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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钱锺书先生《林纾的翻译》一文中,开篇即用训诂之法诠释了“译”字所包涵的“诱”、“讹”、“化”三重意思。“翻译能起的作用(“诱”)、难于避免的毛病(“讹”)、所向往的最高境界(“化”) ”本文即是围绕“译”的“诱”、“讹”、“化”这三重内涵,按照它们在翻译活动的不同阶段的作用,将该三个部分划分为翻译活动的三个环节,并由此展开对“化境”学说的本质及“化境”实现方法的探讨。
首先,钱氏译论中“诱”是翻译能起到的作用,钱文表述为“‘媒’和‘诱’当然说明了翻译在文化交流里所起的作用。 做媒似的 缔结了“文学因缘。”由常理可知,姻缘的缔结是“诱”和“媒”两者的功劳,即“诱”的作用包括了两层含义:第一层,“诱”。此中“诱”体现为翻译活动对原作本身价值的认可,“诱”是导致翻译活动发生的根本因素;第二层,“媒”。“诱”是一个双向施受的过程,“媒”即是对这一过程的概括。所以,此时“诱”体现为对翻译活动所必备的过程性的描述,是对翻译的“原点”和“目的地”的确定,也是对原作价值通过翻译活动的传递在译文中再次实现这一翻译过程的精辟概括。钱氏译论中“诱”这一环节,两个层面,涵盖了翻译活动第一个阶段的内容:翻译活动的组织和翻译活动的目的等要素的确立。
其次,继翻译活动确立了标的和目的之后,接下来就是具体的翻译工作,概括起来可分为:原作语言和译作语言,原作和译者,译者和译作这三方面的关系。钱氏译论当中不乏对于这三方面的论述,归结起来核心就是围绕着“讹”而展开的。
钱文对“讹”的表述可谓生动,“翻译总是以原作的那一国语文为出发点而以译成的这一国语文为到达点。从最初出发以至终竟到达,这是很艰辛的历程 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那就是‘讹’。”译事之难已是共知的事实,而对于翻译过程中“失真”、“走样”、“违背”及“不贴合”等层出不穷的问题,钱文仅用一“讹”字来概括,可见钱氏对此“讹”字用意之深。“(翻译)难于避免的毛病”是钱锺书对“讹”的所下的定义,究其原因钱文有如下解释“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必然有距离,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距离,而且译者的体会和自己的表达能力之间还时常有距离。”这段论述一方面说明了“讹”之所以存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阐明了“讹”之所以不可避免的合理性。
具体分三个方面说明:其一,钱文中提到翻译所涉及的“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的必然距离,实乃两种文化之间的必然距离。这种文化间的距离是由一国的地理风俗到生活习惯再到社会形态及思维形态等等差异所形成的,译者仅以原作的局限资源,单凭文字作为工具,在译文的有限空间中想要逾越或填补这个客观存在的距离,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其中难以逾越或填补之处,则必然成为了“语言之讹”。其二,“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距离”,主要关注的是翻译中译者的作用。译者对原作的理解是译文形成的前提,而译者对原作品内容、形式及风格的还原是决定整个翻译效果的关键。二者之中,只要译者对原作内容、形式及风格任一点或多点的理解有所偏差,那其译文必然存“理解之讹”。其三,钱文中“译者的体会和自己的表达能力之间还时常有距离。”主要对“思维”和“语言”间的对等性的探究。就翻译而言,在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中,可以形成相同的思维观念,但在不同的文化必然会形成各异的语言,这也是翻译所以存在的原因。所以,就算译者可以完全体会作者的思维和情感,但在转换了文字的表达上,可能难以寻找到适切的词句构造来完成对原作思维和情感的保真传达,则“表达之讹”又成为必然。
另外,在提出“讹”在翻译之中有其必然形成的客观原因的同时,按钱氏所举林纾翻译的例证,“讹”又可以被分为以下两种类型:背叛原作的“讹”和补偿原作的“讹”。前者所指为译者对有悖原作本意的增删篡改,“ 任意删节的‘讹’, 胡猜乱测的‘讹’”;后者指译者对作者表达进行的补偿。“译者运用‘归宿语言’超过作者运用‘出发语言’的本领,或译本在文笔上优于原作,都有可能性。”虽然,钱氏将“讹”归为翻译之中的“毛病”,但对林纾翻译中的一些“讹”也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肯定了一些“讹”可以对译文的接受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最后,作为“诱”、“讹”两环节之后的“化”在钱氏的描述中是,“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可见,“化”是继“诱”和“讹”完成之后,对译作的一种评价,所谓“入于‘化境’”其实是将前面所述的“讹”的三种“毛病”逐一避免:首先,达到文字上的转换,避免了“双语之讹”;其次,修整言辞,避免了“表达之讹”;再次,还原原作风味,避免了“理解之讹”,最终才可以算“入于‘化境’”。
通过对“译”所涵盖的三层含义“诱”、“讹”和“化”的分析,不难发现三个环节一脉相承的递进式联系:“诱”是翻译的源头,是社会需求在翻译活动中的体现,属于翻译活动组织的范畴;“讹”是翻译工作的展开,属于翻译实践及方法范畴;“化”是对翻译成果的评价,属于翻译标准的范畴。这三者的结合,形成了钱锺书文学翻译理论,即“化境”说,的理论框架。
而其中“化境”则是钱氏翻译理论中对于翻译成果的最高评价,是一个“最高理想”。这一理想的实现包含了对“诱”、“讹”和“化”三个环节的逐一实现。当确定了翻译的对象和翻译的目的,就完成了“诱”的实现;“讹”是翻客观存在的“难于避免的毛病”,实现“讹”的过程,其实是消除“讹”、化解“讹”的过程。换句话说,只要消除了背叛原作的“讹”,化解了补偿原作的“讹”,那么对于“讹”的消解就得以实现。按照前面对“化”的解析可知,在消解掉“语言之讹”、“表达之讹”和“理解之讹”之后,“化”也就同步实现了。依此顺序,“诱”的实现是“讹”实现的先决条件,“讹”的消解是“化”实现的必然条件。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推论,钱氏所述翻译最高理想“化境”的实现,是以“诱”的发生为前提,通过对“讹”的消解来实现的。
关于消解“讹”的方法,本文尝试性地给出以下几个建议:
1、创造性补偿:针对上述提到的“语言之讹”,其来源是因为两种国家语言间有着天然的差异,一国语言并不能完全地同另一国的语言逐一对应。所以,在两国语言互译的过程中,势必就会产生两国语言在对应上的缺失,即形成了“语言之讹”。为了弥补这种语言上的缺失,许多翻译学者都提出了“翻译补偿”的概念。德国翻译理论家威尔斯称补偿为解决语言内及语言外结构差异的手段;翻译学者赫维和希金斯提出了的补偿的四个分类:
(1)类比补偿:在译入语文本中运用与原文相当的语言手段,再现原文效果;(2)换位补偿:译文在不同于原文的位置再现相同的效果;(3)融合补偿:译文将原文多个特征融合在一起;(4)分解补偿:译文将原文较短语句的含义和特征融合在译文较长的一段话中。这些具体的方法可以在译者的补偿创造过程中逐渐修复“语言之讹”,以尽可能的实现它的消解。
2、阐释的循环:按照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所谓理解就是本文所拥有的过去视界与主体的现在视界的叠合,伽达默尔称之为“视界融合”。这种方法可以针对性的用于消解“理解之讹”。伽达默尔认为,人们面对本文所达到的理解就永远只能是本文与主体相互融通的产物。所以,理解不是消极地复制本文,而是进行一种创造性的努力。在译者理解把握原作时,所力求的不是逐一对照文本的翻译,而是要求,译者在翻译原作之前,需要对原作的风格、文化等文字之外的信息有所了解,即形成所谓的“先结构”;然后再在了解作者意图的前提下,用作者的原作视域同译者自己的“先结构”视域叠合,从而形成了新的理解。而这一新的理解又成为译者下一次叠加的更新的“先结构”。如此循环,译者的理解会渐渐同作者的表达融合,从而循环加强了译作对原作的忠诚,步步消解了“理解之讹”。
3、译本的新生:所谓译本的新生,是针对“表达之讹”的一个消解办法。借用钱锺书先生的一个比喻“十七世纪一个英国人赞美这种(入于‘化境’的)造诣高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躯体换了一个,而精魂依然故我。”这也就是说,文字的表达好比原作或译作的躯体,这两种不同文字所属于的两个躯体,其实共有的应该是同样的“精魂”。就翻译而言,所谓“精魂”,其实是指摆脱了语言羁绊的作者体现在作品中的思维方式和写作风格。这个比喻一方面,把对翻译的要求提升到了“神似”的高度;另一方面,也赋予译者充分的翻译权限,抛开了语言的束缚,为译文创造出新的生命。虽然仍留存着原作的“精魂”,但译作已是原作在另一个语言环境的再生,拥有着原作所不及的生命力。
本文对“化境”的实现方法的初步讨论,是对前人研究的一个归纳,是对钱锺书文学翻译理论“化境”说在翻译方法论意义上的尝试性探讨,力求说明“化境”的渐渐实现其实就是“讹”逐步消解的过程这样一个论断。希望能为“化境”说在文学翻译中的运用给出方法上的补充。
探求翻译化境实现途径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