下文明确,对准予注册的每一个有资质的社区慈善超市,它们接受捐赠所开具的收据(国家统一印制)可作为合法的减税凭证。就笔者实际了解的情况来讲,这一政策的使用肯定会大大调动个人和单位(特别是企业)捐赠闲置物资的积极性,从而也大大增加社区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的来源。与此同时,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也就成了国家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五、讨论
一旦政府推动进到了国家政策扶持的高度,社区慈善超市的资质认定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此,本文最后要对社区慈善超市的理论定义进行一番讨论。
社区慈善超市的理论定义如果是正确的,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求:①科学性;②涵盖性;③可辨认性;④符合实际。所谓科学性,是指这个定义所指称事物(慈善超市)的存在能真正得以实现;所谓涵盖性,是指这个定义要能够最大限度涵盖所指称事物(慈善超市)在现在已经出现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形式;所谓可辨认性,是指这个定义可以实际用于识别所指称事物(慈善超市);所谓符合实际,是指这个定义与所指称事物(慈善超市)在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吻合。正是出于这四条,笔者认为社区慈善超市应定义为:在政府支持下、直接面对属地困难群体、以实物(生活必需品为主)济困为基本功能、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由各类组织严格限于慈善目的而开办的超市或超市形式。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要点要加以说明:首先是社区慈善超市得以开办和认定的必要条件,即社区慈善超市得以定性的两个要点——“严格限于慈善目的”和“超市或超市形式”。“严格限于慈善目的”指明了社区慈善超市不同于一般超市的特殊性,但这是对目的严格限制而非对手段的严格限制,即从输出端来看,帮困资金的使用及帮困物品的发放必须严格限于社会困难群体。而从输入端来看,社区慈善超市可以以募捐的方式获得实物和资金,也可以以捐赠物品义卖变现的方式获得资金,也可以以超市货架上物品买卖的方式获得资金,只要所获实物和资金严格用于慈善目的即可。换句话说,“慈善”的定性是以非赢利为底限的,这样就给社区慈善超市通过市场化经营来提升自身的“造血”机能留下了空间。但要确保社区慈善超市“严格限于慈善目的”,必须建立和实施一套严格而又不繁琐的财务管理制度。“超市或超市形式”是指从输出端来看,社区慈善超市实物济困借用了现代商业超市的经营方式,帮困对象可以根据需要自愿认领。这就改变了民政部门实物救济的传统做法,使帮困对象不仅受益良多,而且感觉良好。但社区慈善超市除单独建立外,这里也给人们留下了将社区慈善超市的功能附着于正规超市这种做法的选择空间。
第二,“在政府支持下”点明了社区慈善超市在中国得以推广并取得成功的宏观条件。实际上,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富裕水平都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政府的推动和扶持始终是社区慈善超市做久做大的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而单纯把市场化经营作为社区慈善超市做久做大的运行机制的提法是不正确的。
第三,“直接面对属地困难群体、以实物(生活必需品为主)济困为基本功能、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则指明社区慈善超市是面对属地(一般以街道或镇为单元)困难群体进行一线帮困的,所以可以做到看得见、摸得着、手拉手、心贴心和解燃眉之急。社区慈善超市的第一功能是实物帮困,并且实物帮困必须限定以生活必需品为主,同时肯定了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的做法。这几点提供了社区慈善超市作为慈善超市主体的几个要件,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识别性。
至此,本文对社区慈善超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讨论。笔者的研究结论是,社区慈善超市发展的长效机制有三个构成要素,它们分别是政府支持、爱心捐赠和市场化经营,三者缺一不可。但由于篇幅所限,许多需深化研究的方面本文还无法展开。例如,政府购买服务是否可以按社区慈善超市所属街道(或镇)困难群体的规模按每人每年40~5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拨付,并且此款定向用于补贴社区慈善超市运作费用的开支。再如,要把社区慈善超市做强做大,是否可以考虑在一个区的范围内,打破“条块分割”,把诸社区慈善超市整合起来进行连锁经营。如果诸社区慈善超市能结成一个事业的共同体,帮困资源能在一个信息化的平台上统一配置和调剂,社区慈善超市运作的经济性势必会有很大提高。凡此种种,笔者将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