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3—2020)
目 录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3
(一)自然概况... 3
(二)社会经济概况... 3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4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4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5
三、土地供需预测.... 6
(一)土地供给量预测... 6
(二)土地需求量预测... 7
(三)土地供需预测结果... 10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 11
(一)耕地控制目标... 11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11
(三)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标... 12
(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12
(五)土地利用方针... 12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2
(一)农用地... 13
(二)建设用地... 13
(三)未利用地... 14
六、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 14
(一)耕地保护... 14
(二)土地整理... 15
(三)土地开发复垦... 15
七、土地利用分区.... 20
(一)北部丘陵区... 20
(二)中部冲击平原区... 21
(三)南部岗状平原区... 21
(四)公湖水面区... 22
(五)区林特场区... 22
(六)省直属场区... 22
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与布局.... 22
(一)交通建设用地... 23
(二)水利工程建设用地... 23
(三) 工矿建设用地... 23
(四)工业园区用地... 24
九、实施措施.... 24
(一)加强土地法制建设... 24
(二)完善规划计划体系... 24
(三)加强规划管理... 25
(四)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 25
(五)加强政府管理土地的职能... 26
(六)加大宣传力度... 26
(七)加强调查研究... 26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江夏区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武汉市南大门,湖北省东南部,江夏区位于东经114°01′—114°35′,北纬29°58′—30°32′之间,东靠鄂州市、大冶交界;西与汉南、蔡甸隔江相望(军山长江大桥已通车);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接壤。东西宽54.17公里,南北长63.2公里,全区版图总面积2018.98平方公里
江夏区地处江汉平原向鄂南丘陵过渡地带,属低丘垅岗地区。南部和中部地势高,以京广铁路和107国道为分水岭,向东西两侧湖区微倾,东系梁子湖畔岗区;南北为岗状平原;西属长江、金水河流域网平原区;中部和东南部有东西走向,成片不呈脉的低山起伏,西部平原伴有少数孤山独岭,境内地势平缓。
本区南北狭长,残丘起伏,东西依湖滨江,港汊将垅岗切割呈树枝状,形成离心水系。底部湖汊垅畈相间,顶部背岭坡地梯田,岭上残丘起伏,构成境内常见的三种地貌类型。
一种是构造剥蚀丘陵,海拔高程在50-272.3米之间,系古代隆起的由石英岩、石灰岩和砂页岩所组成的低山残丘,是本区林、果、茶等林特生产的主要基地。
二是剥蚀堆积岗状平原,该地貌类型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50%以上,是主要地貌类型。海拔高程一般在23-50之间,相对高差为10-20米之间,该类型土地是本区盛产粮、油、果、茶等农、特产品的主要产区。
三是河网冲积平原及漫滩、心滩,分布在长江、金水河沿岸或水心处。海拔高程在20-23米之间,地势平坦,土质肥沃,主产粮、棉、菜、鱼等农副产品。
本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季,气候温和,光热水资源丰富,对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十分有利。但在法泗、河垴、安山、金口等乡镇沿长江、金水河流域部分河谷地区,有的年份也出现过暴风雨、冰雹、龙卷风、冰冻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农村住宅、交通、水电等设施有一定的破坏性。
(二)社会经济概况
全区共有12个乡、镇、街,337个村民委员会,3433个村民小组。2002年末全区统计总人口为66.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34万人,农村人口为48.03万人。1996年至2002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和农民纯收入等四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3.02%、27.04%、31.32%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6.62%,至2002年末,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0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第一产业增加值18.8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48.77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增加值36.48亿元,增长7.9%。全区完成农业增长值18.8亿元,比上年增长6.2%,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28.93亿元,增长5.4%,全年粮食总产量25.53万吨,增长14.4%,棉花总产量218吨,下降5.09%,油料总产量3.92万吨,下降0.8%,蔬菜总产量111.3万吨,增长9%,肉类总产量5.59万吨,增长6.4%,水产品总产量8.6万吨,增长8.6%。2002年末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万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29.77万千瓦,全年化肥施用量249.6万吨,农村用电13744万千瓦,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7.47亿元,比在、上年增长20.9%完成工业增加值8.84亿元,全区现有公路389条,通车里程2760公里,其中干线349公里,等级公路916公里,有路面公路1495公里,社会固定资产投产14.58亿元,财政收入4.01亿元,农民纯收入3246元。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2002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201801.0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2352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21%。建设用地面积22471.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4%。未利用地面积5580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5%。
1、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123522.3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3758.7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1.51%;园地面积3011.6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9%;林地面积16677.0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26%;牧草地面积0公顷;其它农用地面积20074.8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9.95%。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22471.0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071.3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832.9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7%;独立工矿用地面积3978.0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7%;特殊用地面积1286.1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64%;交通用地面积2103.9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4%;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198.4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8%。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55807.74公顷,其中,荒草地面积3825.5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0%;未利用土地面积265.3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13%;其它土地面积51716.8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63%。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1.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全区近78%的人口和60%以上的耕地集中分布于北部乡镇,人口密度很大,人均收入高;而中部和南部乡镇人口和耕地则分布很少,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有很大的差异。北部平原区由于城镇化水平较高,工业较发达,交通方便,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区的90%以上,而南部乡镇城市化进程缓慢,工业基础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区的比重在10%以下。
2.未利用土地多,土地垦殖率比较底,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全区未利用土地面积5580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5%,高于武汉市平均水平19.61%。土地垦殖率41.51%,有待进一步开发。全区大部分耕地质量水平中等偏上,一级和二级耕地共占总耕地面积的66.38%,三级和四级耕地占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3.62%。整个区域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耕层过薄、有机质缺乏、坡度过大、排灌不良等障碍因素。全区可垦土地资源的利用已较充分,在增加新的耕地方面的潜力极其有限。应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3.农业用地占主导地位,耕地地比重大
农用地面积12352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21%,与武汉市农用地占土地面积的比例64.81%持平,其中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1.51%,低于武汉市平均水平45.31%,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7%,为粮食高产地区。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26%,与武汉市8.22%基本持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
4.耕地面积减少,人地矛盾尖锐
据统计,1988~1996年全区减少耕地面积6082.69公顷,年平均减少速度为675.85公顷/年,1997~2001年全区减少耕地面积2642.97公顷,年均减少速度为528.59公顷/年。其中2002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557.6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40.92公顷,生态退耕占用耕地252.87公顷;同期开发复垦增加耕地142.56公顷,2002全区净减少耕地1008.87公顷,耕地面积减少速度不断加快。由于人口不断增加,人均耕地越来越少,1966年人均耕地占有量为0.140公顷(2.10亩),2002年为0.126公顷(1.89亩),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三、土地供需预测
(一)土地供给量预测
1.农业用地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根据对江夏区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农用地评价系统采用农用地用途类、农用地适宜等和农用地限制型三级续分制的评价系统。农用地用途类分为耕地、园地、林地三大类,农用地适宜等是分别针对三种评价用途,按适宜情况将评价对象划分为四个等级,即高度适宜、中等适宜、勉强适宜和不适宜;选取土层厚度、耕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PH值、坡度、侵蚀程度、排灌条件和区位条件等九个参评因子,得到的评价结果为:
表1:农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单位:公顷)
总面积
一级(面积)
二级(面积)
三级(面积)
四级(面积)
耕地
89201.07
26724.64
32487.03
26198.35
3791.04
园地
3083.41
86.64
1112.18
1811.81
72.77
林地
14783.24
1482.76
8311.14
2570.80
2418.54
由表一可以得出适宜(一级、二级、三级的和)的耕地、园地、林地分别为85410.02公顷、3010.63公顷、12364.70公顷,与现有的耕地83758.78公顷、园地3011.63公顷、林地16677.01公顷相比,开发潜力不是很大,可开发耕地1651.24公顷,园地和林地都要减少。
2.建设用地利用潜力分析
根据对江夏区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建设用地评价采用建设适宜级和建设限制型两级级续分制的评价系统。分别对原建设用地及原非建设用地进行评价。建筑适宜等是针对城镇建设用地这一评价用途,按适宜情况将评价对象分为四个等级,由优到劣分别用Ⅰ、Ⅱ、Ⅲ和Ⅳ来表示;建筑限制型是指不同的适宜等中影响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选取了以下参评因子,土壤质地、坡度、地形地貌、洪水淹没情况、与中心城镇距离、与主干道距离、道路级别、基础设施条件等九个指标,得到的评价结果如下:
(1)建设用地适宜等级数量
Ⅰ级建设用地为14120.1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9.2%,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位于江夏区北部靠近武汉市城区部分、西部长江沿岸以及107国道京珠沪蓉高速公路沿线,在纸坊街(包括原纸坊、大桥)、流芳街、郑店街、金口街分布面积较大,大多地势平缓,为垅岗、平原,能够满足大多数建设所需的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工程地质条件,加之近年来江夏区大力发展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网已基本成型,大部分乡镇街政府所在的城关村也属于Ⅰ级建设用地,并且具有一定的辐射能力。
Ⅱ级建设用地2468.98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1%,从地域分布上看,Ⅱ级建设用地零星分布于江夏区的各行政村的所在地,或者临靠镇级及镇级以上公路的建设用地,分布大致分布于公路两侧。另外金口、金水沿江一带也有分布,主要用来修建防洪和水利设施。
Ⅲ级建设用地3142.34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4%,从地域分布上看,Ⅲ级建设用地主要是江夏区各乡镇街的某些行政村及较为偏僻的自然村,零星分布,土地利用率不高。限制型主要是区位条件不佳。山脉和梁子湖附近分布较多。
Ⅳ级建设用地673.36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3 %,从地域分布上看,Ⅳ级建设用地主要是江夏区内少数自然村,主要以种植业或者渔业为主,极其偏僻或者坐落于坡度较大的山区,在区位条件尚未改善或者建筑技术没有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适宜再进行建设。
(2)非建设用地适宜等级数量
表2:非建设用地建设适宜性调查统计表(单位:公顷)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未利用地
评价单元个数
415
330
29
52
0
4
总面积(公顷)
7881.19
7266.73
323.11
258.48
0
32.87
其中
Ⅰ级(公顷)
2306.35
2296.17
0.33
9.85
0
0
Ⅱ级(公顷)
2614.17
2476.93
109.15
26.67
0
1.43
Ⅲ级(公顷)
2512.43
2181.97
210.01
89.00
0
31.44
Ⅳ级(公顷)
448.25
311.67
3.62
132.96
0
0
由以上可以看出建设用地的利用潜力为27164.39公顷(为Ⅰ级、Ⅱ级、Ⅲ级之和),与现有的建设用地22471.02公顷相比,建设用地可提供4693.37公顷。
(二)土地需求量预测
1.人口预测
采用人口自然增长法,人口自然增长法是在假定规划目标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现有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规划基期年的人口数直接推算未来人口数的方法。包括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两个部分,公式为:
Pt= Pt0× (1+K)(t-t0)+(t-t0)(c-d)
Pt0为基期年2002年人口数663700人;K为人口自然增长率,这里取1991—2001年的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0.006639;t为2020年;(c-d)为人口机械增长,这里取1991—2001年的平均人口机械增长数-5人;得到2020年预测人口为747568人。
2.农业用地预测
(1)耕地需求量预测
耕地的需求量预测包括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用地的预测,其预测的公式如下:
其中G为目标年农作物耕地面积需求量,Ti为目标年农作物需求量,Yi为目标年农作物的单产,m为耕地的复种指数,k为农作物面积在耕地面积中的比重。
根据满足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需要,人均粮食的需求量480千克/人.年,棉花12千克/人.年,油料35千克/人.年,到2020年人均粮食的需求量550千克/人.年,棉花20千克/人.年,油料45千克/人.年,按2020年预测人口为747568人来计算,2020年需要粮食411162400千克,需要棉花14951360千克,需要油料33640560千克。根据武汉市2002年农作物平均单产水平粮食5348.14千克/公顷,棉花1132.03千克/公顷,油料为1538.85千克/公顷。又由于江夏区为粮食生产基地,需要向外调运粮食,从近几年来看年平均收购粮食22486250千克,棉花882638千克,油料1867500千克,即到2020年共需要粮食412933250千克,棉花15833998千克,油料35508060千克。2002年耕地的复种指数为2.51,预计到2020年复种指数可提高到2.80。根据2002年粮食、棉花、油料三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在总播种面积的比例为0.658:1,取k为0.658。得到到2020年耕地的需求量为62786.96公顷。由于基本农田面积75838.70公顷,基本农田为人口高峰年需要保护的耕地,为耕地必须保有量。2020年耕地保有量80517.89公顷。
(2)园地需求量预测
江夏区2002年末园地面积为3011.63公顷,主要为果园和茶园。为加快江夏区特色产业的建设,在“十五”期间,江夏区将发展优质果茶特产基地,建立万亩果茶基地,改造现有的低产低效林园。在同时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应注意提高园地的经济效益,以良好的良性循环促进园地面积的稳步增长。为了适应都市农业发展需要,规划期间农业发展规划安排规划期间新增园地300公顷;将部分零星园地整理为耕地800公顷;规划期间各项建设占用园地150公顷。到2020需要园地2361.63公顷。
(3)林地需求量预测
根据湖北省“十一五”计划纲要,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进一步改善环境。武汉市计划2005年绿地覆盖率达到30%,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至2002年底全区有林地面积16677.01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26%,预计到2020年林地减少为12364.70公顷。
(4)水产养殖地需求预测
江夏区是湖北省渔业的重点县区(五万吨以上)之一,江夏区拥有全省第二、全市第一的广阔水面,仅湖泊就有136个,总水面5.68万公顷,放养面积为3.53万公顷。是湖北省规划建设的高标准渔业生产基地。江夏区的武昌鱼生产基地、鳜鱼生产基地被列为全省主要建设的七大特色渔业生产基地。2000年江夏区渔业产值为4、37亿元,比1999年增长7%。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的决定,全省发展总体目标——淡水产品产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年均产值增长10%。到2020年渔业产值应为29.40亿元,需要保持水域面积51982.17公顷。
2.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1)城镇建设用地和村镇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表3:城镇化水平统计
年份
总人口
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城镇化水平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571881
589112
595652
602277
606159
630326
634659
636400
644373
655326
663863
658841
663700
433432
432101
457757
461549
462131
462539
461740
460100
464874
473662
481926
477366
480300
138449
157011
137895
140728
144028
167787
172919
176300
179499
181664
181937
181475
183400
24.21%
26.65%
23.15%
23.37%
23.76%
26.62%
27.25%
27.70%
27.86%
27.72%
27.41%
27.54%
27.63%
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城镇化水平预测,采取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回归方程为
Y=0.003537t-6.79684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34.71%,2020年总人口为747568人,其中农业人口为488099人,非农业人口259469人,2001年江夏区农村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180.90平方米/人,城镇人口人均建设面积123.50平方米/人,根据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指标标准和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标准,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调整为150平方米/人,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05平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方米/人,共需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321.4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724.42公顷。
江夏区在本规划期还将增加工业园区,其主要集中在“两区五园”即:庙山开发区和新规划的“一区五园”内,“一区”即:藏龙岛科技园区;“五园”即:流芳科技工业园、汤逊湖科技园、中洲岛旅游度假园、郑店物流产业园、金口科技工业园。新增加的“一区五园”的规划期是从2002至2020年,其中藏龙岛科技园区1300公顷; “五个工业园”的所占面积分别如下:流芳780公顷、大桥1630公顷、中洲岛543公顷、郑店1140公顷、金口1820公顷。加上庙山开发区1800公顷,总计为9013公顷,
(2)独立工矿用地需求预测
江夏区地貌以垄岗平原为主,属丘陵地区,地理结构为上盘向西翘起,下盘向东下滑,因此绝大多数为非金属矿资源。1999年所进行的矿资源储量调查查明本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区共有矿产64处其中大型、中型矿床各5处,小型矿床2处,矿点52处,100多个大小山头均有矿资源未来本区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在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关闭年产量少于10万吨的小矿山、年产量少于1000万块的小砖厂,建立矿产资源的开发基地,走统一规划、规模开采、集约经营的路子。划定相应的禁采区、速采区、可采区。用大约5年的时间关闭小矿山、小砖厂,建立11个矿产资源开发基地,搞大机械生产、集约化经营。根据本区的规划思想,预计到2020年本区工矿用地总量将达到5466.49公顷。
(3)交通用地需求预测
从江夏区公路网发展规划(2000—2020)中可以计算出,以2002年为基期,到2020年大约需新征用土地969.87公顷,2002年末交通用地面积为2103.98公顷,2020年交通用地的需求量为3073.85公顷。
(4)水利设施用地需求预测
在2003年—2020年规划期内,江夏区大型的水利设施项目主要是长江大堤防汛加固工程,约新征用地133.33公顷。根据现有的规划立项,规划期中的水利设施用地现在只有长江大堤防汛加固工程,其水利设施用地会增加189.97公顷。2002年末水利设施用地为3198.46公顷,到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的需求量为3388.43公顷。
(三)土地供需预测结果
表4:土地供需预测结果(单位:公顷)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城镇
农村居民 点
独立工矿用地
交 通 用 地
水利设施用地
供给量
85410.02
3010.63
12364.7
27164.39
需求量
80517.89
2361.63
12364.7
11737.42
7321.49
5466.49
3073.85
3388.43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
根据全区“十一五’’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部门用地供需预测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如下:
(一)耕地控制目标
2002年,全区耕地83758.78公顷。规划期内,全区建设占用耕地7920.08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共增加耕地4679.19公顷,增减相抵,耕地面积减少3240.89公顷。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为80517.89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严格按武汉市下达的耕地控制指标安排全区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电力、原材料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各类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存量土地,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发展要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使用土地,旧城改造要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空闲地,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同时,要积极稳妥地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通过合理引导控制,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集中的农村居民点体系。
2003~2020年全区建设新增用地量为12314.33公顷,各类建设用地量分配如下:交通建设新增用地969.87公顷,占用耕地969.87公顷;水利建设新增用地189.97公顷,占用耕地108.03公顷;独立工矿建设新增用地1488.46公顷,城镇建设新增用地9666.03公顷,占用耕地6842.18公顷。
(三)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标
2002年全区土地利用率为72.35%,单位面积国内生产总值为71270元/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全面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土地利用率提高到74.24%,单位面积国内生产总值达150000元/公顷。
(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努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同时,要加大“三废”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减轻对大气、土地和水域的污染,不断提高土地环境质量。
(五)土地利用方针
1、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改革土地管理机制和体制,完善法制,制定和执行十分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
2、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加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缓解土地的供需矛盾。
4、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重点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汽车、冶金、机电、化工、建材建筑等行业用地,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不断完善各级城市的功能,坚持以内涵发展为主,加快旧城改造的步伐,盘活存量土地,尽量减少新增用地规模。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利用地下资源的关系。
5、合理利用山水资源,切实把生态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合理安排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大搞坡改梯工程,加强流域开发规划和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林果经济和畜牧业,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2002年林地面积1667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2020年降至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宏观调控和均衡好各类用地的比例关系,根据全区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及部门用地规戈和预测,在2002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区2020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和布局予以合理调整(见表5)。
(一)农用地
1.耕地
2002年耕地面积83758.7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1.51%;2020年为80517.8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9.90%。规划期间减少324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降低1.61个百分点。
2.园地
2002年园地面积为3011.63公顷;2020年减少到236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1.49%下降到1.17%。规划期间净减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下降0.32个百分点。
3.林地
123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规划期间净减431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下降2.14个百分点。
4.牧草地
2002年江夏区牧草地面积0公顷,规划期内考虑到牧草地的适宜性和经济效益,决定也不增加牧草地面积。
(二)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2002年总面积2071.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2020年为11737.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规划期间增加9666.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4.79个百分点。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2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832.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7%;2020年降至732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3%。规划期间净减2511.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下降1.24个百分点。
3.独立工矿用地
2002年总面积3978.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2020年为546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规划期间增加1488.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0.74个百分点。
4.交通用地
2002年为210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2020年为3073.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规划期间净增96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0.48个百分点。
5.水利设施用地
2002年总面积3198.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2020年为338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规划期间增加18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0.09个百分点。
(三)未利用地
2002年为5580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5%;2020年为5198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6%。规划期间减少382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下降1.90个百分点。规划期内由于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率提高1.90个百分点。
六、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
(一)耕地保护
对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严格按照规划对建设占用耕地;实施转用许可,为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对现有耕地实行全面保护,除本规划确定的在规划期内需要占用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未列入生态建设规划实施的耕地和江河泄洪区内的耕地作为一般农田保护外,其他耕地都应作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区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75838.7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4.19%。基本农田要按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办法实行永久保护,要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补充、修改、完善基本农田管理办法(见表7、8)。
1.耕地的补充
规划期内要完成补充耕地4679.19公顷的任务 , 必须从我区实际出发,着重抓住三个主要环节:首先,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同时,大力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其次,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挖掘土地潜力,重点抓好农村土地的整理,重点是农村居民点的整理;第三,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倡果园上山,林地上山。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耕地的减少
要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动态平衡的目标,必须严格控制耕地的减少。首先,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新增居民点与独立工矿企事业特殊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842.18公顷,占建设占用耕地量的约86.38%;交通占用耕地969.87公顷,占12.24%,水利水工建设占用耕地108.03公顷,占1.36%。1988~1996年全区年平均减少速度为675.85公顷/年,1997~2001年全区年均减少速度为528.59公顷/年,与全区年均控制440公顷指标稍有差距。因此,规划期间必须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利用转变到集约利用,由外延扩展转到内部挖潜,能占山坡地的绝不占用耕地。其次,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对于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园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逐年退耕。对于灾害毁地力求做到当年灾毁当年复耕,稳定耕地面积。
(二)土地整理
江夏区宜耕后备资源缺乏。人地矛盾尖锐。对全区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整理,不仅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努力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根本途径之一。根据江夏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土地整理远景潜力分析结果,规划期内,全区通过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2511.48公顷。
土地整理要与小城镇建设、环境整治建设同步实施,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及分区管制规定进行,要加强土地整理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在全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土地整理,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土地开发复垦
根据全区宜农后备土地资源总量大小,结合江夏区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本着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合理开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规划期内全区通过开发复垦增加耕地2167.71公顷。土地开发复垦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遵循适宜性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优先开发复垦为耕地,努力扩大耕地面积。
表5:土地利用综合平衡表(单位:公顷)
基期土地面积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利用地
期内增减(-)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农用地
城镇
农村居民点
独立工矿用地
特 殊 用 地
交 通 用 地
水利设施用地
农用地
耕地
83758.78
75838.7
6842.18
969.87
108.03
3240.89
园地
3011.63
2361.63
650
650
林地
16677.01
12364.7
2823.85
1488.46
4312.31
牧草地
0
其它农用地
20074.89
20074.89
建设用地
城镇
2071.39
2071.39
农村居民点
9832.97
2511.48
7321.49
2511.48
独立工矿用地
3978.03
3978.03
特殊用地
1286.19
1286.19
交通用地
2103.98
2103.98
水利设施用地
3198.46
3198.46
未利用地
55807.74
2167.71
1575.92
81.94
51982.17
3825.57
规划期土地面积
201801.07
80517.89
2361.63
12364.7
0
22300.81
11737.42
7321.49
5466.49
1286.19
3073.85
3388.43
51982.17
期内增加(+)
2225.92
9666.03
1488.46
0
969.87
189.97
表6: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单位:公顷)
年份
2002年
2020年
2003~2020年面积增减
地类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01801.07
100.00
201801.07
100.00
0.00
一、农用地
123522.31
61.21
117545.03
58.25
-5977.28
1.耕地
83758.78
41.51
80517.89
39.90
-3240.89
2.园地
3011.63
1.49
2361.63
1.17
-650.00
3.林地
16677.01
8.26
12364.70
6.13
-4312.31
4.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5.其它农用地
20074.89
9.95
22300.81
11.05
2225.92
二、建设用地
22471.02
11.14
32273.87
15.99
9802.85
1.城镇
2071.39
1.03
11737.42
5.82
9666.03
2.农村居民点
9832.97
4.87
7321.49
3.63
-2511.48
3.独立工矿用地
3978.03
1.97
5466.49
2.71
1488.46
4.特殊用地
1286.19
0.64
1286.19
0.64
0.00
5.交通用地
2103.98
1.04
3073.85
1.52
969.87
6.水利设施用地
3198.46
1.58
3388.43
1.68
189.97
三、未利用地
55807.74
27.65
51982.17
25.76
-3825.57
表7: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
项目
2002年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单位
江夏区
83758.78
75838.70
郑店街
5856.72
5302.92
乌龙泉街
7908.15
7160.37
法泗镇
4485.11
4061.01
安山镇
5876.62
5320.94
湖泗镇
4548.56
4118.46
五里界镇
10322.81
9346.70
流芳街
8223.25
7445.67
豹澥镇
4080.10
3694.29
金口街
9259.05
8383.53
纸坊街
6791.02
6148.87
山坡乡
9152.48
8287.04
舒安乡
5237.86
4742.58
公湖水面
34.94
31.64
区林特场
738.87
669.00
省直属场
1243.24
1125.68
表8:江夏区耕地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
地 区
2002年末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量
规划期末保有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合计
整理
开发复垦
合计
建设占用
江夏区总计
83758.78
4679.19
2511.48
2167.71
7920.08
7920.08
80517.89
-3240.89
郑店街
5856.72
402.83
227.42
175.41
653.32
653.32
5606.23
-250.49
乌龙泉街
7908.15
390.31
167.87
222.44
415.99
415.99
7882.48
-25.67
法泗镇
4485.11
185.24
148.45
36.79
295.94
295.94
4374.41
-110.70
安山镇
5876.62
238.94
119.92
119.02
288.79
288.79
5826.77
-49.85
湖泗镇
4548.56
174.64
124.44
50.19
226.12
226.12
4497.08
-51.48
五里界镇
10322.81
431.28
255.28
176.00
592.03
592.03
10162.06
-160.75
流芳街
8223.25
693.51
310.78
382.74
1257.27
1257.27
7659.49
-563.76
豹澥镇
4080.10
297.08
132.77
164.31
427.30
427.30
3949.88
-130.22
金口街
9259.05
606.10
350.45
255.65
935.94
935.94
8929.20
-329.85
纸坊街
6791.02
452.24
262.88
189.36
1147.55
1147.55
6095.71
-695.31
山坡乡
9152.48
418.43
218.19
200.24
542.27
542.27
9028.64
-123.84
舒安乡
5237.86
241.06
103.78
137.28
212.14
212.14
5266.78
28.92
公湖水面
34.94
19.31
4.07
15.24
223.42
223.42
-169.17
-204.11
区林特场
738.87
50.60
25.23
25.37
143.15
143.15
646.32
-92.55
省直属场
1243.24
77.61
59.97
17.65
558.85
558.85
762.01
-481.23
表9: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表(单位:公顷%)
全区土地总面积
北部丘陵区
中部冲击平原区
南部岗状平原区
公湖水面
区林特场
省直属场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面 积
比 重
总计
201801.07
100.00
86471.91
42.85
32583.95
16.15
35928.48
17.80
39808.17
19.73
3207.18
1.59
3801.38
1.88
农用地
小计
123522.31
100.00
63451.59
51.37
25510.89
20.65
29282.22
23.71
681.28
0.55
2746.33
2.22
1850.00
1.50
耕地
83758.78
100.00
44532.95
53.17
18269.88
21.81
18938.90
22.61
34.94
0.04
738.87
0.88
1243.24
1.48
园地
3011.63
100.00
1505.36
49.98
589.17
19.56
431.99
14.34
1.86
0.06
385.35
12.80
97.90
3.25
林地
16677.01
100.00
6030.77
36.16
3071.57
18.42
6078.81
36.45
3.22
0.02
1411.07
8.46
81.57
0.49
牧草地
0.00
1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它农用地
20074.89
100.00
11382.51
56.70
3580.27
17.83
3832.52
19.09
641.26
3.19
211.04
1.05
427.29
2.13
建设用地
小计
22471.02
100.00
14224.16
63.30
2839.25
12.64
2781.98
12.38
633.90
2.82
406.16
1.81
1585.57
7.06
城镇
2071.39
100.00
1639.46
79.15
196.51
9.49
122.55
5.92
8.30
0.40
57.08
2.76
47.49
2.29
农村居民点
9832.97
100.00
6027.71
61.30
1707.96
17.37
1747.81
17.77
15.92
0.16
98.78
1.00
234.79
2.39
独立工矿用地
3978.03
100.00
2849.71
71.64
231.60
5.82
125.57
3.16
11.45
0.29
187.83
4.72
571.87
14.38
特殊用地
1286.19
100.00
399.26
31.04
95.05
7.39
55.06
4.28
67.70
5.26
4.56
0.35
664.56
51.67
交通用地
2103.98
100.00
1492.73
70.95
287.75
13.68
247.12
11.75
16.05
0.76
19.06
0.91
41.27
1.96
水利设施用地
3198.46
100.00
1815.29
56.76
320.38
10.02
483.87
15.13
514.48
16.09
38.85
1.21
25.59
0.80
未利用地
小计
55807.74
100.00
8796.16
15.76
4233.81
7.59
3864.28
6.92
38492.99
68.97
54.69
0.10
365.81
0.66
荒草地
3825.57
100.00
2370.96
61.98
667.55
17.45
684.24
17.89
26.90
0.70
44.78
1.17
31.14
0.81
未利用土地
265.32
100.00
196.26
73.97
26.78
10.09
37.38
14.09
0.98
0.37
2.34
0.88
1.58
0.60
其它土 地
51716.85
100.00
6228.94
12.04
3539.48
6.84
3142.66
6.08
38465.11
74.38
7.57
0.01
333.09
0.64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七、土地利用分区
根据土地利用类型适宜性评价结果,按照江夏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方案,以乡、镇、街为基本分区单元,结合江夏区及各区域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方向,将全区划分为北部丘陵区、中部冲击平原区、南部岗状平原区、公湖水面区、区林特场区和省直属场区5个土地利用区(见表8),并确定各区域的土地利用方针,以加强区域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因地制宜指导各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管理。
(一)北部丘陵区
本区位于江夏区北部,包括纸坊街、流芳街、郑店街、金口街、五里界镇、豹澥镇,总面积86471.9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2.85%。本区地貌以丘陵为主,气候温暖湿润,土地利用率高,农业基础设施好,集约化程度高,农业发达。耕地以田为主,灌溉水田比重大,耕地面积占全区耕地的53.17%,是全区粮、油、猪、蔬菜生产基地;园地比重亦较高,是全区粮、果、桑和多种经营主产区;荒草地面积占全区荒草地面积的61.39%,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为丰富。本区自然条件优越,社会经济条件好,区位优势强,城市化水平高,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发达,交通方便,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较高。但本区人多地少,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拥有量低,耕地后备资源十分贫乏,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三废”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不高。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充分利用本区的区位优势和土地经济优势,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模,以纸坊街为中心,以流芳街、郑店街为依托,重点发展集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先保障水利和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工业和城市发展要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闲置、存量土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村镇建设要适度集中,减少人均宅基地占有量,并做好旧宅地的复垦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保护好平原耕地,改良土壤,搞好耕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优质、高产的现代化农业,增加耕地的有效使用面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三废”治理,提高环境质量;保护好林区,禁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保护人文、自然风景资源,适度发展旅游、休闲区。
(二)中部冲击平原区
本区位于江夏区中部,包括乌龙泉街、安山镇、法泗镇,总面积32583.9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6.15%。本区地貌以冲击平原为主,水热条件优越,耕地面积占全区耕地21.81%。本区工业基础较好,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全区劳动力输出的主要地区;区内交通方便,水运之利独占,但本区农业基础设施较差,耕地垦殖率高,冬水田、望天田、旱坡地面积大,中低产田土比例高,土地生产力低,农业后备资源缺乏,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且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域经济发展较为迟缓。
本区是江夏主要农区,也是人口主要居集区,保护耕地、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本区土地利用与开发的中心,故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充分利用本区水热、交通、劳动力资源及基础工业和科技优势,大力开展以水利建设和改造中低产田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开发利用非耕地为园地、林地,建立生态农业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严格保护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内的灌溉水田;搞好城镇规划和建设,以乌龙泉街为依托,重点发展集镇建设,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区域农村居民点可适当集中、降低人均宅基地占用水平;各类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并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南部岗状平原区
本区位于江夏区南部岗状平原区,包括山坡乡、湖泗镇、舒安乡,总面积35928.4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80%。本区地貌以岗状平原为主,区内水能、矿产资源丰富,人口少,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拥有量高,森林覆盖率高,垦殖程度较低,农业后备资源较为丰富,土地综合开发潜力大。。但本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差,土地开发程度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工业基础薄弱,交通困难,物资流通不畅,经济不发达,城市化进程缓慢。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努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兴修水利等农田基本建设,扩大灌溉面积,增加耕地面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全面开发土地资源,逐步退25°以上坡耕地为园、林用地,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保护水源涵养林,大力发展交通事业,兴修公路,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车能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旅游风景区;发展中心城市和集镇建设,以带动全区域经济发展。该区地下资源丰富,应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开发利用地下资源的关系。
(四)公湖水面区
本区总面积39808.1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73%。本区地貌以湖泊水面为主,湖泊水面面积占全区湖泊面积的74.38%,是湖北省规划建设的高标准渔业生产基地。江夏区的武昌鱼生产基地、鳜鱼生产基地被列为全省主要建设的七大特色渔业生产基地。而且螃蟹、高背鲫、鳜鱼、、武昌鱼、龟等名优特水产品的比重不断加大。其中鳜鱼的人工繁殖河杂交高背鲫为国家水产科技公关项目。与水产业密切相关的“鱼丸一条街”已经成为武汉市比较出名的美食一条。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充分利用湖泊水面优势,有计划地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面,开展水产品高科技园建设,提高水产品质量和产值。,以提高全区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实现碧水蓝天、清新家园的目的,改善生态环境。
(五)区林特场区
本区总面积3207.1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9%,本区地貌以丘陵为主,气候温暖湿润,适宜林地的生长,草木生长茂盛,是木材业发展的基地。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因地制宜地安排林业用地;大力开发和建设林地,通过建设改良林地,发展现代林地木材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抚育更新,同时大力发展林果业、药材业,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旅游交通事业,带动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六)省直属场区
本区总面积3801.3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88%,本区以特殊用地为主,特殊用地面积为664.56公顷,占全区特殊用地面积的51.67%,本区为湖北省直属建设的各种办事处等用地。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充分利用该地区现有的优势,扩大江夏区与外界的联系,通过招资引商来发展江夏区的经济。
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与布局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国民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独立建设项目,包括交通、能源、水利、工业等基础设施工程。为实现江夏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3号文件加大基础设施力度的精神,提高江夏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确保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其在全国经济发展总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必须优先保障区域内的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根据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家《总体规划纲要》下达的耕地控制指标,以及省级各有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预测,通过对土地资源的有效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全区共安排交通、能源、水利、工矿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7920.08公顷。
(一)交通建设用地
2003~2020年全区交通建设项目307个,占用耕地969.87公顷。交通建设用地中,包括中环线、南环线、107国道、316国道等六纵六横共计12个重点项目。
(二)水利工程建设用地
2003~2020年江夏区大型的水利设施项目主要是长江大堤防汛加固工程,约新征用地133.33公顷。根据现有的规划立项,规划期中的水利设施用地现在只有长江大堤防汛加固工程。
(三) 工矿建设用地
本区矿山企业多,规模小,分布广,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自去年起,全区江吸取教训,积极响应国家所进行的矿山安全大整顿,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未来本区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在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关闭年产量少于10万吨的小矿山、年产量少于1000万块的小砖厂,建立矿产资源的开发基地,走统一规划、规模开采、集约经营的路子。划定相应的禁采区、速采区、可采区。用大约5年的时间关闭小矿山、小砖厂,建立11个矿产资源开发基地,搞大机械生产、集约化经营。
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工业园区用地
江夏区在本规划期还将增加工业园区,其主要集中在“两区五园”即:庙山开发区和新规划的“一区五园”内,“一区”即:藏龙岛科技园区;“五园”即:流芳科技工业园、汤逊湖科技园、中洲岛旅游度假园、郑店物流产业园、金口科技工业园。新增加的“一区五园”的规划期是从2002至2020年,其中藏龙岛科技园区1300公顷; “五个工业园”的所占面积分别如下:流芳780公顷、大桥1630公顷、中洲岛543公顷、郑店1140公顷、金口1820公顷。加上庙山开发区1800公顷,总计为9013公顷。
九、实施措施
要实施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必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特别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加强土地法制建设
1.加快立法进度,完善各项土地管理法规。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轨道。全区城乡土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都要贯彻落实本《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一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土地利用上都必须服从本《规划》。
2.加大执法力度,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违法批地、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善规划计划体系
1.本《规划》经批准后,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并据此编制土地开发利用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按计划审批用地,开发土地。
2.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具体落实本《规划》的意图。城市、村镇建设、工业、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各部门的用地规划均应按《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与本《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规划管理
1.建立和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要根据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和用途管制原则,确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对转变土地用途实行规划许可制度,特别要严格控制转变耕地用途。
2.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和其他一切破坏耕地生产能力的,必须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开发耕地所需资金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耕地复垦所需资金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没有条件开发、复垦或开发、复垦耕地达不到数量和质量标准的,用地单位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造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逐步实行由建设单位按照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
3.完善土地开发基金制度。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基金。同时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列入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优先领域。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进土地整理,近期重点抓好平原地区和其他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点迁并工作。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或者列入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四)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
1.充分发挥计划和价格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使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和基准地价,以平衡、引导市场需求,平抑地价。
2.提高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形成“优惠挖潜”和“高价外延”的政策机制。通过调整建设占用耕地与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成本比例,使“外延扩展”建设成本高于“内涵挖潜”建设成本,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促进城镇旧城改造和用地结构的优化。对区位条件好,土地级差收益高的城市工业用地进行置换,实行“退二进三”(即退第二产业进第三产业)。要适应产业政策的需要,通过企业的兼并和重组,促进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名牌产品流动,使存量土地资产得到优化配置。
3.实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三挂钩”政策。即审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以补充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前提,实行耕地占补挂钩;以农村居民点迁并为前提,实行城镇扩展与农村居民点迁并挂钩;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条件,实行建成区扩展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挂钩。
4.引导和控制各类开发区建设。未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一律撤除。对新设开发区从严控制,完善审批制度。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开发区实行按项目供地,严禁闲置、撂荒土地。
(五)加强政府管理土地的职能
推行政府领导土地管理目村责任制,将各级政府完成耕地保护目标、节地挖潜指标和防止违法用地的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政府领导要定期监督检查,土地管理部门要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六)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全民土地国情国策教育,普及土地科学知识,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土地宣传和舆论监督,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七)加强调查研究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调查研究,根据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涉及重大原则性问题的变动,需要履行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