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新迎校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依据《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新迎校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作为《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细化和补充,对本会所有成员(包括干部和干事)具有效力,各学院的学生分会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本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由部级干部会议讨论决定。
(二)本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于重要问题,必须征求本部门成员意见,并报请主席团批准。
第四条 分工负责原则
本会常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席:全面主持本会工作。代表本会与各级党、团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领导和评定本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按规定程序聘请本会各部门的部级干部,并决定本会干事的聘任;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和协助分管部门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
(三)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及副主席开展主席团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本会各部门关系,处理本会内务工作;负责校内、校外有关联系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管理。
(五)秘书处处长: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整理本会文件、重要活动及会议的记录档案。
(六)各部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了解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检查、帮助各学院学生分会对口部门工作;及时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七)各部门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落实开展好本部门的工作。
(八)各部干事对其部长、副部长负责,全面参与本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职能
各部门应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职能化,活动职责化"为方向,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本会的良好形象。
(一)办公室
以“协调部门工作,全面处理内务”为职责,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管理,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负责值班、卫生、会议考勤工作,负责与各校区及对外联络,搞好对外交流。
(二)秘书处
全面配合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本着“团结,务实,高效”的宗旨,开展工作。负责起草本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重要活动的简讯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并编辑《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年鉴》。
(三)宣传部
以“广泛宣传学校,扩大本会影响”为职责,正确、及时地宣传学生会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提高学校知名度。
(四)学习部
以“营造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学习”为职责,了解、掌握同学学习情况并加以正确引导,促进学风建设,开展课外学习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生活部
以“发扬民主作风,维护同学利益”为职责,在生活的各方面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帮助。
(六)文体部
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职责,开展各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类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七)科技部
以“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为职责,大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八)女生部
以“维护女性权益,服务全校女生”为职责,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展现当代女大学生的风采。
(九)礼仪队
以“树本会形象,求服务质量”为职责,做好有关的礼仪及宣传工作。
第三章 本会成员的奖惩任免制度
第六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好表率。
第七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全委会、常委会的决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高效的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为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等的评选。
l、为本会工作出谋划策,作出特殊贡献者。
2、工作踏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者。
3、开展的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每学年结束时,对于学期履行职责合格的干部,视其实际情况给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并报校团委审定,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及班级予以认可。
(二)惩罚
对下述本会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作出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资格或劝其辞职直至由全委会讨论通过免除其职务。
l、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达不同程度者。
2、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3、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4、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本会成员团结者。
5、学生所学科目有重修者(部级干部不允许有重修者,对有重修的学生会干部视情节给予警告)。
6、有违反校纪校规,在学校或学院受处分、警告者。
第九条 本会干部聘用
(一)条件要求
l、凡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会会员,均可以应聘为本会干部。
2、受聘同学必须德才兼备,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热心于本会工作。
(二)程序
1、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及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书面自荐书。
3、应聘人员由常委会提名后,通过校团委及主席团的面试,并经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由主席发予聘书,一经聘用,即为本会干部
第十条 本会干事的聘用与奖惩
(一)条件要求
1、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在籍学生均可应聘为本会干事。
2、 本会干事应热心本会工作、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和精神。
(二)聘用程序
l、聘用采用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
2、面试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负责。
3、被录用干事经一月试用期后,如符合本会工作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提名,
经由主席审定后即为本会干事。
(三)奖惩
对工作积极并能出谋划策,对本会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者,予以表扬
和奖励,可授予优秀干事称号,并向所在院系通报。对于违反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经教育无效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主席团批准,予以解聘
校学生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档案制度
第十一条 为严格内部管理,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本会成员工作情况,本会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及财务档案。
(一)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由办公室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本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本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本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本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 包括本会工作目录,部门工作档案,院系学生分会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保管,秘书处协助整理。
1、本会工作目录是本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本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分管常委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3、各院系学生分会填写工作日志,定期上交,由秘书处批阅并向主席团汇报。
(三)财务档案 包括帐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本会的有关部门活动申请,包括活动设想、目的、所需经费及筹划 。
2、各部门活动资料包括节目单、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3、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
交秘书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 本会有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借阅需办理手续。主席团对违反档案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予以严厉批评乃至严肃处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会建立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由校团委和主席团主持,总结各级学生会组织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同时讨论布置全校今后一个阶段学生会工作。
(二)部长例会每周一次,由主席主持,总结本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周或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例会每周一次,由各部负责人主持,总结本部门一周内的工作,传达部长例会的有关事宜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四条 本会各部门召集各学生分会相应部门会议,须获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要会议应有主席或副主席到场。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秘书处存档。
第十五条 会议纪律
(一)认真负责,不迟到早退。特殊清况应向主持人请假,来不及会前请假,会后应说明情况。
(二)尊重他入,会议时不交头接耳并做好有关记录。
(三)请求发言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c
第十六条 事假规定
(一)在参加会议时,允许因事会员请假。部级干部应持有主席团签字的假条;干事请假应持有各部部长签字的假条。
(二)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及签到
由办公室派人对以上会议进行记录,并记录者将记录交秘书处,由秘书处整理归档。办公室人员作好会议的签到工作。
第六章办公室制度
第十八条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为本会成员办公、召集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地方,不得挪作私用。
(二)办公室钥匙根据工作需要发给有关学生干部,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三)各级学生分会或各级社团如需借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经主任允许。
(四)任何办公室使用者应注意维护办公室的安全与整洁,禁止吸烟,每半月由各部门轮流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十九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及发放
(一)办公用品为本会办理公务和开展活动所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办公用品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用品的借用、发放和回收。
(三)所领取及发放物品均须清点登记,办公室要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发放工作,并定期接受主席团的检查。
(四)办公室设置专柜放置日常平品、文件来函、档案、公章等,此柜钥匙由正、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各执一把,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五)本会公章由办公室保存管理,对一般情况由办公室主任按惯例使用,特殊情况须由主席或副主席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从周一到周五,学生会所有会员均须参加值班,值班实行“部门集中值班制”原则,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值班时间为一个小时,每天下午4:30——5:30。
(三)值班人员职责
1、 接待来访人员,接收各种材料,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情况报送有关部门或人员。
2、值班组长做好当天的考勤及值班记录。
3、为当班时的会议提供必要服务。
4、做好当天的海报、通知书写及张贴工作。
5、打扫并整理办公室。
(四)值班守则
1、遵守时间,不迟到早退。
2、热情诚恳地接待来访者。
3、注意办公室安全,维护办公室卫生整洁。
4、值班请假必须由主席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替班人员,且须
有书面假条。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
(一)副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l、职责:负责保管本会财务。
2、要求:对于不符合审报手续的,一律不予支出和报销。
(二)分管财务的办公室副主任
1、 职责:监督和管理财务,保管发票,填制现金记帐册。处理帐务,
年终编制报表。
2、 要求:(l)记帐清楚、准确。(2)每月结算、制作发票本,以便
查看。(3)随时审核记帐单与实际开支是否相符。
(三)财务管理人员准则
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修改或删除须经本会全委会讨论通过。